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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禾木
来源:
Yummy精选( ID: yummylife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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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小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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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是最小的公共领域
天然地混杂了私人与公共这一对矛盾
这让它又困难,又迷人
我叫禾木,我是一名人类学研究员,学了7年的社会学。
在这7年的时间里,我同时一直也在努力学习一件事情——恋爱。
或者说,学习如何与一个人,以最好的方式相爱。
有那么一天,边学社会学边恋爱的我,突然发现,我生活里最重要的这两件事其实完全不可分离:
我和恋人并不是在真空中相爱的,我们的肉身恰恰是无数社会经验与规则的累积,碰撞出的火花,不论是喜是怒,背后都是相对应的社会文化的碰撞。
当父母反对我的恋情时
,我看到的是,父母希望子女通过婚恋,来完成他们所没有完成的社会阶层拔升,而婚姻其实一直都是社会阶层流动或固化的重要因素。
当我发现我和恋人因为家务卫生争吵时
,我看到的是,各自成长中所浸入的家庭文化所持有的不同的对于“清洁”的观念,导致对于“污垢”与“不洁”的边界设立的不同,才有了“我要崩溃了你还怡然自得”。
当我发现我在性上害怕和恐惧时
,我看到的是,男权社会对于女性身体的整体管控,如何通过贞洁、纯真这些文化观念,给女性缚上痛苦与矛盾的枷锁。
从此以后,恋爱中的我就像长了两个大脑。
一个大脑或悲愤或暴怒的时候,另一个大脑却在马不停蹄的解析与思考——我不由得感慨,想要做个好恋人,谈个明明白白的恋爱,都要理解激情碰撞背后,所裹挟的数不清的文化观念与制度。
几个月前我和男友因为一些生活琐事争吵不休,例如穿衣镜应该放玄关还是卧室内、每周可有几天请朋友到家做客等问题。
好友
V
帮我分析,我们并不是作为“恋人”存在矛盾,而是作为“室友”存在矛盾。
这让我不由得开始向往恋爱但独居的生活,想象把生活中点滴的日常俗务与美好的恋情分开,也给彼此更大的自主空间。
两个人能够长久地亲密恋爱这件事,其难度并不亚于成就一番事业。因为某种程度上,爱情是一件你需要长年累月处理的公共事务哇。
并且,今天的我们,已经越来越强调自我独立性,也拥有了更强的流动性。
爱情的公共性与自我的个体性,这对矛盾天然地混杂在两个人的日常相处中。
有时候,
我们希望自己能像单身一样恋爱
:这意味着既能拥有一段良好的亲密关系,同时又拥有充分的自我空间:不想因为有了恋人就忽略了朋友,不再是恋爱大过天的无知少年。
既要独立,又要亲密,所需要的努力,大概就像是走一条无止尽的平衡木。
其实,爱情并不是生来就与日常相处有关。
在16世纪之前,爱情更多是作为家族包办婚姻之外的“激情”而存在的:
正是因为当时的婚姻建筑在家族利益与经济基础之上,忽略两个人之间的性吸引,也才有了公然脱离于日常生活之外的激情——偷情。
(参考吉登斯《亲密关系的变革》)
在当时,偷情被认为是有闲有钱的贵族阶层的特权,并且成为公开的秘密。而对于温饱尚难满足、终日劳作的底层群众,激情与偷情显得过分奢侈。
那么没有日常相处,只有激情的“爱情”是什么样的滋味呢?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的描述显得不那么乐观。
“爱是一种激情,这无论是对马来西亚人还是欧洲人而言都是一样的;它或多或少都会使心身备受摧残;它导致许多困局,引发许多丑闻,甚至酿成许多悲剧;
它很少照亮生命,很少开拓心灵,难以使精神洋溢快乐。
”——马林诺夫斯基
认为爱是激情的观点,让人想起涂尔干对于原始人“狂喜”的论述:原始人们在围着篝火聚集时,发现了一种神秘的情感冲动,陷入不可抑制的狂喜状态,这种狂喜与癫狂让人不知所措,而认为背后有一股超自然的神秘力量,这成为了原始宗教的起源,而其本质其实是人的聚集,即集体。
激情之爱的观点,同样让人觉得爱是一股神秘的力量,与人类的原始动物性紧密绑定。但如果不对激情稍加管束,便会容易陷入不理智与狂怒。
人们发现,还是需要更加理性、制度化的方式来规训野性的激情。于是,对于爱情与婚姻的新理解也出现了——浪漫,替代了激情,成为爱情的新神话。
吉登斯指出,从18世纪开始,人们开始试图结合代表日常俗物的“婚姻”,与代表激情的“偷情”。
于是,
新的爱情与婚姻的理想被塑造出来:一生一次的浪漫之爱,长久又始终保有激情的结合!
——对,就是你上周在朋友的婚礼上所听到的那样。
这个浪漫婚姻与理想爱情的神话,直到今天,还在以各种高昂的价格贩售,并衍生出无数的套路,从过去的鸳鸯绣花枕,到今天一生只送一人的玫瑰花。
但无论如何,令人满意的是,基于单纯动物性的激情被加入了崇高的德性,爱情的理性化增强了,迷狂被有序化,纳入更为稳固的制度之中——
爱情更有秩序了。而秩序,是现代社会最喜欢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