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案组民警介绍,2016年4月,贵州省黔东南州公安局在日常工作中,发现黔东南州人李某某涉嫌从事网络传销活动的犯罪线索。经查,李某某等人以“国宏金桥基金”“国宏众筹”等项目的名义,通过互联网平台缴费入会、发展下线获取返利的方式,在贵州、广西大肆发展会员,涉及传销人员2000余人。
警方顺线追踪,一个以马某某等人为头目、组织成员遍及全国31个省、区、市的特大涉嫌网络传销组织逐步浮出了水面。
经查,马某某于2010年8月在北京登记注册成立北京东方财星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11年9月变更为北京东方财星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2013年12月,马某某、王某等人找来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正处于缓刑期间的林某某,商量按照此前参与传销案件中的运营模式,以“基金私募”为名面向全国发展会员。
2014年初,马某某以北京东方财星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国宏文化产业发展院院长身份在北京召开“国宏金桥基金”动员大会,并以“国宏金桥基金”“国宏众筹”等名义,在全国各地组织召开项目推介会,虚构、夸大经营投资、服务项目及赢利前景吸引投资者缴费入会。
公司财务总监周某某表示,2014年至2015年间,公司以私募基金的名义,向不具备私募投资者资质的投资人以每手3万元的价格签订“借款协议”。他坦言,“借款协议”只是一层外衣,实质上却通过设置信息津贴、合作津贴、管理津贴、领导津贴、身份证识别补贴、“报单奖”等返利方式刺激会员发展下线。“公司鼓励会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发展人数越多,相应奖励也越大。”
2015年,该公司被监管部门约谈。为逃避打击,马某某等人炮制所谓的“消费众筹”概念,通过销售旗下咖啡厅消费卡的形式,以4.5万元一张“集团会员卡”的价格让会员参与中科泰能镍碳电池项目及国宏新能源汽车等项目投资,其运营模式与真正的众筹项目相去甚远。
办案民警介绍,该组织制定了精密的奖励办法,依据会员发展下线的层级和数量,为会员计酬返利。截至案发,该组织已形成6级41层的金字塔会员结构,发展省总召集人40人次、市总召集人138人次、区县总召集人达2060余人次,实际收取省级代理以下会员的涉案资金超过1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