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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流浪狗只,应该全部捕杀吗?

南都周刊  · 公众号  · 社会  · 2017-08-04 14:44

正文

插画_迢迢


 有 看 法 


在我们讨论流浪狗要不要捕杀的时候,请承认一个伦理前提:人命绝对比狗命珍贵。

 文|那五 


进入盛夏时节,天气炎热,猫狗性情容易暴躁,被流浪狗只咬伤而前往防疫部门打疫苗的人数大有增加。本文友情提醒市民:夏季正是狂犬病暴露的高峰期,不要爱心泛滥亲近流浪狗只

此前,西安一女士过马路时,被一条无人牵引的小狗咬伤左脚,尽管她及时打了狂犬疫苗,但一个月后,还是死于狂犬病。而据陕西省卫计委公布的数据,自2009年汉中报告狂犬病例以来,陕西所有地市均有狂犬病例。

跟西安狂犬病患者不幸去世同一日,上海市民姚某某也因为狂犬病发作身亡——两个月前,他被流浪犬咬伤了手背,仅仅是轻度咬伤,并未出血,想不到狂犬病毒已经侵入体内神经。邻近上海的嘉兴,今年也出现两例为流浪狗咬伤所致的狂犬病例。




两个月前,我所居住的小区,有一个两三岁的小孩子被一条未拴绳子的狗只咬掉了半个鼻子,血流满面。由于咬人的狗只已跑掉,无法判断是流浪狗还是哪个缺德人家养的宠物狗,也不能确定狗只有没有携带狂犬病毒。如果那是一条疯狗,由于面部被咬,感染上狂犬病毒的风险极大;就算那是一条康健的狗,小朋友也已经被毁了容。

事实上,中国已经是人患狂犬病严重流行的国家之一,发病数量仅次于印度。农业部2016年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上报的狂犬病死亡人数有592例,其中40%是15岁以下的儿童

中国之所以成为人患狂犬病的高发地区,跟城市中流浪狗只的泛滥成灾有着密切关联。咱们这里盛产的「狗粉」,可能是全世界素质最糟糕的群体之一,他们养狗不登记,不给狗只打疫苗,溜狗不拴绳,任由狗只在小区、公园、道路撒欢、拉屎拉尿,最后又随意遗弃狗只,导致城市中流浪狗随处可见。

西安、上海出现狂犬病例后,我曾在微博上转发了相关新闻,并提出一个建议:「希望各地有关部门吸取教训,拿出霹雳手段剿杀城市中的一切流浪狗。对不打疫苗、溜不牵绳的宠物狗视同流浪狗,一概扑杀。欢迎民间发起成立打狗队消灭流浪狗。」

这条微博立即引发了口水仗。被流浪狗问题困扰过的网友表示强烈赞同,还有人提供了一条「自助灭狗指南」:「熟牛肉块筷子扎孔,塞入xxx,一公斤体重一片,投喂三小时后安静安息。xxx是人用治疗肺结核的药物,对狗致命剂量(100mg /kg)下仍对人安全。各大药店均有销售,廉价易得。」(照录网友原文,隐去药名,未经验证,请不要仿效!)

另外一批热爱狗狗的网友则大骂我「冷血」、「比疯狗还可怕」。一名「狗粉」跑来质问:「大街上的流浪汉也有杀人的,是不是也要将流浪汉一概扑杀?」唉,人一旦成了「狗粉」,智商便会急速向狗只看齐,连「人不可等同于狗」、「人命不同狗命」的简单道理都想不明白。在我们讨论流浪狗要不要捕杀的时候,请承认一个伦理前提:人命绝对比狗命珍贵。不承认这一点的朋友,请先给自己的智商充充值。




扑杀流浪狗看似残忍,其实是大慈悲,因为杀了一条流浪狗,便减少了一分人类同胞被咬、被感染狂犬病的风险。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目前,有一些国家和地区已经基本上消灭了狂犬病,他们的经验之一便是先消灭城市流浪狗只。我们在美国城市的街道、居民区,几乎找不到流浪狗——并不是美国社会没有被遗弃的狗只,而是这些狗只都被送入宠物收容所和救助站。而收容所和救助站内的狗只,如果在一定期间内(通常是七日)未有人领养,便处以安乐死。

——是不是觉得不可接受?但是,如果不对无人领养的流浪狗只处以安乐死,则收容所和救助站里的狗只会越来越多,直至无法承受,最后,整个收容制度便会崩溃,大街上流浪狗泛滥成灾。

日本城市,也是基本看不到流浪狗,因为那些无人认养的流浪狗(包括流浪猫),都被处死了。据媒体报道,日本每年大约有17万只猫和狗被安乐死。这一无情的做法,尽管受到一些动物保护人士的抗议,却造福了日本社会:50多年来,日本未出现过狂犬病例。厚生劳动省确认,狂犬病毒在日本确实不存在。因此,如果在日本不小心被狗只咬伤,可以不打疫苗。




一个可以作为反例引以为戒的国家,是印度。印度的城市生活着大量流浪狗,没有人敢捕杀,因为印度的法律禁止杀狗。一些到印度旅游几天的中国文青,看到大街小巷中流浪狗与市民「和谐相处」,忍不住大发感叹:这才是天人合一、其乐融融。但他们可能不知道,由于流浪狗激增,印度已经当仁不让地成为了世界上狂犬病流行最严重的国家。据世界卫生组织的统计,印度每年至少有2万人死于狂犬病,占全世界狂犬病死亡人数的三分之一还要多。

深受狂犬病困扰的印度政府,现在也不得不想办法控制流浪狗数目了,主要措施是实行全国性捕捉节育计划。但是,在禁止杀狗的法律禁令之下,印度人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控制城市流浪狗数目呢,完全不用高估。

在对待城市流浪狗的问题上,政府和社会组织都需要坚持一条原则:以保护市民的生命安全为绝对优先考虑的选项。流浪狗若是泛滥成灾,威胁到市民健康,该捕杀就捕杀,没什么大不了的。如果杀1000条狗可以减少一名人患狂犬病例,那就杀狗好了。几年前,香港发生禽流感疫情时,还不是全港扑灭肉类活禽。

当然,在捕杀流浪狗只之前,如果有一个缓冲——先将流浪狗送至宠物救助站或收容所,等候热心人领养。在期限内无人领养的狗只,则处以安乐死——就如发达国家所做的那样,可能更合乎人道主义。

不过,建立流浪狗收容机构需要资金。资金的来源无非两种:财政拨款;民间捐献。在当下中国,比养流浪狗更迫切需要财政支持的公共事业多的是,他们都嗷嗷待哺哩,怎么轮也轮不到将公款花在养流浪狗上。如果动用财政养狗,我会第一个反对。

至于民间捐献,不妨乐观其成。爱狗人士们也不要只将爱心挂在嘴巴上,或成天冲上高速公路拦运狗车。将你们的钱捐出来,多设几个流浪狗收容所,尽量减少城市街头的流浪狗,让市民少受狂犬病的威胁,那我真的要向你们表达敬意。


编辑|吴钩

来源|南都周刊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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