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2023年工作报告,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检察环节适用率已超过90%。
在这一过程中,检察官以确实充分的证据促使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并与在场律师充分沟通,准确提出量刑建议。
实践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给传统的辩护制度带来了极大冲击,不少刑辩律师反应业务量呈现断崖式下跌。那么,
认罪认罚还有必要请律师吗?
有!当然有必要!从这一制度执行情况来看,
律师的有效参与并不充分
。比如,
律师角色定位不明确、制度环境不完善、律师辩护难度与代理风险增大等
。
意即,在这一制度下,
辩护人并非没有动作可以做、没有技能可以提升。
认罪认罚制度把一个复杂的司法难题简化成为了一个选择题——
认还是不认?是否认了就会减轻处罚、反之不认就会加重处罚?认什么罪、不认什么罪、认罪到什么程度?该如何与检察官协商谈判?当事人签了认罪认罚后还能不能反悔?
9月28/29日晚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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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拾网诚邀北大博士、社科院博士后,北京京麟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李扬律师
授课,就认罪认罚八大常见实务问题进行讲解。
许多刑辩律师在从业过程中可能都被当事人问过类似的问题。
比如,
该不该认罪认罚,该什么时候认罪认罚?
律师在办案时,需要根据不同阶段,帮助当事人作出利益最大化的判断。
在
侦查阶段
,认罪认罚体现得更多的是当事人的态度,案件的定性并未确认,在审查起诉阶段或是审判阶段都有可能有变化,此时也就并不存在“认罚”的问题。
律师应当通过会见了解当事人的笔录情况,分析当事人的行为,向当事人解释法律的相关规定,
并向办案机关提出此罪、彼罪、罪轻或非罪的辩护意见
,为当事人是否要认罪提供参考。
到了
审查起诉阶段
,律师就需要通过阅卷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客观证据材料,进一步分析案件,向检察院提出律师辩护意见,通过分析客观证据,结合当事人的辩解,
为当事人分析认罪认罚的利弊。
再比如,
认罪认罚制度=辩诉交易吗?
事实上,我国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美国的辩诉交易是存在根本差异的。
认罪认罚制度的本质是激励当事人端正态度、正视自身行为
,与美国大相径庭。
因而,律师只有通过充分地了解案件,发掘案件的辩点,从法律角度入手,辅以极为重要的类案检索,才能够合理合法地为当事人争取利益。
此外,
认罪认罚的窗口期
稍纵即逝,程序倒流的情况不可能存在,因此,律师的重要职责就是
帮助当事人把握好时间,避免错失审查起诉阶段的认罪认罚机会。
9月28/29日晚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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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扬律师
就认罪认罚八大常见实务问题进行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