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铁路运输法院发出全省首份“环资支付令”,督促“挡光人”快速履
行赔偿协议。
2024年11月12日,宋某持其邻居徐某2022年向其出具的欠条来到吉林铁路运输法院。原来是徐某在2022年在其自家房屋上加盖了一层房屋,正好遮挡了宋某的窗户,导致宋某家每日阳光照射时间缩短。经过调解,徐某承诺赔偿宋某三万元,并手书了一张欠条。但是徐某到期却未履行赔偿义务,宋某无奈来到吉林铁路运输法院起诉。
吉林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法官立即对案涉现场进行踏查,对房屋相邻位置和采光时长进行现场确认。经踏查,宋某住宅南侧窗户确被徐某家自行加盖的房屋遮挡,长时间无阳光照射。
案件事实清楚,债权债务明晰,立案庭法官认为宋某完全可以申请法院发出支付令,直接督促徐某履行赔偿义务。详尽释明支付令 “简单、高效、便宜” 的优点和支付令与后续程序的衔接方式后,宋某对这种可以快速解决争议的解纷方式十分认同,立即申请发出支付令。同日下午,吉林铁路运输法院向“挡光人”发出支付令,要求其立即履行赔偿协议。
“挡光人”收到支付令的十五日内未书面提出异议,支付令生效。宋某来法院申请执行时说:“没想到这么快!我也咨询律师了,律师说法院这么做,能以最快的速度保障我的权利。我真的太高兴了!”
宋某申请执行后的十天,执行款到位了。
“解决小纷争,促进大和谐。”这份 “环资支付令”,是吉林铁路运输法院创新环资领域审判新模式的积极探索。
环境资源类案件有着“审理周期长、双方矛盾大、鉴定需求强、案件指数高”等特点,吉林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环境资源类案件后,坚持“如我在诉”理念,为每一位来院诉讼的当事人提供“个性化解纷方案”。“解决小纷争,促进大和谐”,这份“环资支付令”,是吉林铁路运输法院创新环境资源领域审判模式的积极探索,畅通了当事人快速维权的“
高速路
”,展现了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的积极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