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
今天,淄博高新区公布
今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家住高新区的各位亲们
快来看看你家孩子将入哪所学校!
根据高新区统一规划,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按相对就近、统筹兼顾、免试入学的原则,根据高新区适龄儿童户籍人数、各新建小区预报名人数,学校分布、办学规模等因素确定各学校的招生范围,保证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2017年小学一年级招收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招收2017年完成小学五年级学业的学生。
实验小学
:
万杰路以南、淄东铁路以西、西四路以东高新区居民子女。
华侨城小学
:高速路以南、西四路以西高新区居民子女。
第一小学
:
高速路以南、万杰路以北、淄东铁路以西、西四路以东的高新区居民子女。
其他公办小学
:
仍按原服务学区招生。
2.报名时间:
7月4日至7月6日。
3.报名地点
:
各小学
4.招生程序
:
家长持户口簿、房产证(或其他房屋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各1份、儿童预防接种证于规定时间到划片小学进行报名。对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报名小学于8月15日前发放入学通知书,开学时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到。
逾期报名的,当学区内学校班额已满时,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统一调剂安排入学。
5.延缓入学学生办理程序:
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办理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由报名小学发放“适龄儿童、少年免于入学、延缓入学申请表”,家长填写并出据相关材料由报名小学汇总后一周内上报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
高新区实验中学:
万杰路以南、淄东铁路以西、西四路以东高新区居民子女和淄东铁路以东高新区居民子女。
高新区第一中学:
高速路以南、西四路以西高新区居民子女
和高速路以北、淄东铁路以西高新区居民子女。
淄博十一中初中部:
高速路以南、万杰路以北、淄东铁路以西、西四路以东的高新区居民子女。
2.报名时间:
7月18日至7月20日
3.报名地点:
淄博十一中、高新区实验中学、高新区第一中学
4.招生程序:
高新区户籍并在高新区小学毕业的学生,由家长持户口簿、房产证(或其他房屋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籍表于规定时间到对应初中进行报名。
5.高新区外小学毕业且取得高新区户籍、房产需在高新区升入初中一年级的五年级学生(简称“外转入学生”),持户口簿、房产证(或其他房屋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学校学籍表到高新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报名。报名地点:高新区万杰路与天鸿路交叉路口北50米路东,天鸿路36号地方事业局办公楼五楼508房间。(已参加预报名审核登记的“外转入学生”不用重复参加报名,8月15日前由学校电话通知报到)
1.报名时间:
2017年7月4日至7月10日
2.全区统一录取时间:
7月15日上午9:00
3.招生程序:
各民办学校将2017年招生计划报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根据各民办学校办学资质、办学规模及近年招生情况等因素审批学校招生计划。
4.民办学校录取:
当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时,应全部录取报名学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一律采用电脑派位的办法现场录取学生。录取结束后张榜公布录取名单,并在各学校网站公布。各民办学校要制定详细的招生方案,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严格按录取程序录取学生,不得在规定时间外组织招生,于2017年7月21日将录取名单及电子稿交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
1.报名条件:
张店地区外户口到高新区务工人员的同住子女达到入学年龄需进入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学习的,需在高新区有合法固定住所,夫妻双方至少一方在高新区合法务工。
2.报名所交材料:
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夫妻双方至少一方截至2017年6月30日满一年的高新区居住证或高新区房产证明材料、外来务工人员在高新区单位上班的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手册或高新区个体营业执照。高新区外小学完成五年级学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还需提供原就读小学的学籍表。
3.小学报名时间地点:
小学 7月7日—7月8日。淄东铁路以西外来务工子女小学一年级到高新区实验小学报名;其他区域到居住地划片小学报名。
4.初中报名时间地点:
初中 7月19日—7月21日高新区小学毕业升入初中一年级的外来务工子女和高新区外小学毕业的外来务工子女到高新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报名。报名地点:高新区万杰路与天鸿路交叉路口北50米路东,天鸿路36号地方事业局办公楼五楼508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