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把我东风17放在眼里?
根据《环球时报》援引美国《外交学者》等媒体报道,前天,澳大利亚国防部长琳达雷诺兹宣布,澳大利亚军队将与美军深度合作,共同推进高超音速打击器项目的研发。同时,根据美国“The Drive”网站“Warzone”板块在同一时间披露的信息,美澳两国共同研发的高超音速飞行器将争取在2025年左右推进到IOC(初始作战能力)阶段,预计将用于装备两国海空军的F/A-18E/F“超级大黄蜂”战斗机。也就是说,这估计是一种空射高超音速打击器。
▲澳大利亚女防长琳达·雷诺兹
坐在F/A-18F型战斗机里
当然了,澳大利亚在这个节骨眼上突然提出来,说要和美国共同研发高超音速打击器,消息传到咱们这边,估计不少读者老爷的第一反应是“不屑一顾”:很简单,提到高超音速打击器,大家能想到的、在技术研发与工程运用领域算是第一梯队的国家,用一个手就能数出来,俄罗斯和中国。至于美国,目前只能说铺开的摊子不少,但在实现工程运用的技术水平、高超音速打击器的列装计划上,已经落后中俄“半个身位”了。
▲3M22“锆石”
要是说美国牵个头,带着诸如英、法、德这样的国家在一起弄,大家老牌列强,强强联合也就罢了,这澳大利亚算哪位?手里头有高超音速储备吗?说得好听是跟美国搞“联合研发”,说的不好听没准就是跟美国后面喝汤吧?再加上最近澳大利亚招惹咱们招惹出来的那一堆破事,这位女防长琳达雷诺兹在这个节骨眼上放出来的表态,初看起来,差不多算一个典型的拉大旗扯虎皮、扯万里之外的美国给自己打气的行为。
不过,咱们之前就讲过,有些事情初看起来是一回事,但详细了解一番之后就完全不是同样一回事了:就拿澳大利亚的高超音速打击器技术储备来说,澳大利亚在相关技术领域并不是默默无闻的“小透明”地位;而再拿澳大利亚与美国联合开展的前期技术预研来看,两国实际上已经有了十多年的、在吸气式高超音速打击器领域共同研发的经验了。
▲澳大利亚南部武麦拉试验场
进行了1次高超声速飞行试验
咱们先说澳大利亚在高超音速打击器领域的研发路径与技术储备,实际上,以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为主要研发平台,澳大利亚在高超音速打击器领域已经耕耘了差不多有20余年了,且已经初步结出了技术成果:
2016年11月,昆士兰大学提出过一个名叫“SPARTAN”的天地快速运输项目,设计目标是可以将500千克的卫星载荷送入LEO(近地轨道),且具备较好的性价比、良好的可复用性能。根据昆士兰大学的设计,“SPARTAN”项目由第一级固体火箭助推器、第二级吸气式超燃冲压发动机、第三级调姿发动机组成。截止目前,“SPARTAN”项目已经进行过几次缩比模型的试验,且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试验成果。虽然澳大利亚一直宣称这只是一种“廉价的民用航天器”,但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来,这种第一级固体火箭发动机助推、二级冲压发动机接力工作的模式,不就是典型的超燃冲压发动机高超音速打击器吗!
而从澳大利亚与美国就高超音速项目开展的技术合作看,其已经达成的技术成果与技术积淀甚至比澳大利亚自己捣鼓的还要深厚:
早在2002年7月,美澳联合推进、同样由昆士兰大学高超音速中心主要负责的“Hyshot”项目,其超燃冲压发动机技术验证原型在飞行中就已经实现了世界上首次高超音速燃烧、且产生了正推力(有争议);
而随后澳大利亚与美国在2007年开展的、由美国空军研究室和澳大利亚国防科学技术部分别任牵头机构,昆士兰大学、澳大利亚国立大学、NASA、澳大利亚国防军学院担任具体合作方的“高超音速国际飞行研究试验”(即著名的HIFiRE)项目,在5年的时间里更进行了10余次飞行试验,验证了高超音速飞行器、超燃冲压发动机、多波系进气道的多种技术构型。
这一系列有力的试验为澳大利亚积累了更多更宝贵的技术数据,实际上已经为澳大利亚和美国后续在超燃冲压发动机的实际工程运用、及实施所谓“民转军”设计积累了相当多的技术积淀与经验。
故而,整体考量的话,澳大利亚在高超音速飞行器技术研发领域,并不是如大家习惯性地认为“毫无建树”、“毫无储备”、“就跟在美国后面喝汤”,人家也是有自己的两手绝活的。只不过这两手“绝活”大多数还停留在单纯的技术验证与技术储备层面上。想把它从“保险柜”里拿出来、真的运用到高超音速飞行器上、还能打出去变成导弹,这距离还有点儿远。因此,这个时候美国老大哥这雄厚的军火工业技术潜力、极为迫切的战术需要、先前与澳大利亚多次合作积累出来的良好经验,显然就到发挥作用的时候了。
故而,此番美国与澳大利亚突然宣布要合作研发“高超音速打击器”、而且看这个情形大概率是超燃冲压发动机动力的高超音速打击器(HCM),说得精确一点,属于西方集团内部常见的资源优化配置、降低研发难度的技术合作行为,说得通俗一点,那就是:不是临时起意,而是蓄谋已久。
可临时起意也好,蓄谋已久也罢,美国与澳大利亚这时候突然宣布要联合研发,到底什么时候能拿出成品,拿出成品之后对咱们的海空联合作战、对地区局势可能会造成什么不利的影响才是重要问题。
▲B-52上挂载的ARRW(AGM-183A)
咱们先说第一个问题,对于美军、澳军宣布“五年之内拿出成品并IOC(形成初始作战能力)”的计划表表示严重怀疑,毕竟从美军的角度来说,目前美军正在推进的高超音速打击器项目已经非常明确了,分别是可以由B-52H、B-1B、B-21和F-15EX等战略战术平台携带的AGM-183A型“空射快速响应武器”;由三军联合开发、通用不同发射平台的C-HGB项目,产生的成果分别是陆军的LRHW(由M977 HEMTT底盘携带)、海军的CPS(装备在海军“弗吉尼亚”Block5/6的VPM发射筒内,根据美国海军的计划后续可能会配备DDG1000“Zumwalt”)。
▲美国陆军的LRHW方案
但是,不管是ARRW、LRHW还是CPS,从技术水平上这都是火箭助推起飞、高层大气起滑、自身无动力的高超音速滑翔体(HGV),且C-HGB的两个产品甚至连乘波体构型都没搞定,使用的还是早期双锥体高升力滑翔体构型。饶是这种比中国、俄罗斯的同类产品已经落后了一代半代的装备,美军给的计划时间表也都是在2025年左右实现IOC(形成初始作战能力),成批量部署甚至要等到2026到2028年左右。那么问题来了,美军是怎么在搞“落后一代”的高超音速滑翔器的同时,突然又心血来潮地要搞最先进超燃冲压发动机高超音速飞行器(HCM)、而且两个技术水平完全不在一个层次上的东西居然能同时在2025年实现IOC(形成初始作战能力)?不知道是美军对自己手握的技术储备太自信、还是太没有自信,这技术跨度也实在太跳脱,已经很难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