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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示:业主堵门维权法律不支持不许可还要受罚

物业管理资讯平台  · 公众号  · 西藏  · 2017-05-01 12:26

正文

4月24日8时许,朝阳路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在朝阳路某小区门口,聚集了大量群众,接警后朝阳路派出所民警立刻赶到该小区,看到现场一片混乱,两辆车将小区进出口门口堵住,一部分想要驾车出行的业主无法将车开出小区,正着急地围在小区大门口,而小区门外的汽车同样也无法进入小区,严重影响了小区正常的通行秩序。


原来,将车辆停放在该小区出入口的李某父子俩认为物业管理方收取的14元(停了一夜)停车费过高,双方僵持不下,李某父子盛怒之下分别将车辆堵在小区的进出口,以此方式要求物业管理方降低停车费的收费标准,前后时长近40分钟。


直至朝阳路派出所民警赶到李某父子才将车辆挪开,二人的行为造成了小区内的车辆进出严重受阻,扰乱了小区的正常秩序。


随后,李某父子俩被民警请到朝阳路派出所,并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分别给予了处罚。




交警提示

1、业主堵门虽然是为了维权,但以破坏公共秩序,妨碍公共交通的手段来维权,即使是合法正当的权益,也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和许可。

2、此外,此行为严重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有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等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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