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拿到新的假牙的那天,突然有了这个想法。
我清楚地记得那个早晨。差不多七点三刻的时候,我匆忙从床上一跃而起冲进浴室,刚好把孩子们关在外面。那是一个气候恶劣的一月早晨,灰黄色的天空看起来脏兮兮的。从浴室小小的方形窗户往下看,我能看到十乘五码大小的草坪,草坪周围有一圈女贞树篱,中间一小块光秃秃的,这就是我们的后花园了。埃尔斯米尔路的每一座房子后面都有着这样一模一样的后花园,一样的树篱,一样的草地。唯一的区别在于——如果家里没有孩子的话,草地中间就不会秃一块。
往浴缸里放水的时候,我正试图用一把有些钝了的刮胡刀剃须。我的脸从镜子中回望我,而镜子下方,在洗脸盆上方的搁板上盛了水的玻璃杯内,泡着属于这张脸的假牙。这副假牙是临时的,我的牙医华纳把它给我,让我在新的那副来之前先戴着。我的脸不算难看,真的。这是一张典型的砖红色的脸,配着黄油色的头发和淡蓝色的眼睛。我从未长白头发或是变秃,谢天谢地,等装上假牙后我大概看起来不像是四十五岁的人。
在心里默默记下要买刮胡刀后,我踏进浴缸,开始抹肥皂。我先抹好手臂(我的手臂又短又胖,一直到手肘处都长满了雀斑),然后用一把背刷给肩胛骨抹上肥皂,这个位置我一般够不着。现在有些身体部位我已经够不着了,真是麻烦。事实上,我的身材已经算是偏胖了。这并不是说我长成了那种在集市的杂耍节目里会出现的样子。我的体重只比十四石[2]重一点,上一次我给自己量腰围的时候,还是四十八或者四十九(译注:英寸,约1.2米),具体是多少我不记得了。在其他人眼里我也并不胖得“令人作呕”,也没有那种下垂到膝盖上方的大肚腩。我只是有点体型宽大,可能正向着木桶的形状发展。你认识那种活跃、热情、健壮又充满活力,通常有着“胖仔”或者“肥仔”的绰号,并永远是每场聚会灵魂人物的胖子吗?我就属于那一种。通常人们叫我“胖仔”。胖仔博林。乔治·博林是我的真名。
然而此时时刻,我一点也不像聚会灵魂人物。我猛然发现,最近几乎每个清早我都会有一种闷闷不乐的感觉,即便我睡眠很好,吃得也很香。当然,我知道这背后的缘由——正是那些可恶的假牙。它们在玻璃杯里被水放大,仿佛骷髅头上的牙齿在对我微笑。当你的上下牙龈相触时,你会感到不适,就如同咬到一只酸苹果时那种触电般每个毛孔都缩起的感觉。另外,随你怎么认为,假牙就是一处人生转折点。当你最后一颗原生齿脱落后,你就再也不能自欺欺人自己正在好莱坞扮演阿拉伯酋长了。而我不仅肥胖,还四十五岁了。当我站起身给自己的胯部打肥皂的时候,我审视了一下自己的躯体。所谓胖子看不到自己的脚,完全是胡说八道,但我站直的时候,确实只能见到自己的前半个脚掌。没有一个女人——我一边给肚子周围抹肥皂一边想——这辈子会看我第二眼,除非有人付钱让她这么做。当然,也并不是说在那个时刻我尤其想要哪个女人多看我两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