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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凌云等:醉驾、电动自行车与其他类型电动车的治理|新书

法学学术前沿  · 公众号  · 法律  · 2017-06-07 00:30

正文




醉驾、电动自行车与其他类型电动车的治理



内容简介:在中国,醉酒驾车、电动自行车和其他电动车相关的交通事故数量处于高位运行状态,亟需从法律层面提出相应的治理对策。本书是作者与世界卫生组织(WHO)、全球道路安全伙伴(GRSP)等机构合作开展上述问题研究的成果,可供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的法学研究者使用,也可供立法、行政、司法等实务机关工作人员参考。


作者简介


余凌云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公法研究中心主任。研究领域为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警察法学。著有《行政法讲义》《警察法讲义》《行政法案例分析和研究方法》《行政契约论》《行政自由裁量论》《行政法上合法预期之保护》《警察行政强制的理论与实践》等十多部学术专著,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以及International Journal on Minority and Group Rights 等刊物发表论文九十余篇。主持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等多项课题,入选2007年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获得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第五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首届中国青年法律学术奖(法鼎奖)等奖项。

 

施立栋,1987年生,浙江绍兴人,法学博士(清华大学)。现任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行政法、行政纠纷解决。在《法制与社会发展》《政治与法律》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数篇。主持司法部课题一项。


 

掐指一算,与世界卫生组织、全球道路安全伙伴的合作已然四年有余。最初是参加国家控烟办的公共场所防止二手烟危害立法,结识杨杰主任,经他介绍,开始与世界卫生组织合作醉驾课题。后来,经袁和女士引介,与全球道路交通安全合作伙伴合作醉驾的司法解释推动课题。在愉悦的合作中,不断结识着朋友,何景琳、丁保国、Brent、Raoul、Evelyn、唐海燕……,年岁见老,愈加珍惜友情。

作为醉酒入刑决策的参与者,我怀着极大的兴趣,想知道法律实施的成效。我带着学生观察和评估了大连、苏州的执法,效果出奇的好。又与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高贵君庭长、曾琳法官,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韩耀元副主任,以及公安部交管局王金彪副局长、王兵兵副处长等合作,推动了有关司法解释的出台。

这两年,深感电动自行车,尤其是超标车对出行安全的隐患日增,街头巷尾,超标车横冲直闯,逆行、改加装、闯红灯,一俟闯祸,便逃之夭夭,凡此种种,已成社会问题,央视也多次关注“静音杀手”。于是,与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合作,希望能够尽快推动电动自行车立法。岁末获悉,北京市很快就要启动规章立法。与此同时,浙江衢州也邀请我们参与电动自行车立法,这将是他们获得地方立法权之后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

上述合作,历时四年,也积攒下一些作品,便动了出版这本小册子的心思。书中的作品主要是由我的学生施立栋执笔,写作中我们有过很多的交流,由我润笔修葺之后付梓。

年过半百,渐知闲,做起事来,始从容。不知不觉,我又踱回了警察法学领域,想做出一些有品位的东西,慢慢积出我的警察法讲义二版。幸运的是,我刚获得教育部一项重大课题,是关于警察权的。我就以本书付梓作为开启吧,也作为我与清华大学出版社朱玉霞编辑筹划的部门行政法系列丛书的开启吧。

 

                                            余凌云

                                 2015年岁末于禧园



目录

醉驾行为的治理

  一、 引言

  二、 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其缺陷

  三、 妨碍酒精含量检测行为的防范与处理

  四、 认定醉驾的标准、证据及效力

  五、 强制抽血与保护性约束

  六、 刑事强制措施的适用

  七、 醉酒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能否入罪

  八、 与《刑法》第13条的关系

  九、 缓刑的适用

  十、 量刑幅度的细化

  十一、 治理酒后驾车的手段创新

  十二、 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