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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周末,我们都被“辱母杀人案”刷屏了。
杀人者,于欢。
他娘因还不起高利贷被各种侮辱,被“辱骂、抽耳光、鞋子捂嘴“。
在长达一小时的凌辱之后,为首的催债人脱掉裤子,用各种极端方式侮辱他娘。
于是,儿子于欢在房间里摸出刀刺向催债人,导致1死4伤。
——《南方周末》报道《刺死辱母者》。
最后,山东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
于欢,故意伤害罪,无期徒刑。
理由:“于欢面对众多讨债人长时间纠缠,不能正确处理冲突,持尖刀捅刺多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害人存在过错,且于欢能如实供述,对其判处无期徒刑。”
大周末,这条字字泣血的新闻在朋友圈微博各种刷屏,网易新闻评论都刷到两百多万。
真要感谢《南方周末》,让我们看到这个时代还有这样真实的悲惨故事。
想看的同学可以搜一下,八哥都不赘述了。
发生在2016年的事件,今日才会引起这么大的关注,也是种悲哀。
没有媒体的关注,说不定这样的事件会石沉大海,悄无声息。
这里面除了正当防卫、判决结果极具争议外,还有这些细节——
为什么警察到场后,看到这种逼债情况不调查一下是否是高利贷行为吗?
如果警察没甄别,这算不算警察工作失职?
如果警察甄别了,那么为什么还放任歹徒继续逼债?
难道高利贷就不是违法行为吗?
判决书显示,多名现场人员证实,民警进入接待室后,说了一句“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随即离开。
只有4分钟。
你能想象一对母子把房子都卖了,实在还不了钱的无力吗?
面临催债人限制人身自由和极端侮辱,那种极度恐惧吗?
最后把希望全部寄托于警察,结果警察转身不管,那种恐惧多么绝望吗?
儿子剩下最后一搏,将刀刺向了催债人。
无罪?正当防卫?防卫过当?
对方确实没有对他构成生命威胁。
不管如何,杀人都需要付出代价,因为这是中国法律规定。
这便是我们所恐惧又愤怒的地方,当我们自己面对这种情形,会不会做出一样的选择?
最悲哀的是,在我们权益受到侵害时,正义经常缺席,该来的迟迟不来。
对“辱母杀人案”讨论,何尝不是一种社会焦虑症,更多来自我们自己内心的恐慌——
自己都无法保护,何来保护家人?
人生最大悲哀,就是我们在拼命努力,让自己和家人活得更体面,但到头来悲哀的发现,我们什么都保护不了。
金钱、尊严、权利、甚至生命,都会被别人抢走,不留下一点残渣。
没人能保护我们,除非自己。
当社会把你逼到走投无路时,不要忘记你身后还有一条路,那就是犯罪,记住这并不可耻。
其实这并不是马雅可夫斯基说的原话,但一点都不妨碍许多人当成口号传播。
而且, 这种以暴制暴的文化,是有历史渊源的。
知乎上有用户提到了当年古书上记载的儒家文化复仇理论——
古人云:“子不复仇,非子也!”(出自《春秋公羊传》)。
这里的“仇”盖指血亲复仇,直白点说:
父母被杀,你不报仇,你还算个人吗?
这个道理,孔圣人也是认同的,《礼记·檀弓上》记载:
“子夏问于孔子曰:‘居父母之仇,如之何?’
夫子曰:‘寝苫枕干,不仕,弗与共天下也,遇诸市朝,不反兵而斗。’”
意思是:人处在有杀父母之仇的时候,要睡草席头枕木,以便时刻提醒自己不要忘记复仇。
不当官,不与仇人共天下。与仇人相遇,不要转回家取来武器再与对方决斗,最好平时随身带着复仇的兵器,一旦见到仇人便可直接杀上去。
最简单的话就是:
时刻准备报仇,随时干死他!
电影《魔屋》、《唾弃你的坟墓》、《守法公民》都在讲一个事:
没有正义,那我就自己当法官主持公道,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让恶人罪有应得。
正义缺席的时候,暴力反而成了最有效也是唯一的方法。
当然,这也跟国情有关系。
在美帝民风彪悍的德克萨斯州,如果半夜有人闯进你的住宅,只要危害你的财产,法律规定——
你随手打死丫的,不用负任何责任。
换句话说,你用刀捅、用枪扫射、用火箭筒打死闯入者,一切都合法。
其实,我们自己也有不少类似的电影。
比如2007年的《盲山》。
被拐卖的白雪梅选择拿起“屠刀”,同样是在警察来之后。
当然,在天朝这个结尾被和谐了。
还有《天注定》里的小姐杀人案。
赵涛扮演的“小玉”是洗浴中心的前台小姐,被有钱的客人看上,要求提供性服务。
小玉拒绝,结果被客人毒打。还被客人原配羞辱。
贾樟柯用一个长镜头,着重表现了客人的凌辱:
这个客人手拿着一摞钱,不住地往小玉的脸上拍,每拍打一次,嘴里还叫嚣着“老子就是有钱,有钱怎么了!”
这个动作前前后后重复了几十遍。
于是,小玉拿起了刀,刺死了侮辱她的男人,然后自首。
你们都知道,这个故事影射的就是2009年的邓玉娇杀人案。
邓玉娇是因为自己受辱杀人,于欢是因为母亲受辱杀人。
但邓玉娇是幸运的,她最后以双相障碍精神疾病认定为限制责任能力人,一审被判免除处罚当庭释放。
“辱母杀人案”发生了一系列错事,一错再错:
什么年头了,为什么放高利贷的人这么嚣张?
高利贷讨债的人,为什么可以用这么极端的方式侮辱人?
警察为什么可以不管?
法院怎么可以这样判?
总之,在这个事件里,唯一正确的是这个儿子。
面对这样的事,他的反应也没错,但肯定是“防卫过当”。
我为他的热血点赞,期待能有更公正的判决。
法外不外乎人清,法外也有伦理,法外也要考虑人道精神。
同样,在中国,能保护自己的财产和尊严,我们才能更安心的工作,享受生活。
如果自己都保护不了,何谈爱国?
人民日报上一位网友评论说的话,不得不转:
辱母不护,国家何御。
愿这盛世,唯你所愿。
PS.看了心里堵的话,推荐你看最近一部高分悬疑片《看不见的客人》,就是个惊悚复仇故事,高智商设局入套,非常精彩。
高能提醒,千万不要在B站A站开弹幕看!不要问我为什么这么说,血泪经验啊,麻蛋一开始就被剧透透的。
图片均转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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