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上午,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规定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但是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修正案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以上消息来自澎湃新闻)
之前并未特别关注这方面的消息,今天看到我就不能淡定了,因为从自己周边情况来看,义务教育阶段的资源实在是太紧张、太紧张了!
拿我所在的这个县城为例,人口200多万,可是比较好的公办小学就这么几所,有亲戚和同事小孩今年上一年级的,本来容纳四五十人的教室,现在每班九十多个学生(二胎放开后,现状不改变,将来教育资源的紧张状况可想而知),真是不知道老师怎么照管得过来。而且,这还是按照所谓的学区划分出来的,没有学区房基本进不去。一些在县城没有房子的老家同村人的小孩,也希望接受到更好的教育,据我了解,大多数都在县城一所民办小学里读书,因为这个学校不仅不限制户口、不需要学区房,而且提供校车下乡早晚接送服务,主要是价格也不贵,一般家庭都负担得起。
农村人为什么也要花钱、费心费力地将小孩送到县城读书?实在是因为在当地没有一所像样的小学了。小学如此,初中更甚。整个县城,大概只有一所前几年刚兴办的初高中一体的某学校的初中教育能够拿得出手,其他几个声誉好的初中都是民办的,我暂且不知道它们是营利性还是非营利性的。
公办教育资源匮乏、公办学校衰落到如此的程度,为什么还要限制民办教育的发展?如果能把公立学校办好了,哪个家庭不愿意就近入学?哪个家庭不愿意省点教育经费?
改革的重点,或许不是在于禁止营利性民办学校(特指义务教育阶段,下同),而在于如何充实教育资源、分配教育资源,尤其是农村偏远地区。义务教育虽然不收费了,可是能不能别不管不问呢?看一看我们这个人口大县,32个乡镇(网上数据,不含城区各街道),有几个乡镇的小学、初中能够像点样、拿得出手的?也许有几所所谓的乡镇中心小学还可能稍微说得过去,但是初中,我是一所也找不到。对于在县城买不起学区房的普通民众来说,除了觉得教育负担加重以外,并没有感受到义务教育推广后的好处。
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普及性的特点,这一制度的推行,其必要性、重要性毋庸置疑。但能不能在强制孩子们接受这义务的同时,提高服务质量?是不是要剥夺孩子选择在哪所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所谓的公办学校,学费不收了,可是每年收取的其他费用有多少,有人统计过吗?
在当前情况下,就我所在地区而言,让学生买书或许不是最重要的开支,一本书十几抑或几十元,一学期下来也不过几百元;其中最重要的开支是那些明办、暗办的各种辅导班收取的辅导费用。且不说我家附近一所小学周边密集分布的诸如小天才、小博士等几十所的各种培训机构,就是校内任课老师开办的各种辅导班就多到令人发指!
呵呵,你以为这就是极致了?告诉你,还不是!一日与同事乘车一起出去办事,同事说起她家小孩今年五年级,语数外三个老师各开了一个辅导班,小孩放学后三个辅导班都去时间不够用,如果不是都去,去哪一个老师开办的辅导班也挺让人为难,生怕去了这个老师的辅导班而没有去那个老师的辅导班,导致那个老师对自己有意见。结果,有的小孩就都去,往往是这边个把小时结束了匆匆赶往下一个,小孩累,大人也跟着累,效果甚微,花费颇高。
没有想到吧,这就是义务教育!所谓的免费义务教育!这样唯利是图的公办学校(大姐家小孩和同事家小孩分别在上文提到的较好的两所公办小学),与营利性民办学校有什么区别?与其禁止,不如让家长们自由选择,并非民办学校都是高收费学校,也并非民办学校的老师就一定不负责,有时候,反而是民办学校,为了留住生源而加倍重视教育质量,老师无论态度还是责任心也都更好、更强。起码,在我们这样落后地区的民办学校,让很大一部分家庭条件一般的学生有学可上、有书可读、有未来可盼望。
不知道在禁止营利性民办学校开办后,有没有相应的改善公办学校(尤其是偏远落后地区)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教学条件的政策出台?有没有更好的分配教育资源的方案出台?让义务教育的普惠性更加明显、更好地促进教育公平的实现呢?能不能像通过该修正案时的初衷说的那样呢——“义务教育作为国家强制实施的教育,体现国家意志,应当充分体现教育的公平性和公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