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2018
年
4
月
16
日,美国联邦政府商务部宣布,未来
7
年将禁止美国公司向中兴通讯销售零部件、商品、软件和技术。禁售理由是中兴违反了美国限制向伊朗出售美国技术的制裁条款。
本文结论:中兴通讯遭到封杀,既是中美政治斗争的牺牲品,也是中国跟在美国后面,实行知识产权恶法的必然结局。知识产权恶法的后果正在显露出来:它制造垄断特权,阻碍科技创新,剥削落后国家的经济,拖累后进国家的发展,是西方国家控制发展中国家的意识形态工具。
知识产权是对财产权的破坏
知识产权是一种假的财产权,是一种西方立法者发明的,不合理的特权。
财产权并非来自于国家立法。在国家立法产生之前,财产权就早已存在。财产来自于人类对自然资源的占有。不管是土地、树木、河流,还是植物、动物、矿物,财产总是一种来自于自然的,实实在在的物体。
财产是有形的自然物,具有重量、体积、密度或其他物理性质。
而
“
知识财产
”
并不是自然物,不具有任何重量、体积、密度或其他物理性质。它来自于国家授予某个人的排他性的特权。
知识产权的本质是一个国家发布的禁止令。
授予某人一个知识产权,就意味着禁止其他人做某件事。
知识产权是对财产权的侵犯。
所谓财产权,就是在不侵犯另一个人财产的前提下,一个人可以
用任何方法
使用自己的财产的权利。而知识产权的本质是一个国家发布的禁止令,禁止某个人
按照某种方法
使用自己的财产,即使他没有侵犯另一个人的财产。
举个例子。财产权就意味着,一个人在不侵犯另一个人财产的前提下,可以
用任何方法
使用自己的纸笔、吉他、电脑等财产,来写作、演奏和编程。而知识产权,则禁止这个人在不侵犯另一个人财产的前提下,
按照某种方法
使用自己的纸笔、吉他或电脑来写作、演奏和编程。也就是说,知识产权对财产的使用进行了某些限制,知识产权侵犯了财产权。
知识产权是对创新的破坏
“
知识产权保护创新。没有知识产权,就没有人创新
”
,这是为知识产权辩护的常见理由。说明他们根本不懂什么是创新。
大众以为的创新,往往是一个天才,从零开始,做出了以前从没有人做过的事情。这并不是创新的真相。创新的真相是这样的:
-
没有人能够从零开始做出任何事。所有的创新都是建立在无数前人的工作的基础上的
微小的改进
。
-
任何人都必须先学习,才能创新。而学习的过程,就是模仿的过程。
没有模仿,就没有创新。
-
我们熟知的创新,几乎都是在同时代,有很多小组,很多人同时进行的。他们之间往往是
互相借鉴
的。创新的功劳一般不能归在某一个人的头上。
- 创新是一个连续的过程。
任何的创新都不是终点,都是下一个创新的前提。
从这里我们可以得出一些结论:
给某些
“
创新
”
授予排他性的特权,不仅无助于创新,反而会抑制创新,阻碍创新,甚至扼杀创新。因为没有学习、模仿,就不会有创新。给某些人授予特权,对其他人也是不公平的,同时也阻碍了后来的人的创新。因为给任何的创新授予特权,都是在增加后来者的创新成本,阻碍后来的人利用这个创新来创造新的创新。
知识产权恶法是西方统治阶层控制被统治阶层的工具
西方的统治阶层非常恐惧被统治阶层与他们竞争,所以他们使用了很多方法来保证普通人永远处于愚昧的状态。知识产权恶法就是他们使用的工具之一。熟悉美国大学的人都知道,美国大学不仅学费昂贵,教科书也是特别的昂贵。因为知识产权恶法,一本普通的教科书动辄上百美元,一个学期光花在教科书上的成本就要大几百,甚至上千美元。穷人家的孩子不中彩票,也不贷款,就上不起大学。但就算上得起,大学贷款通常都要还一辈子。
知识产权恶法的用处不仅于此。它还被统治阶层用来制造行业壁垒,为他们的金主,也就是那些大企业对市场的垄断服务。我们熟知的几乎所有的大企业,都有专门的部门,去申请明目繁多的专利。在
IT
行业,我们熟知的
IBM
、高通、谷歌、英特尔等,都是排名靠前的专利大户。苹果也是如此。他们不仅在手机和电脑内部的技术上,就连手机解锁的方式,和手机外观都申请了专利。苹果使用了滑动解锁和圆角矩形,就不允许别的厂家使用滑动解锁和圆角矩形。
专利的范围不仅限于硬件,就连软件、算法都有各种专利。在未来的世界,写程序将会越来越难。因为不知道你写下了哪一行代码,罚款和监狱就在等着你。专利的破坏威力极大。在美国就出现了大量申请专利,专门
“
合法地
”
敲诈其他公司的专利流氓企业。在美国
IT
行业,大公司几乎垄断了所有专利,小公司创业非常艰难,因为很难不侵犯知识产权恶法,即使勉强绕过,成本也增加很多。大公司又通过政治献金等手段控制政客,使得政客不仅不反对,更是变本加厉地实行知识产权恶法。
知识产权恶法是西方国家控制发展中国家的意识形态工具
知识产权恶法不仅是西方统治阶层控制被统治阶层的工具,更是用来剥削落后国家的经济,拖累后进国家的发展,控制发展中国家的意识形态的工具。
中国的发展,一直得益于中国人的山寨精神,得益于没有严格执行知识产权恶法。可以说,没有山寨精神,就根本不会有中国的经济奇迹存在。如果严格执行知识产权恶法,就会给中国的企业和家庭制造不必要的成本,扼杀中国的经济。因为恐惧中国的崛起,美国政府一再地在国际关系中,不断就知识产权问题向中国政府施压。而中国法律界因为从没有搞清楚知识产权恶法的严重后果,只知道照搬照抄西方的现有法律,所以一再纵容知识产权恶法泛滥成灾。
谈到知识产权恶法本身,我们也会惊讶地发现:它并非是中国人的原创,而是来自于抄袭西方已有的法律。一个号称保护原创,鼓励创新的法律,本身就是山寨,就是抄袭,这也是这种损人不利己的恶法最令人啼笑皆非之处吧。
美国政府封杀中兴:知识产权恶法制造的悲剧
以下摘录自文章《封杀中兴,美国出手,中国制造
2025
我们差的不止
7
年》
*
,作者华商韬略岩竹:
“
中兴公司约
20%
至
30%
的元器件由美国公司供应
……
这些基础的高性能元器件一旦被禁,中兴通讯既没有国产替代的方案,也无法从友商处转买此类元器件。
”
中兴的零配件只有不到
30%
来自英美,这一个双杀禁令,真的有那么大效力吗?
实际杀伤远超表面数字。
FPGA
,一个外界完全不了解的小配件。
……
就是这样一个小东西,基本被两家美国公司垄断
——
赛灵思和阿尔特拉。在过去十多年里,英特尔、
IBM
、摩托罗拉等其他多家公司都曾试图涉足
FPGA
,但纷纷惨败。这其中的原因就在于
FPGA
的
进入门槛极高
。
这两家美国公司都是上世纪
80
年代就开始涉足
FPGA
,
相关的专利文件有
9000
多件,很大程度上堵死了后来者追赶的道路
。
美国政府授予这两个公司的
9000
多项专利,不仅堵死了美国公司研发这种技术的道路,也堵死了中国公司研发这种技术的道路。这就是我上面提到的:
知识产权非但不能鼓励创新,反而是锁死技术,阻碍创新。
美国政府通过授予这两家公司这些专利之后,就等于把控了全球对于这种配件的供应,动辄将不听话的政权称为流氓国家,用贸易禁运等方式打压自己的敌对政权。实际上使用知识产权
+
贸易禁运双重武器干涉市场自由,干涉外国政治的国家,才是真正的流氓国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