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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偷偷在新西兰与同性结婚,父母13次转账买房,出轨后一地鸡毛……

发现新西兰  · 公众号  · 新西兰  · 2024-10-07 12:00

正文

一对华人女性伴侣之前从中国移居到新西兰。
在瞒着父母的情况下,其中一位女士用父母的钱建了房、买了车。
然而当这段秘密关系走到一地鸡毛时,这笔来自父母的钱就成了争抢的重点。

01

不被父母认可的关系
2012年,这段关系中的两位主人公还在中国。
其中一位30来岁,另一位20多,我们姑且分别称她们为A女士(年长)和B女士(年轻)。
当时A女士其实已经和一位喜欢同性的男士结婚了。
她爸还特意买了套房给她当“嫁妆”。
然而A女士说,当时双方爸妈都不能接受他们的性取向,这段婚姻完全只是为了堵住爹妈们的嘴。
“我20多岁时就想告诉他们我喜欢女生,但他们不太接受,还把我送到医生那接受某种心理支持,觉得是精神疾病。”

图:NZ Herald

而就在这时,A女士和年轻的B女士邂逅了。
两人在2013年开始同居,住进了A女士她爸买的公寓里。
后来,A女士申请到了一项为期一年的海外留学奖学金,于是带着B女士一起出国闯荡。
期间,A女士包了房租水电,还为B女士出了学费,让她在同一所大学也拿到了学位。
2015年10月,两人一起回到中国生活,但A女士的爸妈从头到尾都不知道她俩的关系

02

移民新西兰

父母转账建房
时间来到2016年6月,A女士来新西兰出差后,很快就直接搬到了新西兰。
2017年,B女士也来到了新西兰,两人随后瞒着父母在新西兰办理了结婚
当时,A女士的爸妈通过不同的家人和朋友,分13次给女儿转了合共70.4万纽币用来买房。
A女士用这笔钱买了一块价值21.6万纽币的土地,并用了46.2万纽币建了一套两层6居室的房子。

示意图
房子建成后,A女士和B女士同住一间卧室,其余的全部用来出租
A女士还用妈妈给的一笔钱买了一辆豪华轿车。
期间A女士的爸妈也来过新西兰三次,也知道她们俩在一起生活。
就这样,两人相安无事生活了好几年。
然而到了2020年,事情出现了转折——当时B女士回国探望父母,因疫情管控导致她没法返回新西兰。
而正在这时候,A女士的外遇被发现了,两人的关系随即破裂。

03

关系破裂

为财产分割闹上法庭
分手后,B女士申请进行财产分割和赔偿赡养费,将A女士告上了法庭。
从法律层面上,两人已经交往了7年半了。
根据新西兰的《婚姻财产法》,已婚夫妇、同居伴侣或事实婚姻伴侣在关系破裂时,除非在一开始时就做了协定,否则婚内财产一般都是对半分的。
但对此,新西兰家庭法院(Family Court)的法官Paul Shearer认为,在这个案子里,平均分割“有悖于正义”。
法官指出,A女士一家在房子的管理方面其实存在多项不合规
首先是A女士爸妈绕开了中国国内汇款限额,把钱转出来给女儿买房。
其次A女士的房租收入(每周约1,000纽币)并无纳税,而且在2019年时还向移民局隐瞒了财产信息
法官还说,新西兰的海外买家限购令在2018年才实施,所以A女士的爸妈当时(2016年)其实可以用自己的名义来购买和开发那套房子的。
对此,A女士爸妈解释说这其实是一套投资房产,到时年纪大了之后,搬来和女儿住的话也方便。

示意图
而让法官觉得财产不能平等分割的原因,是这些资金的来源。
法官认为,A女士爸妈对女儿婚姻关系和情感生活的理解十分复杂,一直认为女儿和B女士只是闺蜜,也不知道她俩已经结婚。
法官说,如果两老知情,他们“极不可能”会这样给女儿转巨额资金买房。
虽然B女士向法庭表示,A女士爸妈只是选择性忽视她们之间的关系,但法官依然认为A女士在这段关系中的贡献(尤其是经济贡献)是完全不成比例的大
法官说,“平等分配婚姻财产对A女士及其父母来说是完全不公平的,在这种情况下,我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
法庭判决,新西兰的物业(目前价值不到100万纽币)、汽车以及在中国的个人银行账户都属于婚姻财产,B女士将分割到其中的20%
B女士的2万纽币赡养费申请也被拒绝了。
法官表示,这起诉讼前后持续了3年时间,过程中双方都花了大量费用,同时也各有得失,所以诉讼支出应该各自承担。

04

Kiwi父母担心子女财产

网友:必须咨询找律师
事实上,法官所言其实也是千千万万父母所想。
有新西兰父母最近在Reddit论坛上发帖说,他们俩用自家女儿(23岁)的名义存了一笔钱,希望给她日后用来投资增值或者买房。
这对父母现在的顾虑是:女儿现在已经和一个挺好的小伙交往两年半了,不知他们交往满3年之后,小伙是否有权触碰到这笔储蓄?
“我们建议她做某种形式的婚前协议是否合适?我们不想让她尴尬,所以我们想到的另一个方式是先把钱转回到我们名下,等时机成熟时再给她转回去。”
这对父母说:“我们见识过各色各样的情况,我们只是不希望辛苦多年的积蓄最终被别人拿走。”
对此,网友们纷纷发表意见。
“别觉得所有事都是理所当然的,婚前财产协议绝对是需要考虑的,结婚时的Ta和离婚时的Ta已经不能说是同一个人了。”
“一旦把钱给了你女儿,你就相当于失去保护这笔钱不受她未来伴侣分割的能力了,而且实际情况十分复杂,在网上讨论再多也没用......他可能是个好小伙,但牵涉金钱时,这样的判断没啥意义。
“如果你的目的是保护女儿的钱不被未来伴侣分割,你可以选择把钱借给她,例如买房或者请一位专门的律师。
“再提一句,虽然我很喜欢Reddit,但千万别寄望Reddit上的法律建议,法律问题不能冒险,一定要找一位专门处理这些问题的律师。”

05

“3年”是关键节点
根据新西兰的《婚姻财产法》,婚姻、民事伴侣或事实婚姻关系持续3年以上者,在关系结束时原则上各得共同财产的一半。

但像上文提及的情况,假如其中一方贡献特别大,或者例如关系中有欺瞒财产的行为,或者一方比另一方经济状况更不利的情况,则会被视为例外
分割比例将根据相关法律再作判决。

示意图
有律师表示,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婚前财产公证或者信托保护等方式,实质上对大家来说,也是遇到最坏情况时的一种保障。
“举个例子,如果婚前你有一套房子是父母资助的,如果你主动邀请对方进去居住,加入到你的生活中,就相当于自动同意对方来共享你的婚前财产,这房子就会自动变成婚姻共同财产。”

虽然大家都明白“丑话说在前”的道理

但并非所有人都愿意这么做

不知各位对此有什么看法

欢迎分享你的观点和见解

reference:
https://www.nzherald.co.nz/nz/judge-rules-on-1m-property-split-in-chinese-same-sex-couples-secret-seven-year-relationship/KEHKLSYRDNCDFCX4FZXWJEBGDY/#google_vignette
https://www.reddit.com/r/PersonalFinanceNZ/comments/1fwz741/prenup/
*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请咨询法律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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