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罗东川
中共中央决定:罗东川同志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和自治区纪委书记,徐海荣同志不再担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书记职务。资料显示,罗东川此前担任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
罗东川简历
罗东川,男,汉族,1965年10月生,重庆人,1986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律学专业毕业,法学博士。
1982.09——1986.08
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律学专业学习
1986.08——1993.07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其间:1988.08——1991.07 武汉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3.07——1995.05
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1995.05——2000.12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0.12——2003.12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2003.12——2004.06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2004.06——2009.08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1999.09——2004.07北京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2004.09——2005.01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9.08——2012.03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2012.03——2013.06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审判员
2013.06——2013.12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2013.12——2015.07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2015.07——2017.05
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副部长级)
2017.0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
(简历来源: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网站)
(信息来源:人民网、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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