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日报、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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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0日,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共河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张越受贿一案。
庭审现场↑
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至2016年,被告人张越利用其担任中共河北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公安厅厅长、中共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河北隆基泰和实业集团等单位和郝荆州等个人在土地开发、工程承揽、案件处理、职务晋升等事宜上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7885012亿元。张越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大部分涉案赃款赃物已依法查封、扣押。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张越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张越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6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反腐进高校!北京大学通报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副校长等人被处分!
4月14日下午,北京大学党委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大会。教育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王立英,北京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安钰峰分别通报了北京大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典型案例。
在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13起典型案例中,给予撤销党内职务1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1人、诫勉谈话10人、通报批评2个单位、批评教育15人、问责2人:
副校长兼总务长王仰麟违反廉洁纪律,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副校长兼教务长高松违规受邀参加宴请,对其进行提醒谈话;
燕园社区服务中心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配备使用车辆等,中心主任张鸿奎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并因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及行政免职处理;
印刷厂原厂长郭红勇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部分用于发放补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
医学部病理学系违反财经纪律,违规购买发放购物卡,原主任郑杰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会上还对资源集团原高管巩运明、张永祥、黄琴芳、仇守银、吕景波、叶丽宁私分国有资产,方正集团原高管李友、余丽、李国军、郭旭光等违法犯罪问题,以及发现的其他突出问题进行了通报。在通报的其他22起违法违纪违规案例中,给予开除党籍14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5人、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1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