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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容易怀上宝宝,妈妈竟然得了肝癌!保大人还是保小孩,婆婆媳妇意见不一…

南国都市报  · 公众号  · 社会  · 2017-03-05 10:08

正文

1个月前,广西来宾一位准妈妈在孕期被查出患有肝癌,肝部长了一个巨大肿瘤,他们一家人面临残酷的二选一:保大人还是保孩子?


做试管婴儿才怀上的“珍贵儿”

27岁的来宾妇女黄金荣跟丈夫覃家卡,婚后一直没怀上孩子。


2016年,夫妻俩做了试管婴儿,终于如愿怀上了宝宝。



残酷选择:保大人还是保孩子

怀孕到27周时,黄金荣在当地医院被检查出肝部长了一个巨大的肿瘤。


▲怀孕27周时,黄金荣被查出肝脏长了肿瘤。


面对这个特殊的病例,医院评估后得出结论,必须二选一。


一是保大人,赶紧终止怀孕,把胎儿剖出来,母亲可以及时接受肝癌切除手术,但早产的宝宝就很危险了。


二是保孩子,让胎儿继续在母体中生长,但母亲可能会丧失肝癌切除的机会。巨大的肿瘤随时可能破裂,危及母婴生命。



婆婆、丈夫坚持保大人

面对生死抉择,这个家庭的成员形成了两个阵营:丈夫和婆婆异口同声选择保大人,孕妇本人却坚持要保孩子。


婆婆黄美娜说,

她和儿子在这个问题上没犹豫过,“肯定是保大人,把病治好,把身体调养好,今后小孩还会有的。我是婆婆,但我自己也有一个女儿。如果现在怀孕的这个不是儿媳妇,是我女儿,我会怎么办?当然是保大人。”


丈夫覃家卡说:医生,命只有一条,怎么样都要救。


▲黄金荣的丈夫覃家卡和婆婆黄美娜。


婆婆和丈夫都劝黄金荣放弃孩子,黄金荣心里很感动,可她有自己的坚持。


黄金荣告诉记者,

这个孩子来之不易,做试管婴儿的过程很痛苦,好不容易才怀上,“这是我第一次做妈妈,我不想失去他,我觉得我能挺过来。”最终,她选择继续让宝宝留在自己的身体里。


全院动员,力保母婴平安

2月24日,黄金荣觉得肚子痛,经检查,肝上的巨大肿瘤破裂了,母婴都陷入危险之中。


在医务部的协调下,肝胆外科、产科、新生儿科、麻醉科、输血科、手术室等多个科室全部动员起来。


▲为了孕妇与孩子,多科室医生组队上手术。


妇产科医生以最快的速度把宝宝从妈妈的肚子里剖出来,然后立即交给在旁等候的新生儿科医生。


紧接着,肝胆外科为母亲做肝癌切除手术,最后切下的肿瘤直径达16厘米,重约3公斤,比肚子里的宝宝几乎大了一倍。


在多个团队的努力下,手术终于惊险过关。


医生:妈妈的冒险是值得的

儿科新生儿病区主任钟丹妮告诉记者,黄金荣的坚持给宝宝赢得了宝贵的两周时间,她的冒险是值得的。


胎龄30周,体重1.6公斤,这个男婴的情况并不算太糟。


宝宝接下来还将面临喂养关、感染关等多个难关,但母亲的坚持,已让他渡过了最难的一关。


▲黄金荣的宝宝目前正在新生儿病房接受治疗。


手术做完了,妈妈和孩子的情况怎么样?据新生儿科的主任种丹妮介绍,黄金荣的儿子,体重约为1.6公斤,由于是早产儿,内脏发育还不成熟。不过因为在妈妈的身体里多待了两周,孩子情况还算不错,肺部发育相对更成熟了,不需要上呼吸机。如果一切顺利,孩子在3—4周后就可以出院。


而黄金荣目前可以说是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目前正在术后和产后的恢复过程中,这需要一定的时间。以后,医院会根据她的具体情况,再进行后续的治疗,可能需要进行局部的化疗。



保大人还是保孩子?

《母婴保健法》和医疗原则已经给出答案

妊娠危及孕妇,医生一般建议母体优先


“保大人还是保孩子”,这个在电影电视上经常出现的情节,真实出现在了我们身边,当患癌的孕妇执意要生出孩子时,这个选择还是让我们感动。


记者在百度上搜索了一下,近些年来,“保大人还是保孩子”的新闻在各地都有,有的女性在孕期发现了乳腺癌,有的则是生产时出现难产状况。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产科副主任田矛看来,当孕妇出现危险,“保大人还是保孩子”这句话太绝对。作为产科医生,会从孕妇的角度去考虑问题,帮助她最大程度地达成愿望。而对于孕妇的家人,从母亲的角度来讲,女儿是很重要的;而从孕妇的角度来讲,肚里的胎儿对她是很重要的。


作为医生能做的就是让孩子能够出生,得到相应治疗生存下来,又能够让这个母亲不要拖得太久;也就是权衡利弊后找一个节点,能够兼顾母亲,让母亲有手术治疗肿瘤的机会,同时也能够让这个胎儿达到一定的孕周,出生以后能够有条件生存下来。


在这个节点上能够兼顾孕妇和胎儿,这当然是最理想的状态。假如孕妇病情严重,已经不能再拖下去了,这时还是应该以母体为重。要知道胎儿是在母体中的,母体如果不行的话,胎儿也不行了。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医生也不能看着孕妇死掉,这时还是要将胎儿取出,尽量抢救,走到哪一步是哪一步了。


田矛介绍,《母婴保健法》第18条规定,经产前诊断,若孕妇继续妊娠可能危及生命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健康,医生应当向夫妻双方说明情况,并提出终止妊娠的医学意见。这其实就是将孕产妇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田矛称,理想的状态就是产妇、孩子都平安。一般情况下,医生不会说“保大人还是保孩子”。除非是胎儿很小的情况下,医生会建议终止妊娠;如果超过28周才发现问题,医生会觉得能将孕妇和胎儿都照顾到才是最好的。


根据《母婴保健法》,医生有责任对妊娠危及其生命安全的孕妇提出终止妊娠的医学意见。按照医疗原则,当遇到生产时危及母体生命的紧急情况,医生也应当做出母体优先的建议,如果牵涉胎儿的安全,当然也要交代,不会出现让产妇家属面临“保大人还是保小孩”的选择。对于医生的建议,当产妇和家属无法进行理性思考时,医生有能力和义务作出正确的选择。


田矛认为,过去女人生孩子的确是一件性命攸关的事,但在较先进的现代医学技术条件下,女人生孩子基本不存在面临“保大人还是保孩子”的机会。不过这个孕妇患巨大肝肿瘤,如果不引产继续怀孕,有肝肿瘤被压迫破裂的风险,会危及生命。这是医生问孕妇及其家属“保大人还是保孩子”的原因。



生死面前的抉择,母亲之于孩子,丈夫之于妻子,甚至婆婆之于儿媳,一切的坚持都是因为爱。


来源:南国早报(已授权 ID:gx_ngzb)综合自海峡都市报、扬子晚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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