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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社保中心与《中国社会保障》杂志联合推出“2017年中国社会保障十大新闻”评选活动,“2017年中国社会保障十大新闻”将在2018年2月第2期《中国社会保障》杂志揭晓。欢迎参加投票评选(最多选10项),感谢您的参与!
2017年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十九大报告提出,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失业、工伤保险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2017年,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截至2017年12月31日,在全国所有省级平台、所有统筹地区均已实现与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对接的基础上,全国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已有8499家,90%以上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已联接入网,超过80%的区县至少有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可以提供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服务。跨省就医直接结算省去了参保人员“垫资”和“跑腿”的麻烦,提升了制度的可得性和便捷性。
2017年11月9日,国务院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明确划转比例统一为企业国有股权的10%,并要求2017年选择部分中央企业和部分省份开展试点。
2017
年4月13日,人社部、财政部印发《统一和规范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办法》,统一确定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每年由国家统一公布。记账利率应主要考虑职工工资增长和基金平衡状况等因素研究确定,并通过合理的系数进行调整。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
2017年1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12个城市启动了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试点在2017年6月底前启动,试点期限为1年左右。合并实施后,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
NO6.
“
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发布
2017
年2月28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规划》提出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健康支持体系、繁荣老年消费市场、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和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2017年4月13日,人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这是我国养老金“13连涨”,1亿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上调了5.5%左右。此次调整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基本一致;挂钩调整体现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2017
年3月20日,
人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通知》。截至2017年12月15日,31个省份和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基本完成了全民参保登记数据比对、入户调查和数据上报工作,省级登记数据库全部建立,国家库已有
12.5
亿人的基础信息,占人口库的比例超过
90%
。
NO9. 国家医保目录更新,药品准入首次“国家谈判”
2017
年2月21日,人社部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
西药、中成药部分共收载药品2535个,较2009年版目录新增339个,增幅约15%。其中西药1297个,中成药1238个。
更多的药品得到报销,减轻了参保人负担,提高了患者对新药的可及性,同时也有利于制药企业和医疗机构的创新和发展。
2017
年7月13日,
人社部印发《关于将
36
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
,
医保药品准入开展首次国家谈判,
将36种谈判药品纳入药品目录乙类范围,与2016年平均零售价相比,药品平均降幅达44%,最高达70%,大部分进口药品谈判后的支付标准低于周边国际市场价格,大大减轻了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
2017年5月25日,人社部副部长游钧将第十亿张社保卡交到河北省邯郸市馆陶县寿东村16岁学生宁洁手中,全国统一标准的社保卡持卡人数迈过10亿门槛。截至2017年11月底,全国社保卡持卡人数超过10.7亿人。“十三五”期间社保卡将覆盖90%的人口,最终实现人手一卡。
2017年8月1日,人社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下发《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意见》,明确社会保险扶贫的目标任务,完善并落实社会保险扶贫政策,强化社会保险扶贫的保障措施,进一步织密扎牢社会保障 “安全网”。
2017年12月13日,北京市政府印发《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明确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医疗保险费的收缴和基金支付管理工作,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运行管理和监督检查。截至2017年底,全国已经有
30
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台了制度整合的文件,作出了工作部署。从已经整合的地方实践看,制度整合成效显著,居民医保制度的公平性显著增强。
2017
年6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保险机构积极参与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2017年6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2017年起,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到2020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及医疗服务,按项目付费占比明显下降。
2017年12月22日,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企业年金办法》。《办法》明确,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办法》规定,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12%。该《办法》是对2004年《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的修订和完善,是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建立我国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发展企业年金的重要举措。
NO16. “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发布
2017年1月23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规划》提出,到2020年,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等方面持续取得新进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
人社部在2016年选择15市2省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2017年试点工作全面推开。截至2017年底,吉林、山东两个重点联系省份已印发文件在全省推开试点,15个试点城市全部出台文件启动试点,13个试点城市已正式开始支付待遇。全国参加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人数已经超过3800万人,制度运行总体平稳,成效初步显现。
2017年5月15日,人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了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审核程序、补贴标准、资金使用、工作要求等内容,这项政策是增强失业保险促进就业作用的重要举措。
NO19.
“
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深入推进
2017
年6月22日,全国“互联网+人社”推进座谈会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实施“互联网+人社”
2020
行动计划,要树立创新变革的互联网思维,发挥互联网对人社各项业务工作的引领促进作用,推动业务形态的创新和发展。积极推动各项业务的跨界,促进系统内、部门间及与社会机构的融合,构建分享、互联、众创、包容、协作的开放体系。
同时,会议还宣布启动全国社会保险大数据应用创新大赛。此外,首届全国人社信息化创新应用展在杭州举行。
2017
年
6
月至
8
月,人社部相继印发《关于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的指导意见》《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上述《意见》要求在
2020
年底前全面实现省级统筹;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原则上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工伤预防费用于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预防宣传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