专栏名称: 城乡建设一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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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几个常见的违规现象

城乡建设一PPP  · 公众号  · PPP  · 2017-10-23 10:30

正文



几个问题的含义



来源:枫林艳,作者:王安风



1.明股实债


明股实债,也被称为明股暗债、假股真债、金股实债等等,即表面上以出资入股,成为公司股东,但是又不和其他一般股东一样参与日常股东活动,更不承担公司运营的风险,无论企业盈亏,都按照事先和其他股东的约定,以分红等形式,获得孳息甚至本息,与其他股东及公司形成实质上的债权债务关系。


也就是提前与其他股东商定,明着工商注册为股东,却不管公司经营状况,一定期限内获得固定的回报,成为稳赚不赔的股东,实际上也就是成了债主。


具体到PPP模式,就是所谓的社会资本以股权投资形式与政府出资代表成立项目公司,但是提前在PPP项目合同或其他形式约定,不管项目公司经营情况如何,该社会资本享受固定的收益。


2.固定回报


固定回报的含义较为容易理解,那就是双方合作过程中,另一方无条件的获取约定的回报。


具体到PPP,就是社会资本一方获得政府定期或合作期内给予事先约定的固定收益。投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形式。


在PPP模式中,往往体现在社会资本获得政府、出资代表或融资平台的担保承诺。从认定上来说,担保形式中的保证,也包括政府一方提供具有担保性质的各种函件。

几个问题之间的关系


明股实债在实质上是固定回报的一种形式,而固定回报又是保底承诺中的一种形式(虽然也可以把保底承诺作为狭义理解,但是更宽泛的理解应该包括固定回报),而以上三个问题,和回购承诺、提供担保等其他形式一起,最终都是变相融资的一种手段而已。



如何避免上述几个问题的产生

1.认真理解政策初心,严格政策执行


避免变现融资,必须明确理解PPP政策的相关导向,严格规范执行政策。尤其是以下两个方面:


(1)必须明确推广和应用PPP模式最终目的是为了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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