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乡村建设规划涉及县域层面和村庄层面两大体系,单纯的“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均存在优缺点。因此,本文在借鉴王迎、蒋万芳等人研究的基础上
[2,13,15]
,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既研究分析现有的宏观政策,也归纳总结具体的规划实践案例。
a.自上而下:从政府宏观政策着手
为了有效推进县域乡村建设工作,山东省相继发布了《关于开展
2016
年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和村庄规划试点工作的通知》《山东省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技术要点》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笔者通过政策研读和部门访谈,理解制定政策的目的、思路、实施策略等,形成研究结论。
b.自下而上:从乡村具体实践出发
结合《临沭县域乡村建设规划》《蒙山旅游度假区乡村建设规划》《临沭县临沭街道山里村概念性规划》等规划编制实践,通过村庄调研、部门座谈、村民访谈和设计方案研究,以正在编制或完成的乡村建设规划、正在实施或已完成的乡村建设为对象,总结规划或建设实践中探索出来的经验做法与工作特色。
a.编制实践与实地调研
结合临沭县域乡村建设规划、蒙山旅游度假区乡村建设规划和山里村村庄建设规划等具体实践,通过自身参与规划编制获取资料。通过现场实地调研和踏勘的形式,了解乡村规划编制与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主要经验,获取第一手资料。
b.政策解读与案例研究
检索查阅国家、山东省、临沂市关于乡村建设规划的政策文件、研究报告,整理收集市域已开展的各类村庄建设规划、村庄布点规划等资料,如兰陵县芦柞镇前吴坦村村庄规划、平邑县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等上报或公示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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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总结其成功经验。
c.专家咨询与民众访谈
通过问卷调查、专题座谈和入户访谈等多种方式,分别了解规划专家、行政管理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规划编制单位及设计人员、普通民众关于乡村建设规划及其实施的评价,总结归纳规划工作开展过程中的难点及应对策略、成功经验等。
a.公众参与
城乡规划其本质是政府、行政部门、社会团体及公众等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利益协调的过程。各个利益主体通过协商、沟通等方式,寻求彼此之间的最大公约数,从而促进城乡规划的有序实施。只有当城乡规划得到主管部门、公众、专家学者等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城乡规划才能真正成为不同利益主体意志的表达,才能成为社会必须遵守的规章制度[18-19]。作为城乡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县域乡村建设规划、村庄建设规划不仅需要注重公众参与,还需要推进有效的公众参与,要充分重视村民的主体作用,切实有效地提高村民的参与程度。
b.底线控制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内国际诸多场合,都以“两山理论”来阐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为美丽中国、乡村建设指引方向[20]。2015年,十八届五中全会将“增强生态文明建设”正式纳入国家战略规划,极大地提升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地位和作用。加快推动乡村建设,是改善农民生活、完善农村基础设施的重要途径,也是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应当紧紧围绕绿色发展理念,严守基本农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地保护区等生态红线,通过环境综合整治、传统乡村风貌保护等,提高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水平,让村民真切享受到生态红利[21]。
c.多规协调
当前,我国规划体系庞大复杂,由政府出台的各类规划多达80余种,其中法定规划大概20余种,规划种类多样、体系庞杂,部门规划内容重叠、各自为政,层级上下脱节、整体与局部冲突常见。具体到乡村规划,就涉及到乡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村旅游规划、镇村体系规划、农业产业规划等多种类型。各类规划之间的相互冲突,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规划对于城乡空间资源的调控能力,制约了城乡空间治理能力提升。在推进县域乡村规划过程中,应统筹安排村庄公共服务设施、村庄产业经济、土地利用、生态保护红线、乡村旅游等内容,减少规划之间的冲突,形成“一张蓝图”。
d.面向实施
通常情况下,传统乡村规划强调空间发展资源的配置,但因建设资金、编制方式、土地权属等多重因素的影响,规划或项目存在一定程度的“落地难”现象。临沂市在推进乡村建设规划过程中,坚持以问题和发展目标为导向,围绕“发展有目标、项目有安排、生态有管控、资源有保护、环境有改善,促进城乡一体化和主动城镇化”的总体目标,提出乡村建设行动纲领,形成乡村建设、基础建设、资源保护、产业发展、公共服务五大近期工作重点,提高规划或项目的可实施性、可落地性。同时,强化政府的领导作用和规划的龙头作用,统筹协调资金使用、项目进度、土地协调等问题,全力推进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