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之家综合上游新闻、北京冠衡(长春)律师事务所编辑整理
疑点产生:
大庆市看守所工作人员对上游新闻记者介绍,18日下午确实发生在押嫌疑人脱逃事件,
但协查通报并不是看守所发的,
“这个通报到底是真的还是PS出来的,我们也不清楚。”
▲监控画面拍摄到的在押嫌犯脱逃时所乘车辆,该车辆牌照与黑龙江警方发布的协查通报车牌号一致。
事件:
10月19日,一份律师在看守所会见嫌疑人时协助嫌疑人脱逃的协查通报刷爆了律师圈。大庆警方回复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称,协查通报是如何出炉的,他们正在调查中。
通报出炉后,
被指协助嫌犯脱逃的律师杨马强回应上游新闻称,
他与嫌疑人刘文忠无任何关系。
北京市冠衡律师事物所负责人介绍,嫌犯脱逃事件与该所及该所律师杨马强无任何关系。待警方调查清楚后,
律所会起诉发布协查通报的责任人
,“这侵犯了杨马强律师的名誉权。”
来自吉林警方的信息显示,
吉林警方并没有收到黑龙江方面的协查通报,
吉林警方经初步了解,在押嫌疑人刘文忠确实已从看守所逃脱,“但网传协查通报信息是否属实需核查,是否有人帮助刘文忠逃脱也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
大庆市看守所工作人员对上游新闻记者介绍,18日下午确实发生在押嫌疑人脱逃事件,但协查通报并不是看守所发的,“这个通报到底是真的还是PS出来的,我们也不清楚。”
大庆市公安局宣传人员表示,警方已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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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北京冠衡(长春)律师事务所郑重声明
2018年10月19日,网络等媒体大量传播一则黑龙江省公安厅指挥中心【2018】第10号《协查通报》,该通报声称“10月18日16时许,我省大庆市看守所在押人员刘文忠在律师会见过程中,在律师杨马强协助下脱逃。脱逃后,刘文忠、杨马强乘坐**车经我省安达收费站驶向哈大高速公路。律师杨马强,北京市冠衡(长春)律师事务所律师,身份证号:****”。
经本所认真调查核实,现就有关问题郑重声明如下:
第一,
北京冠衡(长春)律师事务所及杨马强律师本人从未接受过案涉在押人员刘文忠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其辩护人。
第二,
2018年10月18日中午11:30杨马强律师在北京冠衡(长春)律师事务所食堂就餐,下午一直在律师事务所内接待当事人至14:42离开,随后至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协调立案事宜。协查通报显示的案涉时间为2018年10月18日16时,此时杨马强律师根本无法赶到大庆市看守所。
第三,
2018年10月19日全天,杨马强律师一直在律师事务所内工作,目前无任何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联系本所或者杨马强律师本人要求协助调查。
本所将持续关注事态的发展,对于此次事件给本所及杨马强律师本人造成的不利影响,本所及杨马强律师本人保留依法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
北京冠衡(长春)律师事务所
2018年10月19日
2018年10月18日14:29:42,杨马强律师在北京冠衡(长春)律师事务所。
2018年10月18日14:42:29杨马强律师离开北京冠衡长春律师事务所前往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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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会见在押嫌犯是个什么样的流程?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律师会见在押人员时
需持“三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委托书。
“律师会见在押犯,首先要在窗口向看守所进行申请,这个时候要递交三证进行核验。”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
张新年说。
▲律师会见在押嫌疑人的会见室,双方之间有护栏进行隔离。
律师向羁押嫌疑人的看守所申请会见后,一般情况下,看守所方面均会很快做出会见安排,并提供专门会见室。
《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律师必须在看守所里会见人犯。看守所应当给予方便,并进行戒护,保证安全。会见结束后,应当将人犯交由值班看守干警收监。
“人是由看守干警带来的,会见时有护栏隔离又有干警在监管,会见后再由干警带回去。按正常情况来说,在押犯不可能由律师带离现场并脱逃。”
张新年律师说,从律师角度来说,不太可能知法犯法帮在押嫌犯脱逃。
“通过目前的情况来看,如果确实是从看守所会见室脱逃的,就是看守所
疏
于防范所致,肯定要追责的。”张新年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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