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上海头条
上海吃喝玩乐第一榜,提供最鲜活的城市资讯,记录最有温度的城市生活。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关于上海城市美学的补白。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51好读  ›  专栏  ›  上海头条

颤抖吧!还有四天,“史上最严交规”来啦!

上海头条  · 公众号  · 上海  · 2017-03-20 19:59

正文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



一不小心,

3月份就过了三分之二,

想想老糟心了~



然而更糟心的还有这个:

还有四天,

上海号称“史上最严”的新交规就要正式实施啦!

据说,

新版《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与1997年的原版相比,

85%以上的条款都是新创设的,

条例之严,

分分钟让人收 骨头~



好啦~

新的交规究竟有哪些值得大家注意的条例呢?

从下面三个方面,

头条菌来给你划一划重点!



一、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禁止开车浏览电子设备


手机党们颤抖吧,

虽然这一条已经很明令禁止很久了,

但是依然有很多司机开车时拨打接听电话。

而本周六开始实施的新规中,

不仅禁止玩手机,

还对其他电子设备也明令禁止了。

也就是说,

只要是电子设备,

开车时就不能使用!



目前上海已经投入使用了

100余套电子警察设备进行自动抓拍,

一旦发现开车时接听、拨打、手持电话的,

都会处以 记2分,罚200元 的处罚,

对于开车使用其他电子设备的,

虽然暂时没有公布执法细则,

但头条菌觉得也不会比玩手机处罚轻多少。

所以喜欢玩手机的老司机们还是留点心吧~



乘车人也要系安全带


驾驶员要系安全带这条大家都知道,

副驾驶要系安全带也在近年被明确规定,

但是本次新款交规条例对此又做了进一步规定,

《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

机动车乘坐人在配有安全带的座位就座时,

应当使用安全带。



也就是说,

不仅司机和副驾驶,

只要车上有安全带的座位,

乘坐时就得系上安全带!!

如果没有使用安全带,

还将对其处以 警告或者 20元以上50元以下 罚款。

后座的乘客们也都长点心吧……



未成年人乘车也有规定


除了安全带这一条,

新交规对未成年人也有了明确的规定:

未满十二周岁未成年人禁止乘坐副驾驶座位;

驾驶家庭乘用车携带未满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时,

必须配备且正确使用 儿童安全座椅

差不多就这样!

↓↓↓


如果违反以上规定,

未配备或者未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将对车辆驾驶人员处 50元以上200元以下 罚款,

甚至并处 吊扣驾驶证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

好可怕~



二、规范驾驶方式


限定最高行驶速度


新交规规定,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

同方向 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

未设置限速标志、标线的,

在城市道路(城市快速路除外)上的最高行驶速度,

不得超过每小时 60公里

在公路(高速公路除外)上的最高行驶速度,

不得超过每小时 80公里



不得连续变换两条车道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不得一次连续变换两条车道。

违反该规定,

将处以 50元以上200元 以下罚款。



转弯、让行


车辆和行人在道路上通行,

应当遵守下列让行规定:

同方向行驶

右转弯 机动车 左转弯 非机动车 均被放行的,

通过路口时左转弯非机动车优先通行!

相对方向行驶 左转弯机动车 非机动车

也是 非机动车优先通行


三、其他处罚规定


临时牌照只能申请2次


这真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本来沪牌就难拍了,

这个月的牌照中标率只达到了4%,

而且还有那些奇葩的验证码……

说多了都是泪啊!

现在连临时牌照都开始限制到2次了,

这还让人怎么活~



新交规规定,

尚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公安机关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 得超过2次

且每张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 不得超过15日

也就是说,

两张牌加起来也只能开一个月的车,

后面若是还没拍到车牌,

你就只能哭了……



“买分卖分”最高罚两万


很多被扣分的老司机常常都不在乎,

花点钱买别人多出来的分去扣就好了,

也因此并不重视扣分的事情。

现在不好意思了,

新款交规条例明确禁止

由他人替代记分、替代他人记分、

禁止介绍替代记分。



一旦发现违反规定,

由他人替代记分的,

公安机关可处 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罚款;

替代他人记分的,

可处 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罚款,

情节严重的,

并处 暂扣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驾驶证

介绍替代记分的,

可处 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 罚款。

卖分的钱还不够罚的,何必呢~

况且替代他人记分或者介绍替代记分有违法所得的,

还要被没收……




公交专用道节假日开放


《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

公交专用道在规定时段内供公共汽(电)车专用行驶,

其他车辆不得驶入,

但下列车辆可以借用公交专用道行驶:

↓↓↓

1、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

2、实施清障施救作业的车辆;

3、正在运载学生的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校车;

4、正在载人的核定载客人数二十人以上的载客汽车;

5、根据交通信号指示允许借用公交专用道的车辆。



同时,

除了71路中运量公交专用道,

其他公交专用道在 双休日和节假日全天

允许其他车辆驶入。



交通违法应该15天内处理


现场发现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未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

应当出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或者《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当事人在接到上述通知书、凭证之日起

15日内接受调查、处理。

逾期的将会接受行政处罚。



不但如此,

机动车在本市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逾期未接受处理记录累积达到 5起以上 的,

交警有权扣留机动车行驶证,

并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及时接受处理,

处理完毕后,发还机动车行驶证。



值得一提的是,

目前上海 已经开通 “交通安全综合管理平台”

上海交警APP 牡丹畅通卡

处理交通违法、缴纳罚款的线上平台,

所以大家真的不一定非要去“排队”的……




交通违法挂钩公共信用平台


这一条绝对是重中之重啊!!

要知道,

个人信用现在就是你的第二张身份证,

一旦信用有损,

将会影响到你生活的方方面面,

可不是闹着玩的~



新交规条例规定,

出现下面这些情形,

相关信息将会被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

1、实施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依法被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等行政处罚的;


2、由他人替代记分、替代他人记分或者介绍替代记分的;


3、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4、一年内有五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



叠加处罚


这个就厉害了,

新版交规条例还特别设置了“叠加处罚”的措施,

专门针对一些平常看上去危害不是很大的交通违法行为,

说白了就是,

违反了一次不好罚你太严重,

但是你要是违反了十次……

不好意思,

公安机关将会依据法律规定给予有关证照的处罚!



具体涉及到哪些违法行为:

↓↓↓

1、在未设置禁止停车或者禁止长时停车标志、标线的路段违反停放、临时停车规定;


2、违反规定驶入公交专用道;


3、在高速公路路肩上行驶;


4、在本市外环线以内以及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区域和路段鸣喇叭。


以上行为,

机动车一年内在本市有 累积达到十起 后,

再发生交通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将依据法律规定给予有关证照的处罚!



看完是不是觉得很绝望?

没办法呀,

交通安全大于泰山!

交规越严,

也是为大家出行安全提供了更高的保障!


(信息来源@新闻晨报、@上海警民直通车)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