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第一次课程,梧桐为你奉上「私募股权基金5大实务要点及案例分析」。
关于这次课程,我想告诉你这些——
1、本次课程内容全面详实,囊括私募股权基金募投管退、协议条款、参与方式、国有基金认定等重难点实务。
2、课程讲师为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14年金融证券从业经验,服务过数十家上市和新三板企业。在IPO、新三板、私募基金、国有企业改制、并购等领域的拥有丰富的经验。
3、本次课程共有45页干货PPT,通过「6个」案例讲解5个实务要点,更加直白易懂。
4、社群式学习,讲师在微信群讲解,讲解结束后可自由提问,课程群也会一直保留供树友交流谈论,课程音频和文字笔记也可在梧桐Live APP上无限次收听。
了解了以上信息,心急的朋友可以直接拉到文尾报名,如果你还有时间,也不妨接着看看了解更多课程信息。
本次课程共五大板块,全面的教你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运作、管理、风险防范等实务。
一、管理人的尽职义务
(一)募投管退阶段的基本义务
1. 募集阶段:禁止欺诈义务与公平对待义务
2. 投资阶段:公平交易义务与审慎投资义务
3. 管理阶段:亲自管理义务与信息披露义务
4. 退出阶段:合法行事义务和公平交易义务
(二)管理人的过错责任
二、LP参与基金的方式
(一)投资决策委员会
1. LP直接参加投资决策委员会——禁止
2. LP委派代表参加投资决策委员会——基于主体不同前提下可行
3. 投资决策委员会与GP的职责区分——“募、投、管、退”
4.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责任——商业判断规则
(二)咨询委员会
1. 咨询委员会的设置规则
2. 案例分享
三、差额补足承诺函
(一)有效和无效条款认定的案例分析
(二)差额补足承诺函性质分析
(三)对差额补足条款的可行性建议
(四)差额补足承诺函的类型
(五)差额补足承诺函的责任梳理
(六)什么是增资承诺函
四、明股实债与可转债
(一)如何界定明股实债
1. 认定明股实债的关键要素
2. 对规定的反思
3. 明股实债的常见表现形式
4. 甘肃海富案判决的借鉴意义
(二)可转债的方式
1. 可转债特点:可转可不转
2. 可转债转换条件的设置
五、国有基金的认定与实务
(一)《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定义下基金“国有”的认定
1. 界定“国有企业”的法律规范
2. 80号文与32号令的比较
3. 国有基金的认定
(二)国有基金资产转让评估及进场交易实务分析
1. 《企业国有资产法》与《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比较
2.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与《合伙企业法》之间的冲突
邓瑜
北京金开律所高级合伙人
邓律师是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四川大学法学硕士,现为北京市金开(成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要从事IPO、新三板、私募基金、国有企业改制、并购等领域的法律服务。
他曾就职于中国农业银行从事信贷审查、法律服务工作。2008年加盟金开,先后参与了淮安开发控股有限公司企业债发行项目、西藏天海集团有限公司重组改制、西藏惠通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组改制、以及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增发等项目。
私募基金管理机构人员,3年以上经验的律师
开课时间:8月11日20:00—21:30
上课方式:微信群直播(语音+图片)
课程费用:88元/人
购买方式:点击阅读原文或者识别二维码直接购买