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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添一例!财政部问责湖北黄石经开区违规举债【附:问责案例汇总20170712】

信贷白话  · 公众号  ·  · 2017-07-12 15:18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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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最新20170712)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近日湖北省通报了黄石经开区违法举债问题相关情况。

       2017年5月,财政部向湖北省反映了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违法举债问题,提出了处理建议。湖北省政府立即责成黄石市政府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一、违法举债问题及整改情况

       2015年8 月,经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研究,由湖北省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违法向湖北劲牌投资有限公司借款1.1亿元,年利率10.2%。2016 年,该笔借款使用地方政府置换债券资金进行了偿还。

       (这不符合《预算法》对地方政府及部门举借债务,只能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规定;也不符合置换债券资金用于偿还经清理甄别锁定的地方存量债务,该存量债务为截止到2014年底之前的债务。)

       2017年6月20日,黄石市政府召开第四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按照国家有关政府置换债券管理规定,立即收回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置换债券资金1.1亿元,由市政府用于置换符合条件的存量政府债务。目前,黄石市财政局已收回该笔置换债券资金。

        二、相关责任人问责处理情况

        湖北省政府反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黄石市政府常务会议对相关责任人和单位进行了严肃处理。

      (一)时任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孔某,动议并召集开发区主任办公会决策违法举债事项,并签批同意财政部门违法举债,负有直接责任。目前孔某已因其严重违纪行为被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开发区财政局局长黄某、开发区财政局副局长王某,虽提出过异议但仍执行违反法律规定的决策,负有相应的直接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三)时任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鲁某,对相关财经法规政策把关不严,负有领导责任,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四)责成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向黄石市政府书面检查,深刻剖析原因,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这是财政部问责地方政府违规举债风暴的最新一例。

       2016年11月4日,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答记者问中表示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建立财政部驻各地专员办对地方政府债务的日常监督机制,依法加大查处和曝光力度,对违法违规的地方政府、金融机构,会同有关监管部门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此前财政部的问责案例汇总如下:


       山东省:

       2017年1月,财政部致函山东省人民政府,要求问责山东省邹城市违法违规举债行为。

  财政部函件通报,2015年2月,邹城市政府召开第28次常务会议,决定以市总工会为发起人,以邹城市正方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正方实业”)为借款主体,通过面向全市企事业单位职工发行信托产品的方式,违法违规举借政府债务8亿元。

       4月19日,财政部官网通报《山东省政府严肃处理个别县市违法违规举债问题 着力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对违法违规举债直接责任人员、邹城市政协副主席姚某(时任市总工会主席)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人员、时任邹城市常务副市长的李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此外,时任邹城市市长谢某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正按规定程序核查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

       财政部函件:经核查确认,你区交通运输厅与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委托代建购买服务协议”,约定于建设期及建设期后第一年至第17年或者第18年通过购买服务资金支付项目建设资金,支持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承贷主体,向农业发展银行贷款105.5亿元,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主体均为各盟市旗县交通局。


       河南省:

       2015年9月28日,驻马店市政府通过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承诺将驻马店市公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贷款本息列入市财政中长期规划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涉及资金6.4亿元。市财政局据此向中国建设银行驻马店分行出具了承诺函。    


       2015年9月14日,驻马店市政府通过政府常务会议纪要,要求将驻马店市公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1.78亿元信托贷款本息列入市财政中长期规划和年度预算,由市财政局出具承诺函。


        2017年1月财政部向河南省反映了驻马店市利用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题,提出了处理建议。河南省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核实,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进行了严肃处理。

  (一)省政府约谈驻马店市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责令驻马店市政府向省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二)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驻马店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主任翟某(副处级)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三)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驻马店市财政局副局长康某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四)对负有其他相关责任的驻马店市财政局综合科科长魏某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重庆市:

       经核查确认,

       一是黔江区人民政府于2015年8月批复同意黔江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贵州中黔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融资。当年11月至12月,黔江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获得融资款0.55亿元。经区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批准,区财政局提供了协调资金支付融资产品本息的承诺函。

        二是2015年5月黔江区教委与上海爱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2个《回租赁合同》融资1.2亿元;2015年6月和8月,黔江区教委与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2个《融资租赁合同》融资1亿元。


       四川省:

       一是巴中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巴中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通过银行贷款、信托、私募债等方式融资,并向有关金融机构出具了确认函,市财政局出具承诺函,承诺如企业不能按时偿还债务本息等,安排财政资金偿还。

       二是新都区人民政府通过会议纪要,同意国有公司以银行贷款、信托产品或私募债等方式融资,部分资金由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批准用于相关政府项目。


       商务部:

       经我部(财政部)专项核查确认,上海爱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与重庆市黔江区教委签订2个《回租赁合同》,为其提供融资1.2亿元。请你部进一步核实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肃追究上海爱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责任,必要时督促其对有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银监会:

      经我部(财政部)专项核查确认,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驻马店分行、新都桂城村镇银行存在要求地方政府违法违规担保或配合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行为(具体附后)。请你会进一步核实情况,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金融机构责任,必要时督促金融机构对有关责任人尤其是授信管理人员严肃问责。

       1、江苏金融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6月和8月,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黔江区教委签订2个《融资租赁合同》,向黔江区教委提供融资1亿元。

       2、中国建设银行驻马店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与驻马店市公共资产管理公司签订了建驻营基建[2015]153号合同,同月该行发放贷款6.4亿元。驻马店市人民政府通过政府会议纪要,承诺将公共资产管理公司贷款本息列入市财政中长期规划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涉及资金6.4亿元。市财政局据此向中国建设驻马店分行出具承诺函。

      3、新都桂城村镇银行。新都桂城村镇银行2015年向成都市新都区土地整理农业专业合作社提供2.08亿元(名义为购买苗木、花卉及中药材等),相关合作社将贷款资金转入成都市新都区神龙投资有限公司,经有关区政府领导同意调剂部分贷款资金用于土地整理等政府项目。    

    

        江苏省


        2017年5月,财政部致江苏省《关于依法问责部分市县政府违法举债担保的函》称,江苏省部分市县政府仍存在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不利于防范区域性系统性财政金融风险。如:

       响水县等政府及所属部门涉嫌违法违规举债担保;洪泽县等涉嫌将公益性注入融资平台公司,用于抵押担保发行企业债券等;

        财政部函件建议核实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予以处理。同时,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市县政府全面排查各类融资担保行为,涉及违法违规的督促市县政府依法依规期限改正到位。


       随即,江苏省下发“特急文件”要求全面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


      上述问责案例,有国务院大督查发现的,有审计发现的,有内部举报的,也有其他部门移送的线索。黄石经开区管委会主任移送司法机关应该是有其他问题。本次通报的违规举债问题可能是其他问题带出来的。




"87后的政信融资-地方政府核心关切及解决方案"

研修班课程介绍


(课程设计及主讲:白老师)

模块一:存量化解

一、87号文和50号文出台背景、政策要点及应对方略。

二、87号文之后,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在棚改、土储等领域的运用、合规要点及政策走向(案例)

三、87号文之后,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在公路交通领域的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承接原BT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政府采购与政府购买的区别、政府采购工程与BT的区别与转化(案例)

四、87号文之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向PPP模式的转化,以及无收费项目从BT到PPP模式的合规改造(案例)

五、87号文后,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受限,TOT、ROT模式对于城镇化、旧城改造项目的融资方式创新、合规要点及税费筹划(案例)

、银行信贷的核心秘密与政府项目现金流的创设(案例)

模块二:新路探讨

一、导学:PPP核心必读法规文件、知识体系和理论精髓

二、典型PPP结构、各当事方的风险收益分配及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行业PPP项目设计及风险分析(案例)

三、园区建设土地一二级开发一体化项目运作模式及合规要点(案例)

四、城市基础设施“拨改租”模式操作流程、合规性优化(案例)

五、城投集团ABO模式的政策新解(案例)

六  、87号文之后,公共项目资金筹资出路探讨

模块三:拥抱基金

一、政府产业基金常见模式优劣分析、合规风险把握及规避措施(案例)

二、政府投资基金(民营企业主导)资金内循环模式(案例)

三、老师设计的一种既合规又能够受到政府和社会资本欢迎,银行“投贷联合”拓展业务的基金模式(已在多处落地)

四、资管计划回购收益权模式投资于“资本金”的创新与合规分析(案例)

五、“小股大债”模式解决大型公共项目“资本金”的合规要点及风险分析、融资条件设置(案例)

六、“不回购\出表”模式在开发区园区建设项目中的运用及其风险控制(案例)

模块四:防控风险-PPP失败案例分析

模块五:解决问题-项目咨询、一对一辅导


7月8日班已报满,现增开7月22日班,欢迎致电刘老师咨询,手机:15209153988 ,或扫描二维码加微信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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