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乌里单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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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就懂:越自由,越平等

乌里单刀  · 公众号  ·  · 2024-06-29 19:58

正文

前言

这种大话题,一篇数千字小文章很难说透,但可以试着把基本原理说清楚。
老规矩,先做词语界定:自由=市场经济=资本主义。这里采用米塞斯的“自由”观: 如果要将“自由”浓缩为一个词,那就是“私有财产权”。

补充界定:资本主义不是国家概念、制度概念、政治概念,而是一个经济概念,即,资本主义是以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制(私有财产权)为基础,以自愿交易和合作为主要生产形态的经济组织形式。

这里的私有制,是指经济私有制,即只要生产资料实际上完全由个人支配,没有或极少制度干预,就是私有制。而不是指文件、法律字面上的私有制。比如,一家挂着国有牌子,但由私人管理,自负盈亏的乡镇企业,在该企业的管理者没有被夺走管理权和利润支配权之前,就是私有制企业。

最后,咱们先说结论: 自由不会加剧(包括财富在内的一切)不平等,只会减少不平等。 当然,本文主要分析财富不平等。




财富的界定与计算





以下主要分析财富不平等。

人的一切活动,最终都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目的。简言之,满足是行动的旨归。

财富是直接或间接为人们提供满足的事物。 反之,不能满足人的需要的一切东西都不是财富。满足人的需要,且具有经济意义(即具有稀缺性,需要生产和竞争)的东西,有且只有两类:商品和服务。所以,从严格狭义讲,财富即商品和服务。

财富有两种计算方式:

1,从所有权意义上计算,一个人被社会承认正当拥有的两类物品——可直接用以消费的商品和服务,以及间接生产满足自己或他人需要之商品和服务的资本品——的数量。

2, 一个人实际消费并恰切满足了自身需要的终端商品和服务数量。

此外,财富有一种极具误导性的计算方式:即一个人所拥有的资本品、商品和服务以货币价格计算的总和。

误导性在于:首先,货币价格在不断变动,且资产流动性不同,流动性越差的资产价格越容易失真。其次,商品的满足是不同质的,不可以通约加总。房子和汽车的货币价格可以加总,但是它们给人们带来的满足无法加总。

由于满足是主观的,从根底上讲,幸福无法比较,所以财富无法比较。但是,论题要求我们作出比较,人们也总是会在现实中比来比去。

所以, 我们要尝试去找到一些能够大致上反映满足度差异的比较角度,比较财富差异。

显然,假如某甲每个月消费的肉蛋奶比我多,住的房子比我大,他出行开车,我出行骑共享单车,说他比我富裕,从理论和现实看,都不会有什么问题。

根据前文,以第二种方式计算财富,最切合人的行动本质。实际消费获得的满足感的程度,决定了一个人的实际富有程度。而所有权只能间接反映一个人可能获得的满足感。




如何衡量不平等的程度





这貌似是一个不需要废话的问题。但为了避免误解,还是需要界定一下。

其中最重要的是, 衡量不平等的标准应该是比例而不是数量。

举个例子,假如某公司我持股 4成,合伙人某甲持股6成。公司经营蒸蒸日上,那么从数量上看,随着公司的发展,他的分红在数量上越来越超过我。如果我说,随着公司的发展,我们两个人越来越不平等,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假如这样定义的话,要使我们两个人趋于平等,只能采取两个办法: 1,破坏公司生产,减少公司利润。公司利润为零,我们彻底平等了。2,我把某甲揍一顿,胁迫他把股份强行分给我。

无论采取哪一种方式,最终的结果都是减少我们两个人可享用的财富数量。因为抢劫某甲,会挫伤他的生产积极性,甚至公司立刻散伙。

而这并不是人们想要的 “平等”。在社会常态中,极少人会真正地“不患寡而患不均”,大多数人希望剥夺富人的财产,尽管常常借助“平等”的口号,根底上只是希望改善自己的处境。

即,人们只想要将富人财富据为己有的那种 “平等”,而不会想要自己和富人财富都被摧毁,最后二者同样贫困的“平等”。

其实,我们在现实中言及财富不平等,主要讲的都是比例,比如说,某阶层占有财富百分之几十云云。本文采取这种方法。




不平等的根源





历史上有一个妄人叫做卢梭,曾经写过一本书 ——《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胡说什么私有财产是不平等的根源。这种枉顾人间世基本事实的胡说八道,在人类社会中有不少反社会的迷狂拥趸,有时候甚至会迷惑我们这些正常的普通人。

如前所述,财富是生产的结果。而关于人的基本事实之一是,每个人的生产能力(包括性质和强度)不同。不同的生产能力会带来不同的生产结果,所以, 假如不加诸其他的人为暴力强制,财富的不平等根源很简单,就是天赋差异。

equal的准确反义词应该是different,只要存在差异,存在不同,本身就是不平等。

经济学家们指出, 如果每个人的天赋和偏好在各方面都完全一样,那么经济学就没有存在的必要。其实,如果是这样,任何关于平等和不平等的争议也不会存在,因为无论如何配置劳动力资源,如何组织生产,结果都是一样的。

其次,强行抹杀这种天赋不平等是不可能的。那么强行抹杀结果的不平等,平均分配产品呢?这种做法是否可取暂且不论,这里要说的是,从整个社会系统角度来看,同样根本做不到。
关于人的另一项基本事实是:人的行动是有目的的。即每个人去做某件事情,总是为了改善自己的处境。

制度性实行结果平等,必然要采取制度性的暴力胁迫方式进行。直接剥夺他人财产,主导财富再分配的,不是抽象的政府、政党、组织或者其他什么东西,而是具体的活生生的个体。

如前所述,无论是赞成财富平等的社会成员,还是被多数社会成员授权去剥夺他人财富、主管财富分配的社会成员,他们去做这件事情, 主观上都是为了增进自己的物质利益,而不是损毁和减少自己的物质利益。

那么,那些获得授权,可以采取暴力手段去剥夺他人财富和主管财富分配的人,必然不会公正平等地将所剥夺财富公平分配给每个社会成员。 他们自己及其亲随实际支配和消费的劫财,必然远远多于那些嗷嗷待哺的其他成员。

人们可以从苏联和改开前中国的宏观历史中,毫无遮掩地看到这一点。也可以从个人微观社会生活的公有机制中,稍加辨析就清楚地看到这一点。

因此, 人为制造平等是不可能实现的,它只会带来更加严峻和痛苦的不平等。

人民公社比改革开放更平等吗?





结合上文的不平等的比例标准,能够更好地理解上一节观点。

比如,我们经常听一些年长的人说,改开前比现在更加平等。这里面就存在明显的认知误区。

在贫困的人民公社时代,社员平均分配口粮,最糟糕的时候,别说吃不饱,甚至有可能饿死人,而掌管粮食分配的人,小到公社厨师,大到各级干部,则基本上温饱无虞,甚至还能吃上细粮和肉蛋。

我们假定,社员每天实际享用口粮 1两米,干部实际享用5两米。数量差是4两,程度差是5倍。实际消费结果是,社员在生死线挣扎,饿得睡不着,常常倒下去永远醒不来,干部则生活正常。

而改开后,由于经济发展,社员每天实际享用口粮 2斤米,干部实际享用4斤米(这个数量已经足够把他撑死)。数量差是2斤,程度差是2倍。实际消费结果是,大家都吃得饱饱的,都有力气骂娘了。

(此处不讨论为什么干部能吃到 4斤米,回家问父母长辈去。)

如果去看二者家里的粮缸,公社极端期,二者的存量相差不大,改开后,干部的粮缸远远多于社员。貌似不平等的程度,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加剧了。

但是,看完本节后,各位请摸着良心问问自己,改开后是真的更不平等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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