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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购房合同上多了五个字,小伙多交了5万元!这些中介内幕你还不知道?

江门广播电视台  · 公众号  · 广东  · 2017-07-15 20:10

正文

明明签好购房合同

竟然还要多5万元

广东一位罗先生仅仅因为一个错误的“举动”

被中介“坑”惨了

而这个举动,很容易被忽视!

大家今后可真要当心了!



“中介背着我改了购房合同,让我损失了5万元。”


广州市民罗先生报料称--

他委托一家房产中介买二手房,将合同放于中介处保管时被修改,中介在交楼时间后擅自添加“需交齐楼款”,罗先生无法在当天交齐楼款,导致卖家称其违约欲中止合同。


买家指合同上“需交齐楼款”字样是中介擅自加上去的。


买家:将合同交由中介代为保管


今年2月底,罗先生通过白云区黄石路马务村的一家房产中介公司购买一套二手房,当时签了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楼款总计197.5万元,首付款54.5万元,以银行按揭形式交余款。交楼时间约定为今年5月1日前。


因不确定什么时候能办理过户手续,于是合同上交易过户手续的截止时间未填写,买家罗先生和卖家马小姐双方口头约定按实际日期为准。


由于卖家因出差未来现场签名,罗先生于是将自己那份合同交给中介卢先生,请他等卖家出差回来帮忙交给他签字。罗先生称,几天后卖家回来,他们一起去办理了网签,“书面合同后来一直放中介那,我也就没在意。”


4月中旬,罗先生拿到银行的《同贷书》,预计能按照合同约定在5月1日前过户交楼,当他告知卖家马小姐一起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时,马小姐却告知罗先生“违约了”,要和她的律师谈。



中介:在卖家授意下修改合同


马小姐的律师称“合同上约定5月1日前要交付楼款”,罗先生去找中介卢先生要回自己当初的购房合同,这才发现原来在交楼时间后面又多加了一句“需交齐楼款”。


“为什么没经过我同意,擅自修改了合同?”罗先生感到气愤,中介卢先生表示是在卖家马小姐的授意下加了这句话。


罗先生将该合同放在中介处保存前曾进行拍照,记者见到该合同的图片显示,“卖方交付该物业予买方使用之日期为:交楼时间在2017年5月1日前”。随后罗先生提供的合同同样位置上,却在交楼时间后加了一句“需交齐楼款”


4月23日,马小姐向罗先生发了《中止履行房屋买卖合同通知书》,指罗先生“即便是立即过户入押,阁下的贷款银行也不可能在2017年5月1日之前放款给我方,所以阁下绝对无法做到2017年5月1日之前交齐楼款”,以违约为由要与罗先生解除合同。


签补充协议楼价涨了7 .5万元


随后中介公司介入协调,买卖双方一番协商后,马小姐提出要签补充协议,此时楼款涨至205万元,比原来合同约定的楼款涨了7.5万元,中介公司同意帮罗先生垫付2.5万元,罗先生自己再出5万元。


“我买的房子是结婚用,没法再拖。”无奈之下罗先生同意该补充协议,并于6月办完交楼手续。



律师视点

中介修改后的合同不受法律约束


冯世锋: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由于中介擅自修改了罗先生的书面购房合同,这份合同是不受法律约束的,不过也可以看到该份合同上对于交易过户手续没有写清限于什么日期完成。鉴于双方后来又签订了补充协议,那么证明罗先生已经认可这种处理方式,应以补充协议为准。


业内人士:

市民签订购房合同之后,原件应由自己保管,不能交给第三人或者中介机构来保管,不然容易被人篡改。另外如有修改,每个修改的地方应由合同当事人签名确认;或在合同约定,如有增加补充手写内容,需要各方确认才有效,这样才能更大程度上去做好防范。


一位房产中介自曝"内幕":

这些钱你不该花!



买房的卖房的孰赢孰输尚不能定论,但可以肯定的是,房产中介从中赚了不少。与此同时,在一些“退房”纠纷中,部分中介被指“套路”深。以下为记者采访一位房产中介“阿成”自曝的"行业内幕"↓



中介自曝

“认筹” 调动客人的危机感

现场认购,认筹则使客人危机感更容易被调动上去。很多人坦诚:样板房和周边的环境看都没看,直接被“抢不到房”的氛围吓到了,塞钱给中介插队,抢着进去选房,几秒钟就选中下订了。


一位下了订的客人,在售楼处打电话给记者爆料:“早上一时冲动抢着认筹,下午又说加推,原来根本不用抢,想反悔订金还没得退。”最后此事还是不了了之了。


当地相关部门表示,今年以来我们收到的许多投诉,例如房屋没有预售证开卖、安全隐患没有整改、货不对板等,大多都是买房者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抢房”,过后才发现的问题。





茶水费:“绿色通道”有价码

一些楼盘,开盘就卖完了。像这种特别火爆的盘,还真的是抢不到筹,怎么办?一般就会收茶水费,客户交个1万-2万,就能提前认购。高峰期的时候也有爆出过五六万的“茶水费”。


多个代理中介都向记者否认“茶水费”这个提法,“这个叫‘绿色通道’,可以提前认购。需要交一些诚意金。”不过具体价格和操作,对方一定要进入实际交易才愿意透露。


“茶水费确实有这种情况,平时也有相关投诉。”东莞市房地产行业协会秘书长陈骏良说,这是中介管理规定明令禁止的,但双方合约一般不把“茶水费”几个字写到账面上,通过其他方式变相抬价,所以很难界定。



更名费:加价五六万算少的

还有一种“抢筹”的方式,成本更高。就是中介先下定去认购一套房子,然后找到意向买家,加价最低五六万,高的喊过十万。


房管所制定严密的规定,一旦认购,业主名是不能改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种是走“挞订”的模式,原购房者和开发商共同提出撤销申请,审批通过后开发商和新购房者重新签订购房合同。


阿成表示,有朋友做过一单五万块更名的,后来那个房子几个月涨了二十万,业主也不觉得亏。但更名有风险,周期又长,实际上就是中介参与炒房,自己还没尝试过。





买家反馈


阿成鼓起勇气,只是指出了中介部分“套路”罢了。更多的买家向记者反映,中介还有不少“雷区”,步步惊心


吃差价


去年5月份,东莞的王小姐看上一套公寓房,中介答应帮忙砍价,最后叫价66万。她怕房价上涨,冒着大雨取了5万元定金交上去,后来才知道中介跟卖家说的价格是65万。她愤而找中介公司“告状”,最后中介承诺帮她“降下”一万的税费,按65万成交,另多付5000元给中介。


首付贷


首付贷虽然已被禁止,部分中介公司仍然承诺可以“搞定首付贷”。也有中介跟银行的消费贷打包。


某小品牌一手房平台可以通过首付贷实现15%的首付。按照1.5万元均价,100平方米的房子150万,首付45万,首付贷20万按照5.6%的消费贷年息计算,三年还完,每期本加息要还6488元。再加上70%的房价贷款30年还清,等额本息每月还贷5572元,叠加起来一个月还贷接近1.2万元。对于很多工薪阶层是压力巨大的。


诚意金


东莞第一法院去年底公布了一个案例,东莞市民梁某为买房,与中介公司签订委托合同,并将2万元作为诚意金交给中介,以确保买到中意的房子。没想到,看中的房子没有到手,中介公司却直接将2万元扣下,拒绝返还。法院经审理认为中介公司收下万元没有法律依据,判决退还。




行家说法

信息不对称 买家最吃亏

“跟中介相关的投诉,大部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东莞市房地产协会秘书长陈骏良说,随着行情向好,今年跟房地产相关的纠纷陡然上升。记者采访的中介和买家反映的这些问题都有存在,反过来会损害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


来源:南方都市报、央视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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