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报道了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对贺某阳故意伤害、虐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的一审判决结果。贺某阳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十个月和一年,并需支付人民币379819.26元的赔偿。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背景
贺某阳在与谢某梅婚姻存续期间,多次实施家庭暴力行为,包括辱骂和殴打。
关键观点2: 案件详情
2023年4月25日,贺某阳殴打谢某梅造成多处重伤,伤残等级为七级至十级不等。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认定贺某阳犯故意伤害罪和虐待罪,并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关键观点3: 判决结果
贺某阳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十个月和一年,并需支付人民币379819.26元的赔偿,用于支持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谢某梅的诉讼请求。
关键观点4: 案件影响
案件审判过程中,法庭保障了被告人、被害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旁听了宣判的人数达到了40余人。
正文
2024年12月27日,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贺某阳故意伤害、虐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对被告人贺某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十个月,以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列作支持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谢某梅诉讼请求共计人民币379819.26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贺某阳在与被害人谢某梅婚姻存续期间,多次对谢某梅实施辱骂、殴打等家庭暴力行为。2023年4月25日,贺某阳采用拳打脚踢的方式殴打谢某梅,造成其腹、胸、腰等多处损伤,经鉴定构成多处重伤、轻伤,伤残等级为七级至十级不等。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贺某阳故意伤害谢某梅致其受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贺某阳长期多次虐待妻子谢某梅,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虐待罪。贺某阳一人犯数罪,应依法并罚。贺某阳所犯故意伤害罪具有自首情节,但综合其犯罪性质、情节、后果及悔罪态度,不足以从轻处罚。同时,贺某阳依法应承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民事赔偿责任。法庭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案件审判过程中,法庭依法保障了被告人、被害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被告人及被害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和各界群众40余人旁听了宣判。
来源:正观新闻综合武侯法院
编辑:李婧琨
值班主任:刘瑶
审核:安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