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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下线返利”是犯罪?——文昌法院审结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

文昌法院  · 公众号  ·  · 2025-03-11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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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发展下线,人们不惜欺骗亲朋好友,曾经纯粹的信任纽带被利欲斩断,亲情友情在谎言与背叛中千疮百孔,原本和睦的家庭支离破碎,亲密无间的挚友反目成仇,那些曾经温暖的情感港湾,只剩一片荒芜与冰冷。

——“哥昌”致读者





常言“天上不会掉馅饼,地上处处是陷阱”。生活中,类似隔壁老王被亲戚游说投资理财、小区莫名出现的“财富分享会”,还有微信群里“稳赚不赔”的“画饼”链接,看似满是诱惑,实则可能是传销陷阱。传销绝非致富捷径,而是害人害己的违法不归路。近日,文昌法院审理的案件中,主人公小A就因传销深受其害。



“发展下线”的诱惑



小A本是安分守纪的销售人员,一次偶然经人介绍,了解到一个宣称能获取高额收益的网络外汇平台。在巨额诱惑与赚外快的冲动下,好奇的小A注册成为会员。该平台以提供外汇交易服务为名,向会员保证,只要组团交易就能稳定获取高额收益。面对一系列诱人奖励制度,小A认定这是躺赚外快的绝佳途径,便开始通过发展下线返利来推广平台。在利益驱使下,小A通过微信群向亲戚朋友发送宣传资料,引诱他人发展下线。但很快,公安机关便查处了这个违法平台。经查,小A处于平台21级,下线6层共113人,且该平台被国家外汇管理局认定无境内外汇交易及结汇、售汇资质。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涉及传销,在内心自责与家人劝说下,小A投案自首。



“歪门邪道”的罪恶



庭审过程中,小A对自身行为深感愧疚,清晰认识到通过不断发展下线开展传销活动,不仅损害自身与他人利益,还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一旦参与者深陷其中,极易引发家庭矛盾,衍生出更多社会问题。回顾过往,小A心有余悸。经法官当庭教育及释法明理,小A对自身罪行供认不讳。他依托违规外汇平台,以提供外汇交易服务为幌子,要求参与者购买外汇获取平台加入资格,按特定顺序形成层级关系,直接或间接依据发展人员数量计酬、返利,诱使他人持续发展新成员,骗取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小A自愿认罪认罚。法院综合考量小A具有从犯、自首、退赃等情节,依法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其相应刑罚,并对其退缴的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全民“筑墙”抵御传销



我国始终将打击传销视为守护百姓财产安全的首要任务,无论传销以“外汇交易”还是“区块链”等何种面目示人,只要具备“交入门费、拉人头、团队计酬”这三大特征,均会被认定为传销并予以严厉打击。然而,要彻底根除传销这一社会毒瘤,仅靠执法司法力量远远不够,还需广大民众提高警惕。

第一,面对那些宣称“轻松赚大钱”的项目,务必捂紧钱包。

第二,遇到发展“下线”的可疑生意,应立即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三,平时要多关注、学习最新的反诈知识,避免沦为传销组织的受害者。

希望大家能以小A的经历为戒,宁可踏踏实实地赚取辛苦钱,也绝不要涉足歪门邪道,守护好自己的血汗钱,方能过上安稳的日子。




撰稿:张耀夫

责任编辑:王秋雅

审稿:何启程 黄丽洁


注:本图文由文昌法院编辑发布,转载须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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