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下来的专家研讨环节,国家督学、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原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巡视员李天顺表示,学前教育立法从十余年前千呼万唤到如今提上议程非常振奋人心,草案中很多亮点如特殊儿童、管理规范等很好地回应了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一些瓶颈问题,希望后续研制能够更充分地汲取各地在事业发展和制度创新方面的有益经验。
江苏省教育厅学前处殷雅竹处长指出,当前立法草案在政府责任、经费投入、师资队伍等方面都进行了顶层设计和详细规定,并以江苏省实践为例对草案的修订提出了建议。
贵州省教育厅幼教处谢旌处长从基层教育工作的角度表达了诉求和期待,希望在学前教育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瓶颈问题,都能够通过这部法案得以解决。
原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理事长、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冯晓霞提到,当前立法工作正朝向越来越清晰的方向稳步推进,建议后续借鉴国际学前教育立法有关经验,对关键概念予以更加明确的界定,以便法案具体推行。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师范大学刘焱教授指出,当前立法草案涉及的内容非常全面,在下一步工作中一方面可聚焦现实中的重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加大制度层面设计,另一方面可更多地从规范政府责任的角度完善相关条目,厘清政府在向社会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供给中承担的责任。
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副理事长、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刘占兰提出,当前立法草案整体框架与上次征求意见稿相比有了明显创新,各条款中有很多新提法和亮点,建议在一些具体表述上进一步完善,与现行指导文件保持一致。
西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郑名教授认为,立法草案不仅包含了发展学前教育的制度和体系所必需的内容,也突出了学前教育的特色,后续可从加大立法前瞻性、刚性和简洁性的角度进一步完善。
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李辉教授认为立法草案全面、系统,详实、可行,并从国际经验视角为解决学前教育立法中的关键问题如管理体制、招生机制、生均成本核算等提出了参考建议。
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副院长申素平教授指出,立法草案整体设计清晰、有逻辑,建议后续适当增加一些程序性条款的设计。
柳茹园长、王岚园长、于艳萍园长结合一线实践经验对立法草案中的条文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认为立法草案明确地提出了学前教育不同利益主体的权、责、利关系,内容全面详实,期待通过这部法案带给学前教育一个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北京师范大学学前教育研究所李晓巍、王兴华、李敏谊、潘月娟、曹洪健从教师队伍建设、
家庭式互助托育、学前教育质量评估与监测
、幼儿受教育权等方面,对立法草案涉及的相关内容提出了看法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