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孙旭阳
从今年6月28日到7月13日,半月间,河北省发生4起幼儿园校车遗落幼儿致死事故,分别发生在保定、唐山、石家庄和廊坊。其中,除唐山那家幼儿园外,其他均属无证幼儿园,接送车辆也均不合规。
这是个老问题了。根据不完全统计,从2006年到2015年,就至少发生20起孩子被遗忘在车内的事件,造成15人死亡。
在2007年9月,教育部鉴于当时数起校车遗忘幼儿事件,就发出通知,要求使用校车的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要建立教师跟车制度和收车验车制度,以确保幼儿们的安全。
在十年之后,这种事故还在发生。在每一次惨剧之后,死亡幼儿的老师和家长,乃至无数网民都会禁不住痛惜:“只要清点下人数,怎么会发生这种事故?”出事的校车最大的只有十几个座位,只要司机和接车老师往车内探个一两米,就会挽救一条生命。
司机和责任老师被送进看守所后,估计也会想不通,在事发当天,自己为什么就没能多走几步呢?
死亡幼儿的家长最常见的歉疚是,要是家里自己接送孩子,不就没事了?要是多给老师打一个电话,发一条信息问一下,不就没事了?
最伤人心的灾祸,往往是一些看上去很容易避免的事故。在雪崩之后,每一片雪花都以为自己有机会阻止灾难。然而,这往往是错觉。
▍被污名化的“无证幼儿园”
在河北省连出4起校车事故后,“无证幼儿园”再次成为媒体上的核心议题。很多人相信,让“无证幼儿园”为事故担责,该关停的关停,该整改的整改,然后,再加大基层学前教育投入,就可以不再发生校车事故。
4起事故中,无证幼儿园占据3起,也容易引导公众,越是无证的幼儿园,就越不安全。
确实,无证幼儿园不仅仅硬件落后,各种软性的制度,一般也不如有证园严密。但类似粗糙的对比,并不能得出校车事故的根本原因。
在河北省这4起事故中,无证幼儿园和有证园事故发生量之比为3:1,但两者总体数量之比,尽管尚无准确数据,但至少会比3:1大得多。
将事故原因归咎于幼儿园是否有证,方便简化问题,却无助于确保孩子们更加安全。2015年,中国孩子学前教育毛入园率已经达到75%,无证幼儿园也功不可没。对广大乡村和城乡结合部地带的孩子们来说,无证园几乎是学前的唯一归宿。
2013年4月,石家庄市的平山县两河村,发生一起针对幼儿园小孩的投毒案,一对表姐妹遇害。两河村有两家幼儿园,其中一家嫉妒另一家人多,就在另一家幼儿园附近的道路上投放注射了“毒鼠强”的酸奶,被这对小姐妹不幸捡到。
警方侦破此案后,当地教育部门也派员进村,关停了投毒者经营的那家幼儿园,将该园的孩子们,分流到被她嫉妒报复的那家幼儿园。
可事实上,这两家幼儿园都没有证。当地教育局官员告诉我,在整个平山县,只有一家公办幼儿园,民办园几乎九成都属于无证办园。真要在全县关停它们,家长们可不会答应的。
“腾讯·大家”编辑帮我整理了10年来,被媒体报道过的一二十起校车遗忘事故,事发都因为司机和接车老师没有在关车门前清查座位,幼儿园当值老师与没有向缺课儿童的家长落实幼儿去向。而这些程序,与有证没证没有关系,幼儿园如果高度重视,就可以做到。
但他们毕竟没有做到,这就牵扯另外问题。中国农村普及汽车并没有多久,在很多地方,抱小孩子的妇女还专门挑副驾驶位置坐,因为宽敞,更谈不上系安全带的习惯了。文明规则和安全意识是现代社会的产物,也首先服务于现代社会,这些规则和意识翻山越岭,经过城乡跨度和认知代差的层层过滤,能惠及乡村幼儿园小朋友的,实在不多。
校车司机会嘴里叼根烟,边打手机边开车。幼儿园老师拿着不到3000元的薪水,每天扯着嗓子维持秩序,他们在很多流程上都习惯了“少走几步”,人们也习惯了他们“少走几步”。在闷死幼儿的惨剧发生前,他们“少走”的步数太多了。
▲资料图:村办幼儿园
▍危险的分布贫富不均
在采写此文的过程中,我专门咨询了我家附近的一所私立幼儿园。该园有专门的校车,每天交接班制度非常严格,每一个程序都必须签字落实,代签者就地开除。在校车停靠校园期间,原则上必须敞开车门。
如此,肯定不会发生幼儿被闷死的事故。但这家幼儿园一年学费超过3万元,校车每年的接送费也需要6000元。在郑州,应该说超过一半的家庭都难以负担这些开支。
意外风险的分布,也是贫富不均的。2014年,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状况调查”显示,在2013年,有49.2%的留守儿童遭遇过意外伤害,非留守儿童低一些,41.3%,都远高于城市儿童。其中,溺水是农村儿童意外死亡最常见的事故。
再从全球来看,我国儿童的意外伤害死亡率是美国的2.5倍,韩国的1.5倍。美、韩两国的家长不太清楚中国孩子的处境,就像在中国大中城市,中产阶级家庭不会重视农村孩子三五个一起溺水的新闻一样。
在城市家庭抱怨“入园难”时,农村家庭已经开始物色周围的无证幼儿园。农村幼儿园“小学化”的情况远比城市严重,但屡禁不止,因为农民们喜欢。这也使得大家只要有力量,就会送两三岁甚至一两岁的幼儿入园,免得输在了起跑线上。
在本世纪之初的10年间,中国乡村中小学大量撤并,数量减少了一半以上,本来就已经“上学难”了,家长们实在不敢让孩子在家里放养。在我老家,没上幼儿园读小学一年级课程的孩子,入学后老师也不会再教。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就成为一个颇具诱惑力的选项。朱列玉和李光宇等多位全国人大代表,每年全国“两会”都会提交相关议案,也有代表提出反对意见,因为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不仅仅意味着解决“入园难”,也将面临着强制性和免费性造成的一系列难题。
中国的学前教育投入占教育财政总投入低于1.5%,不但距发达国家11%的平均水平太远,连非洲国家的3.8%都不如。但是,问题还不仅限于此。中国学前教育的难点,还在于资源分配的不公。
尤其在城市里,对学前教育的绝大部分投入都流进了公办幼儿园,而这些幼儿园首先要确保公务员和教育系统,以及幼儿园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子女,平民百姓想沾点雨露,只能托关系、批条子。在北京,各路神仙的“条子”让幼儿园园长们疲于招架,每年都要在媒体上叫苦。
离权力越近的人,就越不发愁子女的幼儿园问题。这种二元隔离的情况不改变,各级政府就不会太有加大学前教育投入的动机,即使投入了,一般市民也很难感受到。城市都如此,遑论乡村呢?
有专家认为,农村无证幼儿园太多,与基层教育部门的惰政思维有关。因为一旦幼儿园有了证,出了事儿就会追责教育部门,放任其无证,发生事故了则可以一推了之。这显然在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教育部门,却有一定现实基础。
以幼儿园校车事故追责当地教育部门,再轻易不过了。事发幼儿园有证,就坐实了教育部门疏于职守,安全教育不到位,酿成人命案。事发幼儿园无证,那也可以追问教育部门为何放任幼儿园无证办学,责任反倒轻了。
这正反都有理的追责逻辑,预设了教育部门是一个万能机构,而这并不符合事实,只会造成民办幼儿园更难合法化。
▍无证幼儿园“转正”之困
就我了解的情况,无证幼儿园都有强烈的“转正”情结。一旦无证园“转正”,在品牌上就会获得官方背书,在生源竞争上占据先机,为投资经营者带来溢价。4年前,平山县城最好的民办幼儿园“金太阳”的学费,就是案发两河村两家幼儿园学费的5倍。
合法化之后,也可以让投资幼儿园更加安全,方便其融资扩大规模。乡村幼儿园无法产业化的最大阻碍,就是无法保证政策安全性。你今天还开门接孩子,歌声琅琅,明天说不定来一纸封条,就让你血本无归。
在这样的利害盘算下,个体经营最适合乡村幼儿园了。它们办得好一点的,就是个有信誉的家庭作坊。办得差了,就是一个帮助监护人看护孩子的大杂院,打孩子骂孩子针扎孩子甚至性侵孩子,丑闻接踵而至,便在于此。
连北京每年的幼师缺口都有四五千人之多,你如何奢望一个月收费不足300元的乡村幼儿园,能给你配齐十几个都有幼师证的年轻人?
民办幼儿园在基层,首先是一门生意。机构能活下去,才谈得上教育质量。在一般的中国乡村,凑两三万块钱,招一两个中师中专毕业的女孩,就可以支起一个村级幼儿园的摊子。要在公路边的乡镇或县城非核心区开一个幼儿园,十万元基本也可以启动。幼儿们的学费和餐费一年不到两千元,你还能奢求什么师资力量?
饶是如此,成本还会一压再压。一辆专业校车,至少得十几万元吧,这至少吞掉了乡村幼儿园两年以上的利润,你觉得老板会舍得去买一辆?除了没钱买专业校车,幼儿园也没有证,转手太难,一旦哪天幼儿园被停办,校车就只能低价变卖。所以,首选就是找辆面包车凑合,或者外包给其他司机。
湖南郴州的私立幼儿园就盛行包车,据媒体计算,这些幼儿园的“校车”只有在超员300%的情况下才能保本。网上随便搜搜,荷载七八个人的面包车,被塞进十几二十多个幼儿园小朋友的新闻,可以说是屡见不鲜。为了躲避交警查处,这些车窗玻璃也都会贴上反光膜,导致外边的人难窥车内详情。在车门关闭后,这些反光膜成为孩子们的催死符。
无法合法化,就无法产业化。无法产业化,就只能胡凑合。这就是基层学前教育遭遇的“鬼打墙”。即使首都北京,也被公办幼儿园“一位难求”,和 无证“黑幼儿园”遍地开花困扰多年。2010年,我时任北京某报记者,花了一周多时间调查此选题。在东五环外的东坝某村里,有两家“黑园”,两个园长都日思夜想要转正,但基本就是空想。
北京为民办幼儿园制订的标准,颇为高大上,首先便是几个硬条件:面积500平米以上、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还要有操场之类的相关设施。寸土寸金的北京,在满足这几个标准之后,学费有多贵,诸位可以自己想想。
但标准就是标准,不会随着家长们的呼声随行就市。官方数据显示,2014年,东城、海淀、朝阳、丰台、石景山、大兴6个区批准的民办幼儿园数目为零,昌平、顺义2个区答复称批得“不多”,通州区回答批了两三个,西城区貌似最多:3个。
关于河北省幼儿园的办园标准,我找到了一份文件,《河北省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冀教政法[2013]56号)》,原文比较长,不妨截图如下:
对于校车,河北省公安厅、教育厅早在2011年9月,就下发《河北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明文要求:“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本地中小学、幼儿园应使用自购或承租其他单位的符合安全标准的客车作为校车”。对于校车接送的安全制度,除了教育部的政令,河北省自己出台过好多次规定和通知。
然而,这些政策就像漫灌的水,并没有滋润到那4个小朋友脚下的土地。无证幼儿园和非法校车对他们的死负有责任,但并不是问题的全部,甚至不是问题的主要方面。
▍做为附属物的孩子
前几天,侯虹斌老师写了一篇《为什么疏忽的父母,可以先天获得豁免?》,质疑那些把孩子忘记到汽车里的中国父母,何以获得社会和司法的豁免。侯老师认为,因为疏忽大意,把孩子遗忘到汽车里,如果造成死亡,就应该构成过失杀人,孩子侥幸未死,也至少是虐待儿童。
可是,中国的父母即使导致了孩子死亡,要么是免于刑事处分,要么是判处缓刑。这与欧美社会发生类似事故截然不同。对这些父母放纵的结果,就是其他父母不断重蹈覆辙。仅仅青岛地区,一年就接到100多起孩子被锁到车里的求助。
在新闻媒体上,我们还经常可以遇到一些父母,心疼自己的车窗超过孩子,没有感谢,反而去怒怼砸窗救人的警察和路人。
在这些案件中,孩子没有被视作享受完全权利的个体,更是父母的附属物,是家庭的资产。即使大人的过失导致孩子死亡,也不会被看成是严重的犯罪。这样的思维弥漫,相沿成习,或许就可以解释幼儿园的老师司机为何没有“多走几步”。
在我搜到的一二十起校车闷死儿童事故中,安徽肥东和广东英德的两起案件判得最重,主犯都是三年半有期徒刑。与那些粗心父母的判例相比,不难发现,他们被判处实刑,主要因为他们过失致死了“别人的孩子”,而不是他们致死了“孩子”,或另一个公民。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我还发现河南濮阳的一起校车事故,判决颇具典型意义。2012年6月11日下午,濮阳市高新区豆村集中心幼儿园(无证)校车在送22名幼儿园回家时,因司机操作不当,车辆着火,导致4名幼儿当场死亡,一名幼儿经抢救无效死亡,两名幼儿重伤,司机也严重烧伤。如此惨重的后果,幼儿园园长楚丽丽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在狱中改造获得11个月减刑。
我无意去评判上述法院判决。然而,父母闷死幼儿,基本不用坐牢;幼儿园司机闷死幼儿,最多判刑3年半;造成幼儿5死2重伤,责任园长也只是获刑6年。在这样的尺度之下,让中国的大人们学会敬畏规则,学会每一秒都负起监护幼儿的责任,是不是有些勉强了?
对待女性和幼小生命的态度,显示了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当社会习惯了差别对待幼儿园的生命,他们的生命无疑就会更不安全。至于幼儿园办没办证,反倒成了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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