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的印象中,纪检监察干部总是去监督别人的,那么谁来监督他们呢?会不会产生“灯下黑”现象?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透露的一组数据,令人深思:
中共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机关共处理38人,其中立案查处17人,组织调整21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共处分7200余人,谈话函询4500余人次,组织处理2100余人。
“自己受监督才能监督别人,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在监督别人的同时,必须把自己摆在受监督的位置上。”广东省纪委原副书记、监察厅原厅长钟世坚曾在一次与网友交流中,说出了这番话。
然而,颇为讽刺的是,一年多后,这位纪委书记却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了。
钟世坚并非个例,还有一批严重违纪的纪检监察干部见诸于媒体。中央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原主任魏健、中央纪委原副局级纪律检查员曹立新、山西省纪委原书记金道铭……一个个在纪检领域中颇有分量的人物落马,相关违纪事实被披露,痛彻人心。这再一次证明了反腐没有禁区信任不能代替监督。
己不正,焉能正人。近日,中央一系列举动都说明了加强纪检干部自身监督十分紧迫,势在必行。
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规定,要求“加强对纪律检查机关的监督。发现纪律检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纪律问题的,必须严肃处理”。
中央电视台播出电视专题片《打铁还需自身硬》播出,掷地有声地强调了纪检监察干部加强自身监督问题。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从顶层设计方面明确规范了监督执纪工作,为防止“灯下黑”扎紧了制度的笼子。
世界上没有谁天然就具有免疫力,纪检干部手中握有监督执纪的权力,如果不得到有效制约,这种权力一样可能会被滥用。但是必须明确的是规范权力运行,仅靠纪委自我监督和规范是不够的。 那么,如何加强对纪检干部的监督?如何确保打铁还需自身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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