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大庆晚报
没事看晚报,有事找晚报。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黑备201000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2332007001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08330072。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51好读  ›  专栏  ›  大庆晚报

黑龙江省2025年家电、数码产品消费补贴最新公告→

大庆晚报  · 公众号  ·  · 2025-01-16 19:47

主要观点总结

关于黑龙江省2025年家电、数码产品消费补贴政策的公告,包括补贴政策、参与方式及有关要求。补贴政策包括延续实施8大类家电产品消费补贴、扩围实施4类家电产品消费补贴和实施3类数码产品消费补贴。参与方式涉及消费者下载云闪付应用程序进行实名认证并选择商品品类资格等步骤。公告强调了商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包括诚信经营、公开承诺产品销售价格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补贴政策细节

包括延续实施8大类家电产品消费补贴、扩围实施4类家电产品消费补贴以及实施3类数码产品消费补贴,不同产品类型和能效的补贴标准不同,且每件产品的补贴金额有限制。

关键观点2: 参与方式

消费者需下载云闪付应用程序并按流程完成实名认证,选择商品品类资格后,方可享受补贴。购买方式包括线下专区和线上专区,使用专用POS机具统一支付结算。

关键观点3: 退货与补贴返还规定

使用补贴资格的订单发生退货时,只退还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补贴资格不再重新发放。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需退还国库。

关键观点4: 商务主管部门的要求

各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要引导主体诚信经营,公开承诺产品销售价格,并依规处理不履行价格承诺、先涨价后打折等行为。


正文

关于实施黑龙江省2025年家电、数码产品消费补贴政策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商务部等4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6号)《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7号)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作用,顺应消费市场新形势新趋势,大力提振消费,打造消费新增长点,进一步发挥消费在经济增长中的重要作用,现就黑龙江省2025年家电、数码产品消费补贴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贴政策

(一)延续实施8大类家电产品消费补贴。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于2025年1月1日起延续实施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冰箱(含冰柜、冷柜)、洗衣机(含干衣机)、电视、空调、电脑(含台式、便携式、一体式电脑,不含组装电脑)、热水器(含壁挂炉)、燃气灶(含集成灶)、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的消费补贴政策。 其中,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上述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 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20%。 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空调产品最多可补贴3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2024年已享受某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2025年购买同类家电产品可继续享受补贴。

(二)扩围实施4类家电产品消费补贴。 2025年1月20日起,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微波炉、净水器、洗碗机、电饭煲等4类家电产品给予消费补贴。 其中,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上述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 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20%。 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三)实施3类数码产品消费补贴。 2025年1月20日起,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3类数码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可享受购新补贴。 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比例为减去生产、流通环节及移动运营商所有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件最高不超过500元。

二、参与方式

(一)消费者下载云闪付应用程序(APP),点击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入口,进入线下专区或线上专区(支持京东、淘宝、苏宁易购),阅读并同意补贴规则后,同意授权申请,进入申请页。

(二)消费者根据用户信息完成实名认证(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三要素必须为同一人名下),完成实名认证流程后进入资料申报环节。

(三)消费者进入活动详情页,选择商品品类资格,点击申请按钮,进行资格认证。

(四)消费者商品品类资格认证通过后,进入云闪付应用程序APP钱包功能界面,查看自己已申领的补贴资格,在资格券页面向下滑动即可在“适用门店”中查看资格券可使用的商家位置信息(线下门店按照手机gps定位信息由近到远显示)。

(五)符合条件的补贴产品在线下门店购买需使用专用POS机具统一支付结算,线上购买付款方式详见平台公告。 线下商家通过银联终端配合受理消费者支付,统一支付核销补贴资格,同商品品类可购件数详见申领页面提示。

(六)消费者使用补贴资格的订单发生退货,仅退还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同时补贴资格视为已使用,不再重新发放。 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通过原支付渠道返还。 如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拨付以后,由市场主体及时将与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退还国库。

三、有关要求

各市(地)、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依据省级工作要求,引导主体诚信经营,公开承诺产品销售价格,发现存在不履行价格承诺、“先涨价后打折”的,要第一时间取消其参与活动资格,并追缴国家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要通过政策实施,鼓励引导市场主体通过自建回收渠道、与回收企业合作等方式,为消费者提供送新收旧一体化服务。 要依托本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建立咨询服务专线,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商务厅
2025年1月16日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