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范围
1、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及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及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在校期间已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①中共党员(包括预备党员);②在大学本科或研究生学习阶段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连续半年以上;③在大学本科或研究生学习阶段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综合性荣誉称号。以上资格条件取得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18日之前。
其中: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附件2)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2024年QS榜单前200名国(境)外高校(附件3)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不受毕业年度和以上条件限制。
“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的2024年毕业生。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2022年、2023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名。“2022年、2023年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2022年、2023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和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
主要学生干部是指:班长、副班长、班团支部书记、班团支部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校(院系)学生会副主席、校(院系)学生会部长。
综合性荣誉称号是指: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5、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以后出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