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越来越多的消费方式出现在我们生活中,消费丰富了我们的生活,但有时也会带来一些不快,比如下面这些霸王条款!
“先签收后验货”
“验货可以,得先交开箱费”
“易损易腐货物在途中损坏、腐烂,本公司概不赔偿”
“因节假日造成的延误,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超过30天不提货者,本公司有权自行处理”
“包装未损坏、箱内货物损坏与本公司无关”
“货损在总价值的3%以内属正常的损耗,损失自负”
“特价、促销商品概不退换”
“定制商品先付清购货款,再发货”
“未在规定时期内支付尾款,预付订金不予退还”
“本商场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金银饰品、内衣制品概不退换”
“对赠品不实行三包”
“存包丢失概不负责”
“汽车一经售出概不退换,内饰以到店实车为准”
“办公交卡收取押金、工本费”
“逾期缴纳水费每日加收5%的违约金”
“由第三方原因造成事故或停气,供气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供水管道破裂或管道抢修、连接工程造成的临时停水,供水方不承担责任”
“供气服务协议变更,以供气人公告为准”
“用电方、供电方和委托代扣银行共同签署的协议,供电方和银行保有最终解释权”
“特价机票不支持退改签”
“机票改签费70%,退票费80%”
“本社对行程和报价保留解释权”
“行程变更,恕不通知”
“与旅行社签署保密协议”
“旅行中因不可抗力产生的费用,游客自理”
“本酒店只提供车辆停放,产生损失概不负责”
“免费寄存处对贵重物品遗失概不负责”
“通过本中介以外的渠道,看房行为无效”
“业主、客户及双方近亲、朋友、同事签字,视为本人签字认可”
“小区车位、车库、公共场地等均归开发商所有”
“如延期缴纳物业管理费,按日加收应缴纳费用3%的滞纳金”
“卖方因第三方原因导致迟延交房、迟延办证无需承担责任”
“不交装修押金不给钥匙”
“移动电话上的保修贴纸不得撕毁、损坏,否则不予保修”
“维修可用翻新件,旧件归属由维修商决定”
“维修造成损坏,仅赔偿消费者维修费用”
“运输损坏,不能免费维修”
“本店可自行限定维修商责任范围”
“禁止自带酒水”
“包间设置最低消费”
“KTV谢绝外带食物”
“消毒餐具收费”
“收取酒水开瓶费”
“收取茶位费”
医院收费:“交费一律四舍五入”
婚纱摄影:“订金本公司一律不退”
留学服务机构:“在任何情况下不予退还已收费用”
健身俱乐部:“只有办理移民或死亡方可退卡”
预付款消费卡:“本店对该卡有修改权和终止使用权”
遇到霸王条款时,这样投诉:
拨打12315投诉电话;
向经营者所涉行业主管机关投诉;
涉及侵权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遇到其他权益受损时,应这样维权!不要忍气吞声
1.无论如何,先留宝贝的网页截屏及旺旺对话截屏;
2.商品本身无损毁,拆了吊牌包装,一样可以退;
3.商家推送广告,必须征得买家同意;
4.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音像制品(消费者拆封或在线下载的)、数字化商品或交付的报纸、期刊确实不包括在7天无理由退货内。
购物小票、保修单、发票、纸质或电子版合同、录音录像、网购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网页公正保存、加盖公章的旅游行程表、计划书、消费清单。1.注意食品包装明细;
2.向营业员索要购物凭证并妥善保存;
3.若因食品问题造成人身伤害,一定保存好病例及医药费发票;
4.不忘拍照取证,最好能为自己提供证人证言。
1.不少外国公司在中国都有分公司或办事处,消费者在代购的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时,可直接找这些机构协商;2.如果通过网络平台购物,若销售者不再使用该平台,消费者有权向网络平台的经营者索赔;
3.海外代购多是个人,出现问题就会“消失”,因为缺少购物凭证、邮寄凭证等必要票据,很难实现维权。
1.旅游前,要确保能拿到《旅游合同》、《旅游行程表》、《计划书》;
2.签字前核对是否存在错误及霸王条款,签字后一定保留好上述纸质原件;
3.旅行中碰到纠纷,尽量设法留下录音录像为证据,当然,安全是前提。
4.若有纠纷,在旅游所在地即可报警或投诉,不必勉强忍受直到返程;
5.注意保留其他团员的联系方式,联合维权,你缺失的证据很可能在团友处找到;
6.不是合同约定的购物点、参观点,旅客自行游购发生意外,属于自身问题。
消费者在消费的时候切勿被一些优惠蒙蔽双眼,多思考多询问,把有疑问的地方问清楚,对“霸王条款”坚决说“NO”!遇到侵权行为时,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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