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惠东县低保户张女士得了重病,前后花了11.7万元,让本就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好在享受到医疗救助政策,在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8.6万元后,政府为其纳入的大病商业保险又报销近2万元。后来,她又成功申请到8000元医疗救助资金。这样算下来,张女士治病个人只支付了3000多元。
惠州今年底前出台困难群众“政策外”住院费用医疗救助政策
据了解,目前惠州共有建档立卡贫苦户16685户35368人,其中大部分属于低保五保等特殊困难群体,这部分人群正全部纳入重点扶贫对象。
市民政局负责人表示,要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扶贫对象全部纳入低保或五保范围,进一步提高低保等对象的医疗救助水平,低保等对象政策内住院医疗费用基本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后,
个人自负部分救助比例提高到100%,
为特殊困难群体编牢医疗救助网。
一部分人的小康不是全面小康,特殊困难群体是政府托底线、保民生的重点对象。
据了解,为进一步提高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惠州2016年上调低保标准,城乡低保标准按省制定的二类地区标准执行(惠州为三类地区),由每人每月550元提高到610元,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高到不低于每人每月1020元。
2017年全市低保标准待省公布最低指导标准后,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正式公布实施。
目前,惠州的医疗救助体系主要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应急救助、慈善救助等。
据介绍,这项政策除了推进困难群众住院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与基本医保结算无缝对接,还将充分利用惠州市医疗救助资金结余较多的有利条件,
对困难群众年度内“政策外”住院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以上部分,按50%比例予以救助,最高救助不超过3万元。
via.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