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有个关系不怎么好的女同事叫桑桑,毕业于某重点大学中文系,一直以高逼格文青自居。而我,本来学的是法律,却半路出家从了文。总以为自己天赋异禀,可以才冠京华。
和桑桑成为同事之后,文人相轻的臭毛病暴露无遗,隔三差五我们就会闹点小矛盾。
开选题会,我兴致满满地讲完选题,桑桑会对我翻一个长达3秒钟的白眼,然后说:“你提的这是大前年《读者文摘》的头条!”
等她报选题时,我也会寸步不让地怼回去:“你的选题点击量肯定能过100!”
久而久之,她说我是小心眼,我说她是“事儿妈”。互看两生厌,一见就红眼。
2007年,领导安排我俩去西藏做一个慈善项目的报道。从拉萨去阿里的路上,我高反严重,头疼欲裂,工作人员递给我一支红景天,喝完后我随手把玻璃瓶扔在了窗外,扔出去之后就意识到错了。正打算下车去捡,还没推开车门,桑桑就来了一句:“张五毛,你有没有素质?快把垃圾捡起来!”
本来我还算是个爱护环境,有点素质的人,经她这么一说,我就懒得有素质了!
我就不捡,你能把我怎么着?然后……就僵持不下。
工作人员把垃圾捡起来,车队才继续前进。随后的十多天,我们再没说话。
再后来,我辞职出来创业,桑桑去了美国,联系越来越少。虽然还是微信好友,但几年也不说一句话,只是偶尔在老同事群里回忆一下青葱岁月。
三个月前,我开始更新公号。找了一堆自媒体大v,厚着脸皮请人家帮忙推荐带粉,但被一一谢绝。
某天,桑桑突然在微信上问:“你也做自媒体?”我说:“是呀!”
然后,我们远隔重洋,就自媒体运营问题,进行了真诚友好的磋商。曾经的不快也随之灰飞烟灭。话末,桑桑说:“要不咱们做互推吧?”
我说:“你已经八九万粉丝了,我才一万多,咱俩互推,你会吃亏的。”她说:“无所谓!咱们是同事,算那么清楚干嘛!”
我说:“那好吧,你先推我,等我粉丝长到八九万的时候,再还你。”
第二天,桑桑在她的帐号里把我吹得天花乱坠……带来了400多个粉。对于一个有志于成为头部账号的自媒体人来说,这点粉不过是杯水车薪。但老同事在我举步维艰时,送来的这点温暖,还是足够让我感动。
七月,我出了一篇爆款,两天之内,粉丝数涨到了几十万。再后来,因为忙,给桑桑做推荐的事就搁浅了。
前几天,我跟她说:“等我闲下来,给你写篇文章做推荐!”
她说:“你现在是网红,粉丝已经快百万了,给我推荐,你又没啥还你。”
我开玩笑说:“你不嫌我少时穷,我不嫌你老来丑。你给我做过推荐,我一定会还你。”
在我看来,吃亏和占便宜是生意场上的话,在友情的世界里,无所谓亏赢。
两年前,我在公关行业混,遇到过一位商业伙伴叫Amy。我们两家公司一起合作为甲方做一个大型活动。活动执行中,我和Amy各为其主,寸步不让,吵得不可开交。一开始我们讲道理说合同,再后来,恨不得去她家门口泼漆。在甲方的协调下,活动勉强执行完。
我和Amy再也不想多说一句话。
一年后,在Amy的朋友圈里看到她的亲子照片,满脸慈爱。商场上的乖戾和虚伪消失得无影无踪。我在下面点了个赞。第二天,Amy问我近况如何?我说我已经离开前东家。
她说她也辞职了,还说她很喜欢我的文章,知道我是个好人,希望我能理解当初的冲突,人在职场身不由己。
我说:“咱俩虽干过仗,但那都是被老板逼得。离开了职场,我们可以做朋友,我欣赏你在工作中为了公司利益,胡搅蛮缠的敬业精神。”
然后,我和Amy进行了一个多小时的友好交流。完成了路转黑,黑转粉的关系转变。
职场生涯里,我有很多愉快的记忆,到现在还历历在目,而那些曾经让我痛苦、厌烦的人和事,大都已经淡忘。
坦率讲,我认为同事之间很难建立起深厚的友谊,因为我们身处的环境是职场。
职场是个扬狼性,灭人性的地方,人际关系的主流是竞争和冲突。
职场会把人性中恶的一面放大,善的一面隐藏。所以,人在职场,更多的是尔虞我诈,勾心斗角。
但是,所有心地纯良,思维理性的人,都能分得清楚什么是公仇、什么是私恨。一代伟人恩格斯曾说:“我可能有过许多敌人,但未必有一个私敌。”
那些因为工作而产生的公仇,都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烟消云散,留下来的只是因为曾经一起战斗而结下的“私情”。所以,我们应该珍惜身边那些似乎并不怎么友好的同事们。
有一天,回首往事,你会发现,今日剑拔弩张的斗争场面,其实是一部温情脉脉的文艺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