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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活动由各参评人员所在单位统一于
2021年7月10日前
将相关电子材料通过系统
(
https://fwdt.gddrcgzjt.com/)进行申报,
2021年7月22日前
将纸质参评材料报送到第三方承办机构(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大道中81号广州国际人才城广州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3楼305室,联系人:胡小姐、陈小姐,联系电话:31604707、31604863)。承办机构在受理材料时经核实为不符合参评条件的,当场退回该参评人员材料,且参评人员所在单位不可再补充另外的参评人员。截止日期之后不再接受申报材料,且不可再补充相关参评材料。
(一)《2020年度区高技能人才、管理和骨干人才住房补贴遴选申请表》(见附件2),参评人员个人填写纸质件一式一份,由单位加盖公章。
(二)《2020年度区高技能人才、管理和骨干人才住房补贴遴选评分表》(见附件3),参评单位为每位参评人员填写基础指标部分的单位自评分,并提供评分表中得分依据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参评个人的身份证、劳动合同、用工备案资料(就业登记表或个人历史就业记录)、社保缴费历史明细表、工资流水、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证书复印件(附带在证书官方查询网站的证书真实性核查结果截图,截图包含查询网站地址信息)。
(四)申报承诺书(单位和个人同时出具,见附件6)。
(五)单位内部公示文件、照片(或网站公示截图)和情况反馈等材料。
(六)参评人员信息汇总表(单位填写,见附件4)。
(七)企业人才情况统计表(见附件5)。
(八)企业统计关系证明材料(指规上企业从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打印相应年度的“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及“财务状况”表,“规下企业”在所属街道统计站打印“查看法人单位表”);
(九)企业税务征管关系证明材料(如从网上税局打印相应年度“税收完税证明”);
上述所有表格、证件等材料均需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复印件由各初评推荐单位查验原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所提交材料应按照一人一档的原则整理齐备,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后以单位名义集中报送。
各参评单位和参评个人应对所报送参评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必要时可将相关情况通报区其他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