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7日,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贺某阳故意伤害、虐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对被告人贺某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零十个月,以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依法支持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谢某梅诉讼请求共计人民币379819.26元。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贺某阳在与被害人谢某梅婚姻存续期问,多次对谢某梅实施辱骂、殴打等家庭暴力行为。2023年4月25日,贺某阳采用拳打脚踢的方式殴打谢某梅,造成其腹、胸、腰等多处损伤,经鉴定构成多处重伤、轻伤,伤残等级为七级至十级不等。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贺某阳故意伤害谢某梅致其受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贺某阳长期多次虐待妻子谢某梅,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虐待罪。本贺某阳一人犯数罪,应依法并罚。贺某阳所犯故意伤害罪具有自首情节,但综合其犯罪性质、情节、后果及悔罪态度,不足以从轻处罚。同时,贺某阳依法应承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民事赔偿责任。法庭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案件审判过程中,法庭依法保障了被告人、被害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被告人及被害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和各界群众40余人旁听了宣判。此前报道:
当事人谢女士告诉记者,前夫贺某某的家暴其导致左肝广泛挫裂伤伴出血,十二指肠挫伤伴破裂,回盲部及末端回肠广泛挫裂伤伴破裂,左侧第6-8肋骨骨折,脑震荡等,终身需要挂粪袋生活。
此次其前夫贺某某被控故意伤害罪和虐待罪,在押期间,其曾给谢女士写信求谅解:“得饶人处且饶人,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12月20日,谢女士向记者表示,她希望前夫能够得到重判,关于民事部分,她可以让步,但是对于贺某某的刑事指控,她希望法院判处其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