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浙江市场监管矩阵
由浙江省工商局主办,浙江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市场导报社承办。
51好读  ›  专栏  ›  浙江市场监管矩阵

【图解】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新规

浙江市场监管矩阵  · 公众号  · 浙江  · 2017-03-19 23:53

正文

国家工商总局制定出台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于2017年3月15日正式实施,该《办法》细化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了网络消费维权依据。关于网购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范围和流程,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究竟是哪些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此外,《办法》补充了以下三类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

1

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或者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

2

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

3

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或者有瑕疵的商品。

二、《消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但对商品完好的标准未加以明确。为此,《办法》将一般商品的“完好”界定为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等齐全,并进一步明确。

商品完好标准如何界定?

1

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等齐全

2

消费者基于查验或者为确认商品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完好。

“不完好”的判定标准:

1

食品(含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计生用品的必要的一次性密封包装被损坏的;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