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银行间市场中期票据”发行的主承销机构,诚邀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参与本次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一) 项目名称: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中期票据主承销服务。
(二) 发行额度:不高于10亿元(根据交易商协会注册为准)。
(三) 发行利率要求:根据企业外部评级级别,对应交易商协会最新每周指导估值,要求不高于同等评级、同行业、同期限地方企业主体当期发行中期票据的平均利率水平。
(四) 发行时间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主要工作范围(具体以主承销合同为准):
1.承销招标人在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债务融资工具之中期票据,并就该中期票据注册、发行进行尽职调查,制作募集说明书等工作。
2.负责招标人中期票据在交易商协会的注册工作,注册成功后,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中期票据发行、承销。
3.负责中期票据募集成功后期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中期票据存续期间的信息披露、票据本息兑付工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及能力。
(二)熟悉中期票据申报发行程序、具备承销资格及能力。投标人或其总公司具有中国银行间交易市场协会注册会员及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机构资格。
(三)近三年中票发行及其他证券业务中,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未遭受过监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的任何处罚,不处于行业禁入期。
(四)作为主承销机构已成功发行过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之中期票据(中期票据仅获得注册尚未进行任何一期发行的不属于已成功发行)。
(五)总公司或取得总公司授权的分支机构可作为投标人。同一金融机构及其控股的分支机构仅允许一家四川省内机构或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
(二)总公司向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三)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五)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并返还)。
(六)银行业金融许可证复印件(银行适用)。
(七)投标人或其总公司具有作为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机构资格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间交易市场协会注册会员证明材料等)。
(八)作为主承销机构已成功发行过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之中期票据的证明材料(至少一例)。
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鲜章,缺少任一项均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时间:2017年3月13日至2017年3月17日。
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的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现场报名,提交完整的报名材料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开标时间:2017年 4月5日10:00。
(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三)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份数:以纸质文件方式现场递交,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均须胶装成册并加盖骑缝章。
(四)投标文件密封要求:投标文件需密封完好,并于密封处加盖骑缝章。
(五)开标地点: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北路三段企业服务中心附5楼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20万元人民币(具体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四川日报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scrbgfwx)、“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ybsggzyjyxxw.com/Default.aspx)、“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grtzcn.com/)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一)地 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北路三段企业服务中心附5楼。
(二)联系人:任先生 周女士
(三)电 话:0831-7198280 0831-7198201
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