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军人才:符合《安徽省高层次人才分级分类目录》(皖人才办〔2023〕5号)C类以上人才,“一人一议”。
2.博士: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同时具有副高职称的4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的5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
A类博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或经综合评定达到相当业绩条件:①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理工科发表一类期刊论文5篇以上,其中中科院分区一区论文不少于1篇,或中科院分区二区论文不少于2篇;人文社科发表二类以上期刊论文3篇以上);②主持二类以上纵向科研项目1项以上;③获一类科研奖励或二类科研奖励一等奖(前5名)或二等奖(前3名)1项以上。
B类博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或经综合评定达到相当业绩条件:①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理工科发表一类期刊论文4篇以上,其中中科院分区二区论文不少于1篇;人文社科发表二类以上期刊论文2篇以上);②主持三类纵向科研项目1项以上(主要指教育部等部委研究项目或省自然科学基金/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③获二类科研奖励一等奖(前8名)或二等奖(前5名)或三等奖(第1名)1项以上。
C类博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或经综合评定达到相当业绩条件:①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理工科发表一类期刊论文3篇以上;人文社科发表二类以上期刊论文1篇以上);②主持三类纵向科研项目1项以上(非学校资助项目);③获二类科研奖励或三类科研奖励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第1名)1项以上。
D类博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或经综合评定达到相当业绩条件:①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理工科发表一类期刊论文2篇以上;人文社科发表本学科高水平论文1篇以上);②主持四类以上纵向科研项目1项以上(不含校级重点研究项目);③获三类科研奖励一等奖、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第1名)1项以上。
3.人才团队:由C层次以上领军人才领衔,以博士为主体组成,具有相对稳定的团队合作机制,已取得良好合作成效和共同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在国内外相关专业领域已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
艺体类博士的高水平专业实践业绩可作为人才分类认定的代表作,结合个人科研业绩综合认定人才类别,确定引进待遇。
业绩成果要求近五年取得。有关等级、类别依照《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皖教人〔2016〕1 号)文件执行,详见附件1。论文成果应为第一作者(一般不含会议论文),在同行专家公认的本学科权威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可适当减少论文数量要求。C、D类博士,论文成果可认本人为第二作者且博士生导师为第一作者的论文1篇。条件中涉及“以上”均包含本级。
(二)引进待遇
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详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