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号文刚刚出炉,地方政府现在是抓耳挠腮的阶段。”杨贺龙称。最近不少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和社会资本方在微信上向他提问,尤其关注存量违规政府购买服务如何转化的问题。
中诚信研究院地方政府和城投行业分析师杨小静对记者表示,对于增量项目而言,87号文发布之后肯定会受到完全严格的规范,如果违规会被处罚,地方政府也不敢冒险。但是存量项目怎么办是个难题,全部推翻也不现实,涉及到社会资本已经投入的部分,若全部推翻可能会产生损失。“所以地方政府还在观望和权衡,都不希望已经做了的项目被撤销。”杨小静称。
根据记者的采访,业内人士认为存量违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大致有三个出路。
一是将其转化成PPP。“这样的话肯定会有大量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需要转化成PPP,尤其是挤进政府付费型PPP里面来。”刘飞直言。
但刘飞同时还担心,政府购买服务转化成PPP是否会突破10%的红线,另外转化成PPP是不是需要重新招投标选择社会资本,那此前投入了的投资人何去何从。“整改确实需要相关部门给予一定的政策指引。”刘飞称。
第二种方式是转成代建模式。杨贺龙认为,从地方政府投融资诉求实现的角度出发,本来PPP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都是代建模式延伸而来的,现在也可以将期限缩短,回归到代建模式。比如将拉长到十余年的政府购买服务,拉回到两三年的代建项目,列入财政预算范畴。但这种方式的问题在于地方财政压力会瞬间增大,操作起来比较困难。
第三种方式,据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透露,更多的地方政府还是在观望中央决策层的执行力度,很有可能自查之后选择部分典型案例上报,部分存量项目可能会继续保留。
杨小静对记者表示,只要基建拉动经济增长的模式没有改变,地方政府还面临着基建投资的压力,只要地方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还是不匹配,城投公司承担地方基建和投融资的职能就不会发生根本变化,但随着政策的执行力度的加强,未来地方城投公司的投融资行为会逐步规范,城投公司也会有所转型。“最终政策执行的力度取决于中央和地方的博弈。”杨小静称。
中央层面严格规范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但如何达到控制债务风险和稳定基建投资增速的平衡,一直为各方所关注。
穆迪副董事总经理Marie Diron在6月13日的“穆迪—中诚信国际2017年中信用展望研讨会”上直言,目前中国的中央政府想制定一些规则,更加清楚地来区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和地方政府的债务关系,这个政策的执行,实际上会区分开政府债务的职责。但是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会存在各种可能性,有可能会重新分配或有负债,债务转向地方的国企,也有可能会把或有负债变成政府的直接负债。
接受采访的业内人士表示,堵上后门之后,政府购买服务不能购买基建工程、融资平台也不能帮助地方政府的基建项目举债了,将来会如何将前门再开大一点值得关注。地方政府仍有基建投资的需求和经济增长的压力,靠目前的地方债额度和PPP额度恐怕是难以满足其需求。
首先是地方债额度可能会进一步扩大。钟汶权认为,在过去两年地方债的发行规模是远超城投债的,假设政府债资金全部用于投资,足以替代城投公司的投资功能。但是过去两年,80%左右的政府债都是用于债务置换,所以新增地方债的额度不足以支持基建融资。随着债务置换计划2018年完成,将有很大的空间和市场的容量让给新增地方债,其支持投资的能力会大大提高,逐步取代平台公司发债。
而且6月1日,财政部公布了《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简称“62号文”),2017年先从土地储备领域开展试点,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在8000亿元的专项债限额内发行。
钟汶权解读称,一方面,中央通过50号文,不允许地方政府将土地、工业性资产注入融资平台,也不允许把土地将来的收益抵押给银行支持平台还债。这就堵住了大部分地方融资平台从政府获得的支持,基本上平台公司现有的融资渠道和融资来源都被截断了。另一方面,中央通过62号文推出土储专项债,以前很多土地储备都是通过平台来做,现在直接让地方政府发土储专项债,地方政府维持平台公司的意愿也逐渐降低,这将加快平台公司的转型。
钟汶权对记者称,现在土储专项债刚刚试点,未来规模还会逐步扩大。何况未来市场有这个容量,专项债的额度可能会进一步提高。
其次,PPP10%的红线是否会突破也值得讨论。对于一些地方而言,10%的额度很容易满,未来做PPP的空间也有限。
在4月份北京市财政局举办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培训班上,财政部金融司金融五处副处长易谟透露,10%的比例指的是每一年度地区全部PPP项目需要从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的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不超过10%。这仅限于需要从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的支出,并不包括政府性基金预算,以及政府以土地、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投入的部分。这些政府支出责任需要识别和全面把握,但不受10%比例限制。
杨贺龙认为,财政部直接抬高10%的红线可能性不大,但是10%红线不含政府性基金这种表态也是某种程度上的放松,给地方一定的空间。他直言,本轮调控的目标在于对地方融资举债行为的规范,并非不让地方政府举债,国家把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放在重要位置,确保不出现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实现“债务可视化”。
业内人士认为,中央连续公布50号文和87号文,举重拳整治地方违法违规举债,这仅是开始。堵后门之后将采取什么行动开前门也同样重要,这不仅影响着地方实际执行力度,也影响着2017年基建投资的增速。
(来源:《财新周刊》《财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