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FM93交通之声、新华网、澎湃新闻、浙江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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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7日从中国铁路总公司获悉,自2017年1月1日,铁路部门将进一步完善实名制车票挂失补办办法,旅客若在列车上、出站检票前丢失实名制火车票,可找列车长或到车站出站口办理挂失补办手续。该办法的实施,不仅将避免旅客损失,而且将更加方便旅客购票出行。
该负责人介绍,新的实名制车票挂失补办措施重点有三个方面变化:
1、在保持现行旅客检票进站前丢失实名制火车票的办理方式不变的基础上,将办理截止时间从车票票面发站停止检票前20分钟,调整为该趟列车停止售票前。
2、旅客丢失实名制火车票后,须提供相关购票信息和有效身份证件,经核验确有购票信息,且原票未被使用的,可在列车上、出站口办理挂失补办手续。
3、增加了对旅客的提示服务,希望旅客妥善保管车票,若车票丢失要主动向铁路工作人员声明。
去年,浙江大学生状告昆明铁路局的案子引起了全社会对实名制车票补票挂失制度的讨论。
2015年7月30日,浙大学生陈绘衣搭乘杭州到昆明的K739次列车,在杭州东站进站乘车过程中不慎遗失了火车票。
上车后,列车长要求陈绘衣进行补票;陈绘衣则出示了12306网上购票成功短信、邮件和身份证等信息,证明自己已经购买了车票。但最终,昆明铁路局的工作人员依然按照《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向陈绘衣收取了补票款487.50元及5.00元手续费。
之后,陈绘衣一纸诉状将昆明铁路局告上法庭,陈绘衣提起诉状后,杭州铁路法院于9月18日受理了该起案件。
原定于2015年12月1日开庭的这起案件取消,原被告双方已经达成一致,昆明铁路局已向浙大学生陈绘衣退还了补票款487.5元。铁路部门同时承诺,将以此案为契机,继续致力于完善和优化火车票实名制,积极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将在未来进行深入而广泛的调研,加快推动相关环节的优化。
93记者当时采访12306客服时,对"实名制车票丢失挂失、补票"是这样描述的:
“根据铁路局规定,可退票款的情形只有两种,一是丢票乘客在停止检票前20分钟办理了挂失补票手续,另外一种是上车补票后又找到原票的情形。其它情况下,都必须另行购票。”
律师认为,1997年铁道部出台的《铁路旅客运输规程》是在旅客购票尚未实行实名制的背景下制定的,在当时纸质车票丢失,乘客无法举证证明自己已经购票的情况下,要求另行购票有其合理性;
但在当前实行实名制的情况下,铁路运输部门已可事先查证旅客是否购票,仍把另行购票作为对消费者遗失车票的唯一处理措施,是对铁路运输规程断章取义和片面理解。
对于前述铁道部的这个回应,新浪新闻发起的调查显示,超过8成的网友(3702票)认为“不合理,实名购票记录足以作为乘车凭证”,只有约两成网友认为合理。
部分网友质疑补票这种规定的存在必要,既然实行实名制,票、证、人一起才能进站,基本杜绝了逃票的可能,在有购票证据的情况下,为什么还要补票。也有网友质疑,铁路工作人员是否有明确告知补票的退款手续。
实名制车票,能出示购票信息的,就能在出站前补票!看来这一次真的要为铁总点个zan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