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声慢》歌曲全部曲著作权归属于成都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017年,该公司与线上某云音乐公司签订《授权书》,约定将涉案歌曲的全部信息网络传播权、广播权、表演权、演绎权等权利独家授权予某云音乐公司。
2017年3月,《声声慢》在某云音乐平台正式上线发布。截至起诉时,该歌曲在平台的评论数量超8.6万。话题“声声慢”在某短视频平台上播放次数超过19.6亿次,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和商业价值。
2022年9月,某云音乐公司发现,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某线上点歌软件擅自上线了《声声慢》歌曲。
该软件为武汉某科技公司运营的线上K歌类APP,提供了多种场景模块的音乐互动形式。用户在KTV模块下,开启“原声”便会在线播放《声声慢》原版歌曲,如果选择关闭“原声”,就会在线播放歌曲的消音伴奏,与此同时,用户还能通过充值兑换方式向演唱者赠送礼物,礼物价值为1元到1314元不等。
2022年10月,某云音乐公司以武汉某科技公司侵害案涉歌曲信息网络出版权、广播权、表演者权及录音制作者权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武汉某科技公司辩称,该歌曲的使用场景是在网络直播中使用《声声慢》作为直播K歌的伴唱或背景音乐,并与他人形成分享互动,该行为应认定为广播行为归属于广播权,并非信息网络传播权。且自己已经支付相关费用,并未侵犯原告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