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国土房管局发布了《天津市2016年房屋租赁市场租金水平》。2016年本市各区住宅房屋租金水平为23.6元/月·建筑平方米,同比上涨2.1%,除宝坻区、静海区略有下降外,均呈小幅上涨趋势。按照住建部《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自2017年起本市将每年发布上年度房屋租赁市场租金水平,原房屋指导租金不再发布。
据悉,此次发布的房屋租金水平是依据2016年度房屋租赁交易数据测算的不含税费价格,按各区、各板块予以发布,全面真实地反映了上年度本市房屋租赁市场实际交易情况,可为房屋租赁双方议定租金提供有效参考。
此外,2016年本市各区非住宅房屋包括商业、办公、工业等各类型房屋租金水平与上年基本持平,有小幅上涨,商业用房平均租金60元/月·建筑平方米,同比上涨2.4%;办公用房平均租金45元/月·建筑平方米,同比上涨3.2%;工业用房平均租金15.6元/月·建筑平方米,同比上涨2.6%。
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房屋租赁双方可按照房屋所在板块查询市场租金水平,结合市场情况自行议定租金,经过平等协商后确定实际租金价格。租赁房屋所属板块无租金水平数据的,可参照邻近板块、同类房屋的租金水平议定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