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化工环保协会联合发布《石油和化工行业环境保护中心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以促进先进适用的环境保护技术、工艺和装备的快速推广和应用。
2017年,石油和化工行业环境保护中心的认定工作已经启动,首批16家单位获得认定,如中国石油集团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为含油废物处理及资源化工程中心,中海石油环保服务(天津)有限公司为海上溢油应急处理处置工程中心,北京绿创声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为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中心,北京航化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为化工废物焚烧处理工程中心等。中国石化联合会和中国化工环保协会结合首批认定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征求重点石油化工企事业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出台了该《办法》。
根据《办法》,环保中心主要分为石油和化工行业环境保护工程中心(简称工程中心)和石油和化工行业环境保护服务中心(简称服务中心)。
工程中心应在某一环境保护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转化和工程化能力,将有效解决行业突出环境问题;服务中心应在某项先进技术上具有较强的推广应用能力,或在行业环境保护咨询、评价、检测等方面具有较强服务能力。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质量安全环保部环保处处长庄相宁表示,
工程中心及服务中心都将以技术为导向,其环境保护技术、工艺、装备在国内同行业或同领域中需处于领先地位。
而工程中心更加偏向具有一定研发实力、能够实现工程化应用的单位;服务中心则更加关注推广应用和服务方面的能力。
据介绍,环保中心采取择优的办法,原则上每个行业、技术领域只设立一个环保中心。
环保中心的认定工作将按照提交材料、专家初审、现场审核的程序开展,通过认定后,将围绕新技术、新装备开展创新工作,为企业提供环境保护咨询、风险评估与查勘、检测等服务;同时,还将承担或参加国家和地方的科研项目及政策、标准、规范的编制任务等。
庄相宁认为,在石油化工行业环境保护和清洁生产发展需求旺盛的背景下,
《办法》的出台将搭建起行业环保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平台,使更多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和管理软件等得到有效推广,
也能让石油和化工企业面临的减排难题得以解决,进一步促进相关技术的创新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