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App提审过程中,我们经常会被各类棘手的被拒理由所困扰。最近,在七麦数据的交流社群中,条款4.3
(重复App)
成了群内伙伴们反复提及的条款。
▲qq交流群可添加qq:2170822451
针对大家的疑问,七麦研究院将与条款4.3相关的干货资料进行了整理,希望能助力各位开发者/推广人快速过审。
4.3 重复App:
请不要为同一个 app 创建多个套装 ID。如果您的 app 打算为特定位置、运动队、大学等提供不同版本,请考虑只提交一个 app,并使用 App 内购买项目来提供不同的功能。同时,请避免继续在已有大量类似 app 的类别下进行开发;App Store 上已经有太多模拟放屁、打嗝声音的 app,以及手电筒、算命、约会和爱经等 app。除非这类 app 会提供独特、高质量的体验,否则我们将会予以拒绝。上传大量相似版本 app 的开发者会遭到 Apple Developer Program 的除名。
上传的App 与他人上架的 App 功能或代码很相似,通俗来说就是苹果认为的马甲包。
如果产品因条款4.3被拒,一般会通过修改App名字、icon、主色调、代码等解决,重点是需要调整代码;
另外需要注意,如果想尝试上传相似的 App 包,提交时间最好间隔一天以上,不要同时提交 n 个相同类型的包,否则更容易被识别。
1、当App Store中某个分类下已有很多类似App
当苹果认为某个分类下的相似产品已经足够多了,在这种情况下开发者要特别注意尽量不要在此分类下提交产品,另外也要特别注意产品本身的功能性问题,功能不多、界面简单的产品易被认为违反了条款4.3。
必要时也可以在审核备注中准备一些产品的功能说明:说明产品的功能点,解决的问题、App自身独特性等。
2、当App需要给不同人群提供不同版本
同一个产品尽量不要创建多个BundleID(即AppID)来上架,即使通过切换不同的开发者账号创建也是不可行的。如果App需要根据不同的定位、人群提供不同的版本,苹果建议只提交一个App,然后在App内针对不同人群提供不同功能,或者针对不同人群提供不同的App内购项目来解锁不同的功能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