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关于
2018
年公开招聘
110
名教师的通告
为满足我区教育系统对教学人员的需求
,
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
我区
2018
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
110
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
(
一
)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
2018
年应届毕业生
(
含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
2016
年和
2017
年的往届生
)
。
(
二
)
具有教师资格证的社会人员
(
不含番禺区公办教师
,
下同
)
。
根据
2018
年我区教育系统各事业单位教师的需求状况预测
,
我区拟招聘的岗位主要为各中小学
(
幼儿园
)
、职业教育、中等教育的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
,
录用后所在单位有十二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空缺的
,
符合条件者再经竞聘后聘用到相应岗位。学科需求主要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音乐、美术、体育、计算机、心理等
,
拟招聘各类教师共
110
名
,
详见《
2018
年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职位情况表》
(
见附件
1,
以下简称《职位表》
)
。
(
一
)
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
遵纪守法
,
品行端正
,
热爱教育事业
,
为人师表
,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
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任职资格、职业
(
执业
)
资格。
4.
五官端正
,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
能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工作。
5.
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条件
(
广州市户籍不包括不可办理市内迁移的学生集体户
,
下同
)
。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政策按照《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
(
穗府
[2014]10
号
)
及《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穗发改人口
[2014]16
号
)
执行。
拟聘用人员需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办理人才引进及完成相关手续后
,
方可聘用。
6.
无违纪违法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不得报名
:
(1)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
(2)
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相关计生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
,
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
(3)
近两年内
,
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
(
聘
)
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
(4)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
,
或者涉嫌犯罪
,
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
(5)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7.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
二
)
各类应聘人员的具体资格条件。
应聘者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
,
同时还须符合下列相应的资格条件
:
1.
应届毕业生
(1)
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聘的职位相一致。体育学科研究生学历应聘者
,
其研究生与本科学历所修学的专业必须是体育方向
;
其他学科研究生学历应聘者
,
可按不低于职位学历层次要求的对应专业报名。
(2)
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以上学历
,
同时具有学士或以上学位
,
且符合下列年龄条件
:
①博士研究生
,
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
②硕士研究生
,
年龄在
40
周岁以下。
③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
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
2018
年应届毕业生要求在
2018
年
7
月
31
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
,
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
往届生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
师范类的须修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且获得合格证书
,
非师范类的需取得国考的笔试和面试合格证书
;
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
,
成绩达到二级乙等或以上
(
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
)
。
具备上述条件但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生
,
需承诺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
否则
,
视为本人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4)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
,
报名时距毕业时间不超过
1
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
,
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
并有我国驻外领事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
2.
具有教师资格证的社会人员
(1)
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应聘者的教师资格证须符合国务院颁布的《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规定。
(2)
所学专业与《职位表》中的专业一致
,
若其教师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
(
职称证
)
中所任教的学科与应聘职位学科相一致
,
则视为专业一致。
(3)
必须具有对应的教师系列初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
(
职称证
),
即
:
报考幼儿园类别的必须具有幼儿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
;
报考小学类别的必须具有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
;
报考初中类别的必须具有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
;
报考高中类别的必须具有高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
;
报考中专类别的必须具有中专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
(4)
必须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
,
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①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
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
(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
50
周岁以下
)
。
②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
年龄在
40
周岁以下
(
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
45
周岁以下
)
。
③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或以上学位
,
或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并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
,
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
④具有广州市户籍并具有本科学历的
,
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
(
同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
40
周岁以下
)
。
(
三
)
应聘者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
,
均须国家承认。年龄、有关年限计算以
2018
年
1
月
31
日为界
(
以年龄要求
35
周岁以下为例
,
即要求报考者须是
1983
年
2
月
1
日后出生
,
其他的年龄年限要求以此类推
)
。
(
四
)
以上各项条件及要求
,
在《职位表》中有特别注明的除外。
四、获聘者待遇和管理
(
一
)
获聘者根据受聘岗位
,
享受番禺区相应类别学校公办教师的待遇。
(
二
)
按照广州市和番禺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的有关规定管理。
五、公开招聘的程序
(
一
)
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
1.
各应聘人员必须登录番禺人才网
(http://www.pyrc.com.cn/df/py/index.jsp)
或番禺区政府门户网区教育局网站
(http://www.panyu.gov.cn/PY09/xxgk_index.shtml)
进行网上报名
,
报名时间
:2018
年
1
月
29
日
(
星期一
)9:00
时至
2
月
8
日
(
星期四
)17:00
时。每人仅限按《职位表》的分类报其中一类学校的一个职位
(
即只能应聘
1
个职位代码对应的职位
)
。
2.
每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少于
1:3(
番禺籍生源
2018
年毕业的免费师范生除外
),
不足此比例的
,
视情况相应减少或者取消招聘职位。对于个别紧缺专业岗位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
,
经同级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批准
,
可延长报名时间至
2018
年
2
月
14
日
,
开考比例调整为
1:2,
如仍达不到
1:2
的
,
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3.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受理应聘人员报考工作并初步审查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应聘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
,
一经查实
,
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
并记录在案。
4.
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提交后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
,
查询资格初审情况
,
通过资格初审视为报名成功
,
报名不成功不能参加考试。报名成功后不能对报名信息和职位进行修改。
(
二
)
笔试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
,
均需于
2018
年
2
月
26
日
(
星期一
)9:00
时至
2018
年
2
月
28
日
(
星期三
)17:30
时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笔试确认
,
确认后方可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
没有进行确认的
,
不能参加考试。
(
三
)
笔试。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30%
。参加笔试者应于
2018
年
3
月
6
日
(
星期二
)10:00
时至
2018
年
3
月
9
日
(
星期五
)17:30
时通过番禺人才网或番禺区政府门户网区教育局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
不再另行通知。
1.
根据《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完善和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意见的通知》
(
粤府办
[2012]63
号
)
的精神
,
番禺区生源
2018
年毕业的免费师范生的招聘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
考生必须参加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
,
并参加相应职位的面试
,
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此类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职位相一致。
2.
笔试时间初定为
2018
年
3
月
10
日
(
星期六
)
上午
,
具体时间及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3.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
(
或临时身份证
)
原件参加笔试。笔试不指定参考教材。本次所有应聘者笔试试卷相同。笔试内容主要为
:
教育界
(
含学科教学
)
关注的热点问题
,
包括教育教学理论、方式、方法和价值观等的认识和应用
;
教育学、心理学的知识和应用
;
教育法规常识。考试时间为
150
分钟
,
总分为
100
分。
4.
各招聘职位按笔试成绩在
60
分及以上考生中
,
从高到低分别排序
,
并按招聘职位数
1:3(
音乐、美术、体育类为
1:6)
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
(
如达不到比例要求的
,
则视情况按实际参加笔试且成绩在
60
分及以上的人员中确定
)
。笔试成绩及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于
2018
年
3
月
21
日前后在番禺人才网或番禺区政府门户网区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
考生可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号码查询笔试成绩。
5.
笔试的有关规定于笔试前在番禺区政府门户网区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
四
)
现场资格审查。
1.
时间
:2018
年
3
月
30
日
(
星期五
)9:00-12:00
时
,14:30-17:00
时
,
本人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
不可委托他人进行审查
)
。
2.
地点
:
广州市番禺区广播电视大学
(
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顺宁路
)
。
3.
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
2018
年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
以下简称《报名表》
)
和《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
2018
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目录表》
(
以下简称《资格审查目录表》
,
见附件
2
、附件
3)
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
同时提供《资格审查目录表》所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
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4.
应聘人员应符合相应的资格条件
,
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
与本人提交的《报名表》上填写的情况一致
,
在面试期间招聘单位还可随时再进行资格复审
,
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
,
即取消面试资格。若有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情况
,
可在笔试成绩在
60
分及以上人员中
,
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
届时将以电话的方式通知替补人员
,
排名接近的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
,
并提早准备好资格审查的相关材料
)
。通过资格审查者进入面试范围
,
并现场领取
1
张面试资格凭证。
(
五
)
双向选择见面会。
1.
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双向选择见面会。具体各用人单位的职位表将于双向选择见面会前在番禺区政府门户网区教育局网上公布。
2.
时间
:2018
年
3
月
31
日
(
星期六
)
上午
9:00-11:30
时进行
,
由番禺区教育局组织各教育指导中心、区属学校
(
园
)
等用人单位与通过资格审查者进行双向选择见面。见面会地点与现场资格审查地点相同。
参加双向选择见面会的人员
,
在参加双向选择见面会时必须准备多份个人自荐材料到会场内相关的教育指导中心、区属学校
(
园
)
的接洽点自荐
,
并由各教育指导中心、区属学校
(
园
)
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安排面试
(
同意安排面试的
,
收取面试资格凭证
),
每人只有
1
次面试机会。双向选择的详细办法将在双向选择见面会前在番禺区政府门户网区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
六
)
面试。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70%
。
1.
面试工作由番禺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
负责对面试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面试以试教
(
或试讲、说课
)
和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
,
由区教育局委托各教育指导中心、区属学校
(
园
)
负责开展。音乐、美术、体育类的应聘者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
专业技能测试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
2.
面试时间
:
初定于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
3.
音乐、美术、体育类的专业技能测试初定于
2018
年
4
月
13-14
日进行
,
具体测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初定于
2018
年
4
月
11
日左右在番禺区政府门户网区教育局网站上公布。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初定于
2018
年
4
月
18
日左右在番禺人才网或番禺区政府门户网区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
考生可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号码查询。
4.
面试成绩中音乐、美术、体育类的专业技能测试占
60%,
试教
(
或试讲、说课
)
占
20%,
无领导小组讨论占
20%
。其他学科试教
(
或试讲、说课
)
占
70%,
无领导小组讨论占
30%
。面试中的每个环节均需达到合格成绩
(60
分
),
若其中一个环节不合格
,
则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面试满分为
100
分
,60
分为合格
,
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的
,
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
七
)
体检。
各教育指导中心、区属学校
(
园
)
根据各职位应聘者的总成绩
(
且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合格
),
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
按各职位的拟聘人数以
1:1
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按照《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进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将在番禺区政府门户网区教育局网上公布。体检时有冒名顶替等作假行为的
,
取消聘用资格。
(
八
)
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
九
)
确定拟聘人员。
1.
由各教育指导中心、区属学校
(
园
)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者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
,
集体讨论初步确定拟聘用人员后上报区教育局。
2.
区教育局审定拟聘用人员后
,
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编委办审批同意
,
并在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番禺区政府门户网区人社局网站、番禺区政府门户网区教育局网站公示
7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
,
用人单位或区教育局应当在
5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
,
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3.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
招聘单位可视实际情况在各个环节成绩均在
60
分及以上人员中
,
按总成绩高低依次替补。
(
十
)
办理接收手续。
1.
对确定拟聘用的各类教师
,
区教育局按相应的规定和程序办理引进、接收和聘用手续。
2.
应届生若未能于
2018
年
7
月底前提供有效学历和学位证
(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除外
)
以及未能于
2018
年
12
月底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
,
则取消聘用资格。按照广州市番禺区有关政策
,
拟录用人员需提供有效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
3.
番禺区生源
2018
年毕业的免费师范生的聘用工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
一
)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详细阅读通告
,
认真对照本招聘通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中的专业
(
详见《专业参考目录》
,
附件
4)
、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
,
不符合或低于招聘通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的
,
均不可以报名
,
否则后果自负。
(
二
)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
(
没有专业代码
)
的
,
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
,
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
,
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
(
已毕业的
)
、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
(
教务处盖章
)
以及相关专业的课程对比证明等材料。
(
三
)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
(
穗人社函
[2011]335
号
)
规定
,
持省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的社会人员
,
要求必须在一年内办理职称过渡手续。
(
四
)
我区不负责办理聘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调动、工作安排等问题。
(
五
)
报考人员应主动将报考意向知会本人现所在单位
,
并征得现所在单位同意才可报考。因未经所在单位同意而造成不能被招聘单位聘用等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
六
)
若为广州市外户籍的人员
,
聘用时需办理广州市入户手续
,
否则
,
将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
七
)
本次考试笔试成绩在
60
分以上的人员自动进入番禺区临聘教师库
,
我区如有相应学科临聘教师需求
,
符合临聘教师条件的人员可免笔试
,
直接进入面试。
(
八
)
联系及咨询办法
通讯地址
: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清河东路
319
号番禺区政府办公中心东副楼
411
室
邮政编码
:511400
咨询电话
:020-84642021
、
020-84641661
、
020-84625361
联系人
:
钟老师、李老师、黄老师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
:020-84692605
、
020-84638632
、
020-84692312
投诉电话
:020-84641671
、
020-84641683
附件
:
附件
1:2018
年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职位情况表
附件
2:
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
2018
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目录表
(
应届毕业生
)
附件
3:
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
2018
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目录表
(
社会人员
)
附件
4:
专业参考目录
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
2018
年
1
月
22
日
厦门市海沧区
2018
年公开招聘
50
名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推动海沧教育科学发展,根据《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
“
县管校聘
”
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
2018
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海沧区区属学校教师。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1.
高层次教育人才及骨干教师:
5
名
2.
有职称教师岗位:
18
名
3.
无职称教师岗位:
27
名
(一)高层次教育人才岗位
1.
高层次教育人才主要指:具有中小学校正高级职称人才、省级名校长、省级名师、省特级教师、省骨干校长、省级学科带头人。
2.
招聘条件:
(
1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教师职业道德,理论基础扎实,专业能力突出,具有良好沟通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团队意识。
(
2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具备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小学具备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
3
)年龄要求:中小学校正高级职称、省级名校长、省级名师
48
周岁以下
(1970
年
7
月
1
日后出生,含
7
月
1
日,下同
)
;省骨干校长、省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
45
周岁以下
(1973
年
7
月
1
日后出生,含
7
月
1
日,下同
)
。
(
4
)具有较高教育教学水平,教育科研成果突出。近
3
年内(
2015
年至今)正式出版教育管理类、教育教学类学术著作
1
部以上,或在省级及以上教育专业刊物发表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或教育类文章
3
篇以上。
(
5
)身心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二)骨干教师岗位
1.
骨干教师主要指:地级市名师、地级市专家型教师、地级市学科带头人、地级市拔尖人才,参加地级市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直属教科研部门举办的教学技能大赛、学科教学比武大赛获得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及以上者。
2.
招聘条件:
(
1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教师职业道德,专业基础扎实,教学能力突出,团队意识强。
(
2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
3
)年龄要求
:45
周岁以下。
(
4
)具有较高教育教学水平,教育科研成果突出。近
3
年内(
2015
年至今)在
CN
刊物发表业务相关论文
2
篇以上;或主持县、区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
1
项以上,并已取得结题报告。
(
5
)身心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三)有职称人员岗位
(
1
)综合素质优良,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教师职业道德,团队意识强。
(
2
)报考小学和幼儿园岗位的须具备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普通中学岗位的须具备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
3
)年龄要求
:
具备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年龄
40
周岁以下。
(
4
)具备所报考学科相应岗位教师资格。
(
5
)身心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四)无职称人员岗位
(
1
)综合素质优良,热爱教育工作,具有良好教师职业道德。
(
2
)报考小学和幼儿园岗位的须具备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普通中学岗位的须具备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
3
)年龄要求
:
本科毕业生年龄
28
周岁以下(
1990
年
7
月
1
日后出生,含
7
月
1
日,下同);硕士研究生,年龄
30
周岁以下(
1988
年
7
月
1
日后出生,含
7
月
1
日,下同);博士研究生年龄
35
周岁以下(
1983
年
7
月
1
日后出生,含
7
月
1
日,下同)。
(
4
)专业对口,具备所报考学科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专业范围一致
,
见附件
2
)。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专业不一致的,可按任一与拟报岗位一致的专业选报。硕士、博士研究生须同时具备学历、学位证书。
(
5
)身心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报名:
(
1
)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人员;
(
2
)本市公办学校编内在职教师;
(
3
)年度考核近
5
年有不合格的人员;
(
4
)具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人员。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本次考试后聘用资格。
(一)报名时间
2018
年
1
月
22
日
-2018
年
2
月
3
日
(二)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报名表(见附件
3
、
4
)至
[email protected]
,邮件名称与报名表名称应统一命名为:报考类别
+
姓名
+
中学或小学或幼儿园
+
学科。
咨询电话:
0592-6583703
(三)资格审核
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者需参加现场审核。资格条件的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程,报考人员须确认自己符合简章规定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方可报名,并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聘用阶段的复核结果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核,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
2
月
1
日
-3
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
14:30-17:00
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二路一号滨湖大厦
7
楼
3701
室
现场审核资格应由本人提供以下材料:
(
1
)报名表
(
2
)身份证
(
3
)户口簿
(
4
)学历、学位证书(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或其加盖原件复印件印章的复印件,或出具学历认证已受理的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
(
5
)教师资格证书
教师资格证书须在
2018
年
2
月
3
日(含
2
月
3
日)报名截止日前取得。
2018
届毕业生若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提供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含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专业知识三科笔试均合格,下同)和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或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和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
(
6
)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
(
7
)职称证书
职称证书须在
2018
年
2
月
3
日(含
2
月
3
日)报名截止日前取得。
(
8
)近五年年度考核合格证明材料
(
9
)岗位条件要求的近
3
年内主要著作和教科研成果(论文需提供发表刊物封面、封底、目录;论著提供原件;课题需提供开题证书和结题证书)
(
10
)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
其中(
2
)
-
(
10
)项须提供原件校验及复印件一份。
因故不能亲自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核的,可委托审核(需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书)。
(四)确认招聘人数和岗位
经资格审核后,高层次教育人才及骨干教师的拟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根据报名情况及本区学科需求情况,由区教育人才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有职称及无职称教师的招聘岗位,与报名合格人数比例不足
1
:
3
的,原则上相应缩减招聘岗位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考试由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负责考务组织,按学科分类考试,考试采取笔试、课堂教学、答辩等形式。
招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每个考试环节满分为
100
分,笔试环节合格线为
60
分,面试由课堂教学、答辩两个环节组成,面试环节合格线为
70
分。综合成绩按笔试
40%
、面试
60%
合成,课堂教学、答辩各占面试成绩的
50%
。
具体招聘考试方案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
1:1
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海沧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参加体检,逾期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结果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组织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区教育局组织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考核或复核不合格人选不予聘用。
考核开始时,区教育局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hixin.court.gov.cn/
)核实考核对象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发现考核对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查看对应案号并联系执行法院,函询、核实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进展情况。被执行人已履行义务的,应在约定的期限内提供执行法院的书面证明,方进行考核;尚未履行义务的,取消其聘用考核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核与体检合格后,经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在海沧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7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管理权限报相关部门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并根据引进人才办法兑现相应的优惠政策。用人单位应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厦门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本次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本次招聘不递补。
1.
坚持
“
公平、公开、公正
”
的原则,区纪委派驻纪检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
0592-6885197
2.
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或在考试过程中有舞弊行为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十、未尽事宜,由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
·
附件
1
:
2018
年厦门市海沧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需求表
.xls
·
附件
2
:
2018
届毕业生报考学科专业范围
.doc
·
附件
3
:
2018
年海沧区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及骨干教师报名表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