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检察日报 编辑:水晶
一个家族式药企,被两个“内鬼”(
质量副总与财务副总)20年期间
偷偷掏空了1500万元!
12月27日,最高检官网刊发了《检察日报》的这个案例,分享如下:
1997年,湖北省黄石市的一家卫生材料厂历经改制,蜕变成为黄石某药业公司。在随后的20多年岁月里,这家公司一路砥砺前行,发展成为集药品研发、生产与销售于一体的创新型高新技术企业,更是在全国天然中草药及贴膏药领域的研发与生产方面占据领先地位,成为行业内的佼佼者。
然而,就在企业蓬勃发展的表象之下,却潜藏着一场惊人的贪腐危机。该药企的质量部副总经理与财务部副总经理狼狈为奸,长期与供货商勾结,通过层层加价的手段,
累计侵吞公司资产高达1500余万元,同时还致使公司遭受税费、劳务管理费等方面的损失达300余万元。
这一事件犹如一颗重磅炸弹,在企业内部掀起了惊涛骇浪。那么,这起贪腐事件究竟是如何发生的?又是怎样被揭开神秘面纱的呢?
药二代,揪出“内鬼”
2020年,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甲的儿子林某乙留学归来,满怀热情地投身于企业的经营管理之中。然而,在他仔细审查公司日常事务时,却发现了一个极为蹊跷的情况:尽管公司的业务呈现出逐步扩张的态势,但财务状况却每况愈下,长期处于亏损状态,入不敷出的困境使得企业的经营举步维艰。
为了探寻背后的真相,林某乙果断调取了公司历年的账单、询价单以及采购明细等关键资料。经过一番深入细致的核查,他震惊地发现公司长期采购的中药材价格竟然普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
在进一步核实采购和审批流程后,一个惊人的秘密浮出水面:
负责公司采购业务的质量部副总经理王某、财务部副总经理林某丙在采购中草药的过程中,与供货商暗中勾结,肆意加价,将公司的资金非法据为己有。
2023年2月,林某甲毅然前往公安机关报案,正式拉开了这场反腐斗争的序幕。
内外勾结,层层加价鲸吞公司资产
随着调查的逐步深入,整个案情犹如一幅丑恶的画卷徐徐展开。
2003年,出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以及对亲人的信任,
林某甲安排具有中药学专业背景的王某负责中药材质量把控,而有着财务工作经验的林某丙则负责采购业务的财务审核。
然而,在采购流程中,王某明知公司所需的是未加工的中药材“统货”原料,却与供货商何某甲串通一气,按照中药材饮片(加工成品)的价格进行公开询价,并将虚增后的价格报送林某甲审核。而在收到报价后,林某丙又与何某甲再次联手加价,再次提交给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甲审批。
令人痛心的是,
近20年来,林某甲对公司中药材采购业务的审核仅仅流于形式,从采购、开票到审核、付款等各个环节,实际上都被王某和林某丙牢牢操控。
而供货商何某甲则通过向具有开票资质的中药材饮片公司缴纳管理费的方式,挂靠其名下,开具增值税发票给涉案药业公司。
在资金结算完成后,何某甲再将两次加价的部分分别转入王某、林某丙实际控制的银行账户。2015年,随着药业公司业务的不断拓展,
何某甲甚至还安排儿子何某乙加入到采购业务中来,进一步加剧了对公司资产的侵吞。
非共同犯罪
这起案件涉案时间跨度长、涉案金额巨大、资金往来明细错综复杂,如何准确认定犯罪时间、犯罪数额,以及如何清晰区分4名犯罪嫌疑人之间是否构成共同犯罪,成为了本案的关键所在和难点问题。
为了确保能够准确、全面地认定犯罪事实,深入了解各犯罪嫌疑人在采购业务各个环节中所承担的不同责任,2023年9月,黄石港区检察院督促公安机关加大追捕漏犯的力度,并及时将王某、何某甲提请批准逮捕。
在4名犯罪嫌疑人归案后,检察官通过多次严谨的讯问,详细梳理了各犯罪嫌疑人在采购流程中负责的具体环节,
最终认定王某、林某丙分别联合供货商加价,二人之间并未存在相互串通的行为,因此不应认定为共同犯罪。
而在犯罪时间的认定上,经过缜密的调查核实,确定王某、林某丙自2003年负责采购业务以来,便各自伙同供货商开始侵吞公司资产。
审计结果显示:2006年至2021年间,林某丙、王某通过何某甲、何某乙虚报中药材价格的总额高达1500余万元,由此产生的税费及劳务管理费等共计300余万元,累计造成企业损失高达1888万余元。
2024年7月12日,黄石港区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对王某、林某丙、何某甲、何某乙4人正式提起公诉,让这些不法之徒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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