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记者陈瑶、葛逸云 通讯员:饶海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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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在G60沪昆(杭金衢)高速公路上,一个轻微的刮擦竟然导致2人当场死亡、1人受伤、4车不同程度受损!
原因是很多车主都忽视的“杀手”——二次事故!
当天早上8点25分许,高速交警金华支队指挥中心接到过路驾驶员报警,在G60沪昆(杭金衢)高速公路往衢州方向郑家坞互通附近,有两车发生事故,事故车停在第二车道和第三车道,有人站在车道内,路过车辆纷纷避让。
支队指挥中心马上指派民警、施救力量前往处置。没想到大约过了10多分钟,又接到报警,说在这一位置发生事故,有人受伤躺在地上。
民警到现场勘查以后发现,第二次接到的报警正是第一起事故造成的二次事故!
从监控画面的右上角可以看到,一辆行驶在后方的白色轿车,在变道时,与一辆红色车发生刮擦,随后两辆车都停在了高速路中间。
民警调查得知,白色车为江西人徐某驾驶的江西牌照现代轿车,红色车为王师傅驾驶的河南牌照小型面包车,两车发生刮擦后,造成面包车一个反光镜受损。
发生事故后,两车驾驶员并未将车辆靠边,而是长时间站在车道内理论,而且也没有报警。
在两人理论期间,可怕的二次事故发生了!
后方第三辆江苏牌照的途观轿车追尾碰撞前方两车,巨大的冲击力下,江西牌照现代轿车撞到了右前方第一车道内正好路过的一辆集装箱半挂车,河南牌照小型面包车则360度旋转,撞到了中央隔离护栏。
事故造成站立于二、三车道内的面包车驾驶人王师傅、现代车驾驶人徐某当场死亡,途观车驾驶人吴某受伤(无生命危险)、四车不同程度受损。
记者从高速交警总队了解到,近几年省内高速由于轻微事故未及时靠边从而引发道路拥堵和二次事故的案例不少,如何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呢?
二次事故的发生,一般有以下三种情况:
1、第一次事故和第二次事故发生的时间间隔比较短,后车来不及反应;
2、第一次事故和第二次事故发生的时间间隔比较长,但是由于事故路段地形、路况的特殊性,后车无法准确判断周围情况;
3、第一次事故和第二次事故发生的时间间隔较长,事故路段路况较好,但是二次事故当事人由于车速过快而无法及时发现情况,从而发生二次事故。当发生事故之后,人们的第一反应是留在原地查看车况,甚至还有诸如在车道内争论事故责任的,殊不知,这才是最应该规避的行为。
民警提醒,当事故发生后,如果没有人员伤亡的,切记不要慌乱,如果车辆还能行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立刻将车移动至安全地带。如果车辆损毁严重,就要先将车辆熄火,打开双闪提示灯,拉起手刹,人员远离事故现场。
发生事故后,很多人根本没有安全意识,无法预料可能发生的二次伤害。在离开事故现场之后,车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要在事故车辆后面150米甚至更远的位置设置三角警告标志,例如随车的三角牌,如果车上没有三角牌,也可以利用颜色和形状醒目的物品代替,例如红色的、反光的物品,一定要确保后车能够看清楚。
当完成上述步骤之后,接下来才是报警工作,高速交警的报警电话为12122,真记不住可以直接拨打110。而且保险公司可不用急着拨打,因为高速公路上的事故保险公司是不会上来勘查的,一般都是事故现场清理完毕后再到停车场进行估价处理。所以此时拨打保险公司电话是浪费时间,增加一份危险。
高速上发生事故一定要远离事故现场!没有啥比生命更加重要!同感猛戳大拇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